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想买房,查询了很多开发商的售楼广告。其中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的在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允诺:本小区绿地占地面积2000平,小区内有2000平米的休闲广场。孙先生对这个楼盘非常满意,于是就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关于绿地和休闲广场的允诺没有写进合同。后孙先生入住,发现绿地和休闲广场的面积还不足600平。孙先生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以合同中没有约定为由予以拒绝。开发商能否拒绝呢?
律师点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时候,开发商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所做的允诺和说明虽然没有写入合同,但是开发商违反该允诺和说明的时候也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开发商所做的允诺和说明具体明确,没有含糊不清的地方,如本案中开发商对绿地面积和休闲广场的面积做的说明就是具体明确的。
第二,允诺和说明针对的现象是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本案中针对的是开发商规划内的小区的绿地和广场。
第三,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如本案中,孙先生正是看中了广告中说明的事项,才决定购买。因此本案中,虽然广告中的说明和允诺没有写入合同,但是对开发商仍然具有拘束力。
因此,本案中孙先生请求违约责任应该得到支持。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不兑现售楼广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吗?
471人看过
-
售房广告与实际不符开发商须承担违约责任
315人看过
-
开发商是否实现了售楼广告上的承诺?
270人看过
-
开发商违反售房广告内容应否承担责任
248人看过
-
商品房广告不实,开发商应否承担违约责任?
371人看过
-
售楼广告没兑现是否违约售楼广告违约的原因
331人看过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
开发商在销售广告中所做的允诺和说明虽然没有写入合同也应该担责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时候,开发商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所做的允诺和说明虽然没有写入合同,但是开发商违反该允诺和说明的时候也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开发商所做的允诺和说明具体明确,没有含糊不清的地方,如本案中开发商对绿地面积和休闲广场的面积做的说明就是具体明确的。 第二,允诺和说明针对的现象是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
-
开发商违反广告承诺有法律责任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4开发商违反销售广告中的承诺是否要承担责任需要分情况讨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开发商对广告中的说明和允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仅限于针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以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或允诺。 对于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以外的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或允诺,即使具体确定,甚至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构成有重大影响的,也不能视为合同的
-
开发商违反投标广告承诺是否担责?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03开发商违反销售广告中的承诺是否要承担责任需要分情况讨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开发商对广告中的说明和允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仅限于针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以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或允诺。 对于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以外的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或允诺,即使具体确定,甚至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构成有重大影响的,也不能视为合同的
-
售楼商可以入驻开发商广告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
-
开发商违反许可证上的广告承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8开发商违反销售广告承诺是否承担责任需要根据情况进行讨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开发商对广告中的说明和允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仅限于针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以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或允诺。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外相关设施的说明或承诺,即使具体确定,甚至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价构成有重大影响,也不能视为合同内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