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权益侵犯:护士与保健院之间的罪责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1 14:03:52 227 人看过

故意调换婴儿,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情节恶劣的行为包括,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等。

女子假扮护士医院偷走婴儿案告破

备受社会关注的年轻女子假扮护士在西安交通大学一附院病房骗走新生婴儿一案已成功告破,30日18时许,西安警方在广东省东莞市将犯罪嫌疑人葛倩茹抓获,被拐女婴安全解救,目前安然无恙。

目前,孩子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由广东当地一家医院的医生和护士看管,交大一附院院方和家属计划于12月1日乘飞机前往广东接回孩子。

据初步了解,嫌疑人葛倩茹偷孩子的目的并不是贩卖,而是其男友曾经离异,一直想要个女孩,为了满足男友的愿望,她便在交大一附院抱走了别人的孩子,准备抱养。

陕西省蓝田县灞源乡32岁的张兰芳11月20日下午在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经剖腹产,生下一名健康的女婴。21日凌晨一名护士把孩子抱走做检查,就再也没有回来。此案引起西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

据了解,抱走孩子的视频迅速传播后,有人提供线索称在视频中认出了抱走婴儿的嫌疑人,而且知道她在广东打工已经两年。11月28日晚,专案组将侦查目标锁定为眉县金渠镇范家寨村村民葛倩茹(女,20岁)。经过进一步侦查得知,葛倩茹于21日6点半乘出租车到西安咸阳机场前往广东省东莞市。29日早晨,按照专案组部署,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副局长黄琳带领6名侦查员前往广东省东莞市抓捕。30日18时许,在广东警方积极的配合下,嫌疑人葛倩茹被抓获归案,被拐女婴也已安全解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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