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能进行分割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1 17:51:14 88 人看过

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能进行分割。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许可证的,如果夫妻都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则应当按照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分割。法律规定,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能转让

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

《民法典》物权编第3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当事人在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时,建议根据《民法典》第335条规定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权益可能因此受损。

《民法典》第335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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