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和探视权的区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0:24:25 448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抚养权和探视权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没有区别,只是叫法不同。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抚养制度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之一。该项规定,有利于保障平等民事主体尤其是小孩的合法民事权益。

孩子抚养权和探视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但是这是一种强制的行为,需要满足很多的条件才可以,这类强制执行有其特殊性。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对拒不执行协助的个人和单位,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1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探视权相关文章
  • 离婚关于抚养权和探视权有何不同
    探望权和抚养权的区别:1、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才有探视权,有抚养权的一方无需探视权;2、抚养权可以理解为一种义务,必须履行。探视权属于权利,可以不行使;3、探望权只有父母才有,抚养权则不一定是父母才享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一、抚养权可以变更吗抚养权归属是可以变更的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
    2023-02-14
    400人看过
  • 离婚后如何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和探视权?
    夫妻离婚,一方想要抚养权,应先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此一方想要获取抚养权,应尽力证明自己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更优。离婚小孩抚养权如何争取?离婚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1.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自己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2.提供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3.多与孩子沟通,多关心孩子,因为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判决抚养权时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4.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以及居住环境、能给孩子提供的生活环境的证明,证明孩子跟随自己更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2023-07-01
    154人看过
  • 探视权跟抚养权有何分别
    探望权和抚养权的区别:1、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才有探视权,有抚养权的一方无需探视权;2、抚养权可以理解为一种义务,必须履行。探视权属于权利,可以不行使;3、探望权只有父母才有,抚养权则不一定是父母才享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一、抚养权可以变更吗抚养权归属是可以变更的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
    2023-02-21
    341人看过
  • 判决书包括抚养费和探视权吗?
    一、判决书包括抚养费和探视权吗?判决书不一定包括抚养费和探视权,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婚后又再婚并不影响子女父母的身份,因此还享有探望权,具体来说:第一,这一规定明确了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夫妻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方式一般采取固定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当然,如果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抚养约定为轮流直接抚养,那么这种规定也会随着轮流抚养孩子发生变化。第二,这一规定将对于孩子的探视是作为权利规定的,不是作为义务规定的。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探望,能够在孩子心
    2024-02-04
    115人看过
  • 探望权和抚养权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探望权和抚养权具有如下区别:1、产生依据不同。抚养权是法定的,探望权是基于离婚产生的;2、法律性质不同。抚养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3、其他区别。探望权和抚养权的区别具体是什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n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022-06-17
    448人看过
  • 男方放弃抚养权及探视权
    男方放弃抚养权及探视权是可以的,对于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是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能放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如果男方放弃抚养权和探视权,但是不会因为权利的放弃而不履行义务,仍然要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用。一、放弃养育权的后果有什么呢?离婚时,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就需要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情况下,孩子要么跟随父亲一起生活,要么跟随母亲一起生活。无论跟随,另一方就势必要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放弃抚养权不意
    2023-06-21
    498人看过
  • 探视权指什么,探视权有哪些种类和区别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的方式有按期探望子女、固定时间接子女生活一段时间等。一、遗弃罪是否能争取孩子探视权遗弃罪能争取孩子探视权。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能随便被剥夺的。但是双方之间可以约定探视的时间和间隔之类的。二、探视权能带孩子回家吗?经过对方同意,探视权人有权利把孩子带回家住。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三、根据规定探视孩子时间多长只要孩子不拒绝父母探视,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方为永久。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
    2023-06-22
    97人看过
  • 离异后探视权和抚养费的终止问题
    离婚后探视权不能中止,抚养费可以中止。抚养费可以中止支付,父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减少或者中止支付:1、由于长期生病或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经济来源,付款人确实无法按照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金额支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负担得起能力抚养子女;2、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者劳动教养,给付方失去经济能力,无力支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如果有经济来源,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支付;3、直接抚养子女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承担的抚养费金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支付金额不能减少。夫妻离婚后探视权有几次一般探视权规定一个星期一次,一个月也就四次,但这不是绝对的,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时间双方可以进行约定,约定时要考虑孩子的生活时间以及学习时间,所以一周一次为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
    2023-07-12
    272人看过
  • 抚养探视权法律规定
    一、抚养探视权法律规定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
    2023-03-26
    385人看过
  • 抚养权探视时间具体
    抚养权探视时间由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也必须执行。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也可以探视吗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也可以探视。离婚夫妻往往在抚养权与探望子女方面发生纠纷,按照法律规定,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有探望权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有探望权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
    2023-08-13
    168人看过
  • 探视权和变更抚养权可以同时起诉么
    一、探视权和变更抚养权可以同时起诉么在被侵害探视权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就探望权的行使发生纠纷以后,主张行使探望权的一方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阻挠自己行使探望权的证据、提供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二、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和收养关系吗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三、探视权可以单独起诉吗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
    2023-03-07
    284人看过
  • 放弃抚养权和探视权还可以改名字吗
    当事人在放弃抚养权和探视权后,还可以依法为其子女改名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需要变更姓名,应当由其父母协商一致,并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符合条件的,即可核准变更。放弃抚养权和探视权还可以改名字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
    2022-07-15
    273人看过
  •  民法典对于抚养费和探视权的处理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并不意味着您可以剥夺另一方的探视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每一方都有权探视孩子,这是法定的权利,对方不能因此剥夺。同时,即使您不支付抚养费,您仍然有权探视孩子。扶养人不得非法剥夺、阻碍其行使探望权。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并不意味着您可以剥夺另一方的探视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每一方都有权探视孩子,这是法定的权利,对方不能因此剥夺。同时,即使您不支付抚养费,您仍然有权探视孩子。扶养人不得非法剥夺、阻碍其行使探望权。 离 婚 后 探 视 权 是 否 受 抚 养 费 影 响 ?离婚后,女方是否还有探视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离婚后女方仍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探视权。探视权是法定的,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
    2023-10-05
    409人看过
  • 民法典对离婚孩子探视权和抚养权的规定
    民法典对离婚孩子探视权和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
    2023-04-13
    466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视权
    词条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更多>

    #探视权
    相关咨询
    • 探视权和抚养权的区别包括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20
      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有孩子抚养权一定有孩子监护权。监护权更加侧重于义务方面,也就是规定父母必须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监护,而抚养权既是一种义务同时还是一种权利,探视权则是没有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父母的权利。
    • 探视权的次数和抚养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23
      探视时间及次数,应先由男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探视虽说是一种权利,但是行使不当,不利于孩子教育和成长的,另一方可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中止,此后,可恢复的。关于抚养费问题,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一般根据子女实际需要,和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月总收入的20-30%为限,负担两个以上孩子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同行业平均收入等确
    • 抚养权和探视权那个好?有哪些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3
      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具体如下: (一)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 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 (二)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 (三)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
    • 子女探视权和抚养权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2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有权利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而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第 一、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者双方协议的数额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第
    • 没有探视权和抚养权一样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27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