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的诉讼地位如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5:51:11 89 人看过

1、原告起诉分支机构,判令分支机构承担责任。分支机构有自己的名称,有相对独立的财产或经费,故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基础。2、原告起诉分支机构,判令公司承担责任。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虽然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但相应民事责任还是应当由公司承担。3、原告起诉分支机构和公司,判令分支机构承担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4、原告起诉分支机构和公司,判令分支机构承担责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何种法律地位,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外国公司属于外国法人,不是中国法人,因而它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也就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而作为外国法人的一部分。正由于外国公司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处于这样的法律地位,从而决定了外国公司应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这项资金如果规定有最低限额的,将依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还应当在该分支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的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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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5日 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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