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和特殊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4:05:38 239 人看过

案例介绍

小李于2012年5月中旬进入济南一家公司,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小李的工资为每月15000元。很快,小莉被公司派往上海办事处工作。但是,小莉进入公司后,公司对她的工作表现相当不满,小莉也觉得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

2013年4月7日,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过反复考虑,小李同意了公司的建议,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15000元。然而,该公司认为,小李的月薪是2012年济南市平均月薪3349元(即10047元)的三倍。因此,她的经济补偿金应按照10047元的标准支付

收到经济补偿金后,小李向上海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补发4953元的经济补偿差额

仲裁委员会认为,尽管小李与位于济南的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在上海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参照上海市相关标准,2012年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92元,其中三倍为14076元。由于小李的月薪15000元高于2012年上海市平均月薪14076元的三倍,经济补偿应限制在14076元,因此,公司裁定小李的经济赔偿差额为924元

法理分析

在本案中,仲裁委员会既不支持小李15000元的请求,也不采纳公司10047元的请求,有明确法律依据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础。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足一年零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然而,法律也“限制”了经济补偿的金额。在正常情况下,雇主所在地,即劳动合同履行地,经济补偿是“限制”的按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如果工人的月工资高于此标准,则经济补偿的计算期限不得超过12年。然而,在本案中,仲裁委员会没有采纳公司的建议,即“限制”雇主所在地2012年员工平均月工资的三倍,因为相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不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情况有专门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履行地与合同履行地不一致用人单位登记后,本区域上一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登记地的相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相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意按照用人单位登记地的相关规定执行的,以双方约定为准。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经济补偿计算涉及“该地区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0: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终止劳动合同和补偿的要求是什么
    1、《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以下情况:1。由于雇主的原因,劳动者被迫终止劳动合同。雇主提出动议,要求协商终止劳动合同。雇主的非过失终止4。经济裁员5。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因丧失用人单位的主要资格,劳动合同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也作了进一步规定:一是劳动者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经济补偿按半个月工资标准发放;第二,除后一种情况外,工人按每年工作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最高年限没有限制;第三,高收入人群的经济补偿是有限的,即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按照雇员平均月薪三倍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最长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2年。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1)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依法续签或延期,否则定期劳动合同终止。(2)本合同的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某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
    2023-05-07
    161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无经济补偿的12种情形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需注意试用期的期限,举证责任。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需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严重违反”的定性。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要点:“重大损害”需量化。四、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注意:刑事拘留并不等于已追究刑事责任。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适用时难在举证责任。六、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实践中集中在欺诈方面。七、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用人单位提出的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出的可不支付经济补偿。八、劳动者提前30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
    2023-04-15
    430人看过
  • 各地对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北京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2002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也是只规定劳动合同解除给与经济补偿金,而没有合同终止给与经济补偿金规定,如:用人单位依据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依据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当依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劳动者依据本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本市上一年企业平均工资计算。上海由于劳动法与部门规章上虽然已经排除了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但是《上海劳动合同条例》(2001年11月1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还是有所突破,如该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只有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
    2023-04-22
    10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与双方协商
    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劳动都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协商一致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劳动者有辞职的想法,用人单位应尽量让劳动者提出书面的辞职报告,或者在离职的审批表中,写明是劳动者提出的解除动议。2、与员工协商一致后,进行书面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尽量先协商,双方基本达成一致后,进行书面确认。不可以直接发书面解除通知,如果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很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
    2023-07-16
    207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有经济补偿金吗,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一、劳动合同终止有经济补偿金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1、补偿数额(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
    2024-01-08
    101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的特殊保护制度
    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对某些劳动者采取了特殊保护制度。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到期也不得终止,应当续延至该情形消失时终止。这些情形包括:(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另外,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一、怎样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条件有:(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
    2023-06-19
    108人看过
  • 什么时候支付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4-30
    282人看过
  • 外企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有说法
    《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废止后,锡城外企纷纷就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讨说法。昨日,我市依据省人大有关规定,作出明确答复。根据规定,《办法》废止后,外企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的,如合同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约支付。如合同对此无约定,或者约定内容违法,或虽有约定但被过滤广告约定补偿起迄时间不明的,以2002年5月12日为界。一方面,在此时间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时,如职工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企业不同意的,企业按《办法》向职工计发2002年5月12日之前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如企业提出续订合同而职工不同意的,企业可以不支付补偿金。但对于1999年8月27日之前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即使是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关系时,企业提出续订合同而职工不同意的,也应计发经济补偿金。另一方面,在今年5月12日之后(含当日)企
    2023-06-06
    313人看过
  • 终止劳务派遣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终止劳务派遣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劳动者享有经济补偿金,应该由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中止合同和终止合同区别是什么合同的终止指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消灭;合同中
    2024-02-02
    36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因失业或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违反劳动法的辞退的话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赔偿。合法辞退是一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一)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
    2023-07-03
    463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劳动合同终止赔偿标准)
    第一,我们先看补偿金的计算,补偿金=N*月工资。通常说的“N”是怎么来的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这个N指的就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简单理解,工作年限在6个月以内的,N=0.5;超过6个月的,N在1-12之间。月工资指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注意,如果平均工资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以三倍封顶。举例说明,如果一个劳动者每月工资收入10万元,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是2万,则这个劳动者的补偿金计算时,月工资=6万,而不是10万。第二,说完了具体计算方式,我们来说一说,什么情况下应该支付这个补偿金。根据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包括两类,一是解除合同;二是终止合同。解除合同指的是劳动
    2023-06-04
    326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的生活补助费或经济补偿金有何规
    终止的生活补助费或经济补偿金有何规定?(1)按照部劳社厅函[2001]280号文件规定,《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文)废止后,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后有关生活补助费的支付问题,以《规定》废止时间(2001年10月19日)为准,对在《规定》废止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计发劳动者至《规定》废止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1个月,最多不超过12个月;对在《规定》废止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2)对于国有企业改制的,企业中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后是否支付生活补助费,按照省劳动保障厅苏劳社法[2002]2号文规定: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企业中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后生活补助费支付问题,仍按劳社厅函[2001]280号文有关规定执行。(3)
    2023-04-22
    16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纠纷
    案件详细信息:原告:孔牟牟,男,a科技有限公司被告:a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牟牟,男,a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方牟,男,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上诉请求:申诉人于2003年6月19日向株洲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因为被告的科技有限公司没有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审查发现,2001年5月,法定代表人陈牟牟、法定代表人胡牟牟和原株洲百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共同发起将原株洲百货公司改为株洲科技有限公司。,陈先生、孔先生和胡先生口头同意,公司由三人共同投资,风险收益按照《公司法》处理,实行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担,并同意在公司不盈利之前,股东不会收到公司的工资。同时,很明显胡投资4万元,孔投资3万元(实际投资5000元),其余由陈投资。随后,被告任命申诉人为执行副总经理,负责销售、财务和日常管理。截至2003年1月,陈先生、孔先生和胡先生没有收到工资和报酬,公司
    2023-05-07
    133人看过
  • 2022年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经济补偿金一览表
    解除和终止条件期限经济补偿金协商解除单位提出不论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任何条件,都可以协商解除无要求需支付员工提出无要求无需支付单位解除的情形即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随时无需支付严重违纪随时无需支付造成重大损害随时无需支付兼职,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的随时无需支付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随时无需支付被追究刑事责任随时无需支付预告通知解除(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提前30天或支付一个月工资需支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的提前30天或支付一个月工资需支付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无法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提前30天或支付一个月工资需支付裁员解除破产;经营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裁员需支付员工解除的
    2022-08-05
    35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经济补偿金和劳动合同终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21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终止补偿金有什么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9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
    • 劳动合同终止条款上什么时候规定经济补偿金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25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计算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按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
    • 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支付情况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6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24条或第26条第2款解除劳动合同,即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两种情况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12个月的上限。其它情况下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没有限制,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是多少,法律怎么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08
      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金额是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只要在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和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这两种情形之外的其他情形,不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