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的行政处罚权是否受保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21:11:31 365 人看过

乡镇人民政府不是行政执法主体,因此,不享有行政处罚权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20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

(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2、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

(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内实施。

(二)授权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授权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数额的限制,该行政处罚无效。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税务所可对个体工商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的单位、个人实施罚款数额在一千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三)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1、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2、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17: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权相关文章
  • 乡政府行政处罚权拥有么?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乡镇人民政府不是行政执法主体,因此,不享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一、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2、结合教育原则行政处罚是法律制裁的一种形式,但又不仅仅是一种制裁,它兼有惩戒与教育的双重功能。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处罚达到教育的目的。行政机关在行政处
    2023-03-22
    174人看过
  • 镇政府的强拆行为是否合法?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应当具备法定职权并遵守法定程序,即应当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有效催告、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与申辩、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并送达、告知其享有的救济途径和期限。镇政府在没有履行法定强制拆除程序的情况下即组织人员强行将拆除,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显然违法。承包地上养殖场没手续就是违建吗要说承包地上面建的养殖场算不算违建,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不能够一概而论,有些就是合法的,有一些就是算违建的。1、看承包地的性质,基本农田上盖算违建首先就是要看土地的性质,要是你直接就是在基本农田上面盖,那自然就是不允许的,基本农田是严格保护的,禁止一切非农用途,就连种果树都不行,在上面盖养殖场,这就是相当于当建筑用地使用了,是严格禁止的。2、非基本农田也必须要有养殖证才可以而非基本农田也不能够随便建养殖场的,必须向乡镇申请,然后层层审批,得到了养殖证后才可以建养殖场。而选址的地方还
    2023-07-17
    177人看过
  • 乡政府有没有行政处罚权?
    乡政府有没有行政处罚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实施机关的规定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第十九条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
    2023-06-02
    456人看过
  • 司法所是否受到乡镇政府的管理?
    目前基层司法所有两种性质:一是县市区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此类各地名称不一,有所谓直派司法所、直属司法所、司法行政派出所等;二是乡镇街道的内设机构,经常以挂靠乡镇街道综治办形式存在(此类人、事、经费都是归乡镇街道管理,司法所工作人员往往由乡镇街道中的有关人员兼任)。作为县市区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的司法所,实行由县市区司法局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领导,以县市区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是:(1)司法所人员编制管理和业务指导由县市区司法局负责。(2)司法所人员工作在乡镇(街道),党团关系由乡镇(街道)管理。(3)司法所人员任免调动,县市区司法局须征求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4)财务管理,实行单列。根据事权划分的原则,司法所正常公用经费由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财政共同负担,人员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司法所人员的工资关系随编制列入县市区司
    2023-07-18
    66人看过
  • 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受理行政复议吗
    所谓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负有作出相应行政行为的法定义务,但在法定或合理期限内未按照法定程式履行或完全履行的消极行为。其构成要件:(1)申请要件。行政相对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了实施一定行为的合法申请。(2)职权要件。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事项具有法定职责和管理权限。(3)期限要件。行政机关未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一定的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包括两类:一是行政机关。其中有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行政公署、盟。二是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其它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复议职能,是行政复议机关。宪法规定,行政机关包括人民政府和政府所属的工作部门。在我国人民政府由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般包括省、市、县、乡四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管理
    2023-06-11
    360人看过
  • 乡镇政府是否有强拆执法权
    一、乡镇政府是否有强拆执法权乡一级政府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的。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权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只有在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乡镇政府才享有行政强制权。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告诫;2、陈述和申辩;3、制作执行决定书;4、送达;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
    2023-04-19
    489人看过
  • 如何保护拒不接受单位行政处罚的权利
    我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公务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予以处罚;;违纪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纠正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五十六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根据规定,公务员违纪的,由处罚决策机关决定对其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将调查中发现的事实和建议处罚的依据告知公务员。公务员有权发表声明和为自己辩护。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认为应当对公务员进行处罚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行政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处罚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公务员本人。对公务员的处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性质准确、处理得当、程序合法、程序完备。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人事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您也可以在了解人员处理情况之日起30天内直接上
    2023-05-07
    374人看过
  • 军队是否接受行政处罚?
    父亲行政处罚不影响自己的孩子当兵的,不过如果父亲是刑事处罚那么是会影响孩子当兵的。如果孩子有行政处罚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当兵的。不管是为了自己的前程,还是为了自己子女的前程,一定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行政处罚记录影响当兵政审吗如果曾经被行政拘留过,会影响当兵政审。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2、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与本人的关系等。对于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治审查的范围。《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1、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2、曾被刑事处
    2023-07-03
    250人看过
  • 土地征用是否受到镇政府的法律约束?
    镇政府可以强制征用土地。在严格履行程序和取得法定程序的前提下,政府可以强制征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政府强制征用土地怎么办一、政府强制征用土地怎么办1、政府强制征用土地可以进行以下处理:(1)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政府不能强行征地;(2)对于群众有意见的、有疑义的、要申请听证的,事先沟通资源管理部门,就应该组织听证;(3)对于农民起诉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给予解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2023-07-01
    64人看过
  • 乡镇政府是否有权处置土地所有权纠纷
    一、乡镇政府是否有权处置土地所有权纠纷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政府处理,如果是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纠纷,可以由乡镇级政府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二、什么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
    2023-06-17
    137人看过
  • 抵押权是否优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谁?
    一、抵押权是否优于行政处罚抵押权优先,抵押权是最重要的担保类型,赋予最高的担保地位。其价值功能就在于被担保债权的优先受偿性。其表现为:1、与债务人的普通债权人相比,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卖得的价金优先于普通债权人而受清偿;2、与债务人的其他抵押权人相比,抵押权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和查封相比,抵押具有优先权。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可以进行查封和扣押,但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说明抵押优先于查封和扣押。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和变卖,但最终所得价款,抵押权人具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进行转让时,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切实保障抵押权”二、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谁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主要是: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消防行政处罚的主体案件经办人必须是取得岗位资格的消防监督员,严禁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其他
    2023-06-26
    333人看过
  • 药品是否受药品行政保护条例的保护
    根据1993年1月1日起生效的修改后的专利法,药品和用化学方法得到的物质可以获得专利保护。对于1993年1月1日前已在某些国家的申请人已在所在国取得独占权的药品,根据1992年12月19日实施的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也可以在中国取得行政保护。上述行政保护适用于同中国缔结有关药品行政保护双边条约或者协定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的产品。至今,中国已同美国、日本、欧共体和瑞典签订了此类双边协议。因此,美国、日本、欧共体(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和英国)和瑞典。申请行政保护的药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1993年1月1日前依照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其独占权不受保护的;(2)1986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期间,获得禁止他人在申请人所在国制造、使用或者销售的独占权的;(3)提出行政保护申请日前尚未在中国销售的。药品行政保护期为7年
    2023-06-08
    241人看过
  • 行政处罚是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否正确
    正确。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一、企业行政处罚怎么消除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企业行政处罚的记录到法定年限记录即消除,具体年限为,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3年;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档5年;重大、特殊案件:存档2
    2023-03-19
    283人看过
  • 行政处罚由什么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行政处罚一般是用于情节不是很严重的,主要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情况。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有不服气的,是可以在拿到处罚书的时候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两个以上实施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行政处罚的案件管辖有三种:1、事务管辖。指不同部门的行政机关以及拥有行政职权的有关组织受理行政处罚案件的权限范围。可分为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2、级别管辖。指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上下级行政机关以及拥有行政职权的有关组织之间受理房地产行政处罚案件的分工;3、地域管辖。指同级的行政机关或有关组织之间受理房地产行政处罚案件的分工。该机关或组织只能受理自己管辖区域内的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
    2023-08-08
    13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行政处罚权的行使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职责,它有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更多>

    #行政处罚权
    相关咨询
    • 镇政府受到什么行政处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1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镇政府如果存在着一些违法行为的话,那么是需要被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权一般都在具体行政部门手中,但有些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政府规章规定了乡镇政府的处罚权。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 乡镇人民政府是否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18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规定决定基层政府行使行政处罚权。
    • 镇政府可以获得行政处罚权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8
      镇政府获得行政处罚权除非是受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委托,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乡镇人民政府属于县级以下,因此没有行政处罚权。但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有关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 镇政府应当如何给予行政处罚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6
      镇政府获得行政处罚权除非是受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委托,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乡镇人民政府属于县级以下,因此没有行政处罚权。但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有关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 如何取得当地镇政府行政处罚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16
      镇政府获得行政处罚权除非是受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委托,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乡镇人民政府属于县级以下,因此没有行政处罚权。但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有关组织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