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并非越多越好重复保险理赔不重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8:23:05 288 人看过

原本想通过多头投保增加赔偿,没想到重复保险理赔却不重复,最后赔偿没有增加,反而多付了保费。近日,记者从市区几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由于部分投保人存在保险越多越好,保险金额越高越好的错误观念,重复保险现象时有发生。

重复买财产险可能无效

去年10月,市民王某为刚装修好的新房购买了10万元保额的家庭财产险。今年年初,王某在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时,又向另外一家财险公司购买了12万元保额的家庭财产险,保险期限均为一年。8月初,王某家住房遭遇意外,损失惨重,于是他向两家财险公司分别提出有效索赔金额为4万元。由于事故发生时王某所投保的两个保险都在有效期内,保险公司在要求他提供原始单据时,发现其多头投保,而按照有关规定,两家保险公司采用了比例分摊赔偿法,总和仍为4万元。

据人保金华分公司法律部的工作人员介绍,对于王某这类同一期间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的现象,业内称为重复保险,而按照《保险法》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公司只需要按照比例承担的方式分摊赔偿责任,投保者获得的赔付总数则不能超过构成有效索赔的损失总额。因此,虽然王某在同一期间投保了两份家庭财产险,但最后获得的赔偿并不是双份的,而且王某实际上为他的重复保险多付了差不多一倍的保费,这些成本却产生不了效益。

该工作人员表示,除了重复保险会增加保费支出外,超额投保也是一种错误的投保方式。超额投保就是指投保时所填的保险金额大于保险标的物实际价值。

据介绍,对于超额保险的情况,出险后保险公司通常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若投保人出于恶意,企图为获得不正当利益而超额投保,则合同无效;二是保险合同订立后,由于保险财产市价下跌,以致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额大于保险价值的,赔偿额只能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超过部分保额无效,连保费也不会退还。

寿险也需防重复投保

因为每个人的生命、身体都是无价的,所以多数寿险并不存在重复保险的问题,比如保险市场上常见的意外保险、死亡保险等一些基本寿险产品,只要投保人愿意多付保费,就可以买到更高额度的保障。但是,有一些医疗保险,如普通住院医疗保险、意外医疗保险等,虽然可以在多家保险公司同时购买,但出险后,理赔总额只能在实际发生的费用额度以内,并不能获得超额赔付。

据了解,9月1日刚刚施行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规定,医疗保险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性质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而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普通住院医疗保险、意外医疗保险等正是属于该类型的医疗保险范畴。

业内人士介绍,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是指,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照约定的标准确定保险金数额的医疗保险,和财产险产品一样属于补偿型保险。也就是说,当投保人的医疗费已经在一个地方,比如别的保险公司、或是社保、或是单位报销,获得补偿之后,就不能再从保险公司获得超出实际支出的超额赔付。因此,在各家保险公司条款中,都明确要求投保人索赔时必须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复印件或其他收费凭证均不被受理。

哪些险种可以多买

当然,在众多寿险产品中也有很多品种不存在重复保险的问题,例如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定额给付医疗保险,又称补贴型保险或者津贴型保险,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无须提供发票。无论投保人在治疗中花多少钱,得了什么病,保险公司都会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进行赔付。例如,投保人买的是100元一天的住院补贴附加保险,那么住院期间就是每天拿100元的补贴;如果在三家保险公司都买了这种保险,那么住院后共可以得到300元的津贴。不论治病花多少钱,也不管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账户中报销了多少费用,当然也不考虑误工损失费严重与否等其它因素。

除了定额给付医疗保险可以买多份而无限制以外,人寿保险中的重大疾病险也不存在重复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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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5日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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