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申请房地产登记需要公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0:17:23 83 人看过

申请房地产登记需要公证的情形:

(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权证、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权证、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屋登记机构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3)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权证、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权转移登记手续。

(4)有关房产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等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办理合同公证等事宜。

(5)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

(6)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屋登记机构说明理由,房屋登记机构视情况予以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嘱人相关文章
  • 机动车在哪些情况下应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在哪些情况下应申请注销登记除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灭失的;(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二、机动车损失险有必要买吗车损险有必要买。保险就是一种防范于未然的一种汽车产品,在如何最省钱的情况下规避最大的风险,是我们要考虑的。车辆损失险再保一个第三责任险和不计免赔,和交强险,基本的驾驶风险都已经涵盖,其余的根据需求及当地情况和车辆情况而定。尤其是在单车事故的时候,车损险的作用非常明显。比如自己倒车的时候不小心把车碰了,这时候第三者责任险是不生效的,只能通过车损险理赔。三、机动车注销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一)机动
    2023-04-24
    480人看过
  • 哪种情况下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无须再公证
    3种情况下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无须再公证:①继承房产: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商继承和诉讼继承。②赠与房产。③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事宜。省略了这个环节可以省钱吗?大多数情况下,办理赠与公证收取的公证费用要与实际受益额(房价)挂钩,按阶梯比例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房价本身数目不菲,公证费用也就动辄成千上万。以福建省厦门市为例,按照《厦门市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办理遗嘱公证费用为100元/件,确认遗嘱效力为400元/件,而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公证费按受益额的2%收取。如果想要继承价值一处价值200万的房产,为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的事实,需要支付的公证费为200万X2%=4万,所以,新政策实施后,仅公证一项就能为当事人省下好几万的费用。对于广大民众来说这个政策无疑可以节约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成本。
    2023-05-05
    295人看过
  • 办理房屋登记哪些情况下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哪些情况下办理房屋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申请,哪些情况下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答案答: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1)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3)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4)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5)房屋灭失;(6)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7)因行政划拨、行政征收、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房改购房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5-29
    203人看过
  • 土地登记申请不予受理情况有哪些
    1.土地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土地登记申请情况有哪几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土地登记:(1)申请登记的土地不在本行政区内的;(2)土地登记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的;(3)土地权属来源不明的;(4)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土地登记的其他情形。2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情况有哪几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暂缓土地登记:(1)申请文书需要修正或补齐的;(2)土地权属争议尚未处理的;(3)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的;(4)依法限制土地权利或者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而限制土地权利的;(5)法律、法规规定应予暂缓土地登记的其他情形。3.土地登记的基本程序怎么走?不同类型的土地登记在具体程序上虽然不尽相同,但总体上的基本程序可分为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核发证书五个步骤。申请人向土地登记
    2023-06-05
    390人看过
  • 哪些情况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2023-06-09
    195人看过
  • 房地产转让应在什么情况下登记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交换;
    2023-05-08
    158人看过
  • 哪些情况的房屋产权登记不需要公证,不需公证过户继承房产如何办理
    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以下简称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了。至此,颁布于1991年、适用了25年的“强制公证”规定做法作废。哪些情况的房屋产权登记不需要公证1、继承房产。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商继承和诉讼继承。2、赠与房产。3、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事宜。不进行房产公正能省哪部分费用1、公证费赠与房产:在此之前,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时必须提交赠与公证书或接受赠与公证书。而按阶梯比例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这对动辄数百万的房价着实是一笔不小的费用。继承房产:以北京为例。除遗嘱继承外(遗嘱继承无公证费),继承房产公证费为评估价的2%(或收益额的2%),不低于200元。2、房产评估费法定继承房产的时候,得房者需要交房产评估费,新政策实施后,这部分费用可以免交。不需公证如何过户继承房产没有公证的房产继承方式有三种: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
    2023-05-05
    34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
    1、公司不能偿还或者不能完全偿还已经到了合同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而且有证据证明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公司全部负债的,比如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公司财产不能偿还全部债务,可以申请破产。2、公司不能偿还或者不能完全偿还已经到了合同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而且公司的账面财产虽然多于负债,公司长期没有盈利而且扭转盈利困难,无法偿还债务,缺乏清偿能力,可以申请破产。一、公司破产清算后债务如何处理公司破产清算后债务的处理办法有:1、按约定全部清偿债务;2、为债务提供相应的担保;3、经债权人同意,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4、或者向债权人申请延期偿还债务。一、公司的注销流程如下:1、登报;2、注销社保;3、注销国、地税;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5、注销银行账户;6、注销印章,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二、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包括: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
    2023-03-25
    493人看过
  • 什么情况需要申请抵押权登记
    (一)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发生变更的,包括: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2、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3、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4、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5、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改变的;6、担保范围变更。(二)同一房地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抵押权顺位变更的。(三)在建工程竣工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在建工程抵押变更为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的。(四)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变更的。(五)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内的。一、质押需要登记手续吗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
    2023-03-16
    245人看过
  • (2) 申请产权登记时需要公证吗?
    关于养老保险如何缴费这个问题,在单位就业的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定比例分别缴纳,当前单位缴费一般为19——20%,个人缴费为8%。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本人缴费工资是指本人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加减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费、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统筹地区(当前为省级统筹)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办理产权登记的几种情形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1、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2、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
    2023-07-07
    187人看过
  • 出现哪些情况公司应该申请注销登记
    以下是企业法律顾问复习指导: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2023-06-09
    61人看过
  • 哪些情况需要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
    不动产变更登记有以下情形: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2、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3、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5、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6、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7、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8、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什么情况可以申请不动产变更登记1、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情形,属于登记簿上记载的其他事项发生变更的情形。2、不动产自然状况发生变更,属于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客体发生变更的情形。3、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权利状况发生变更,属于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内容发生变更。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
    2023-07-08
    293人看过
  • 申请经营范围登记不予登记的情况有哪些
    经营范围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应依法经登记机关登记。申请人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一种或多种小类、中类或者大类自主提出经营范围登记申请。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企业经营范围有这些情形不能登记:《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有下列情形的,企业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属于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不能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的;(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特定行业的企业只能从事经过批准的项目而企业申请其他项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等规定禁止企业经营的。企业经营范围有这些情形,应停止经营并办理变更或注销:《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停止有关项目的经营并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2023-04-30
    90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申请登记的项目应记录在住房登记册上
    1、申请登记的项目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记入房屋登记簿?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关应当将申请登记的事项登记在房屋登记簿上:(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事项一致;(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一致;(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部门证明的事实一致材料;(4)申请登记的项目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五)不存在未登记的情况。登记申请不符合前款所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理由。在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事项记入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房屋登记簿应当记载自然条件、权利等依法应当登记的事项。房屋登记册可以是纸质或电子媒体。使用电子介质的,应有唯一明确的纸介质转换表,并定期异地备份。第二,房屋产权登记的内容是什么?所有权登记分为一般登记、初始登记、转让登记、变更登记、其他权利登记和注销登记。房屋权利
    2023-05-02
    102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嘱人
    词条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 立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更多>

    #遗嘱人
    相关咨询
    • 申请房地产登记在哪些情况下必须申请?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2
      依据有关合同申请房地产登记的,一方当事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合同公证文书: (1)外国自然人; (2)华侨,包括居住在境外持有中国护照无国内身份证明者; (3)港、澳、台居民; (4)在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房地产赠与、继承、遗赠申请房地产登记的,有关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有关事实或者合同的公证文书。房地产权利人是自然人且委托他人申请转让、抵押登记的
    • 哪些情况下需要回原婚登记所在地申请离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3
      1.不需要的。不一定非要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 2.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 办理房屋登记,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房产?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2
      办理房屋登记需要进行的房产公证的情况如下:(一)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时,提供的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应当经过公证;(二)房屋登记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三)申请人提供的登记材料中如有港、澳、台和外国的机构或者其他的境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四)自然人委托他人申请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或遗失补证的,委托书应当公证;(五)自然人所有的房屋转让
    • 申请公租房有哪些情况需要无房证明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7
      首先你要准备申请公租房的无房证明的材料,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何提供结婚证必须双方都要到场,要是一个人的话那就要去民政局开一个最近的单身证明)之后就可以去房管局开无房证明了,50一张。希望能帮到忙。
    • 什么情况下抵押房产需要进行登记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31
      浮动抵押可以登记也可以不登记,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以避免交易风险,可以使债权人查看抵押财产的权属关系以及曾否抵押过,以决定是否接受该财产抵押担保,也可使得实现抵押权的顺序清楚明确,预防纠纷发生,保护债权人和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