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教唆犯和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差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20:15:25 67 人看过

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

间接正犯和教唆犯的区别

间接正犯又可以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它包括以下情况:

1、利用无责任能力人犯罪。例如,甲教唆15岁的乙盗窃,因为乙未到刑事责任年龄,与甲不构成共犯,甲属于实行犯,即正犯。

2、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如,甲医生欲杀害病人丙,将毒针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乙给丙注射后,致丙死亡。甲医生为间接实行犯,乙视为不知情的工具。

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即故意引起他人实行犯罪决意的人。教唆犯成立的主要特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在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

(2)在主观上,行为人必须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要区分间接正犯与教唆犯,可以用一个小案例来理解间接正犯与教唆犯:

甲教唆乙(乙为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去杀人,甲和乙是共犯,甲是教唆犯。甲教唆丙(丙为未满14岁)去杀人,甲是间接正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因此,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罪在量刑上的区别是传授犯罪方法罪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中对量刑做了具体规定,而教唆罪的量刑是根据所教唆实施的具体犯罪来定罪量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教唆犯相关文章
  • 传授犯罪方法与教唆犯罪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教唆犯罪并无特定的和统一的直接客体,具体的教唆行为侵犯的客体,就是所教唆之具体犯罪侵犯的客体。而本罪作为独立的犯罪,有其特定的和统一的客体,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不同。教唆行为的本质是制造犯意,为引起他人的犯意,教唆犯往往来取劝诱、挑拨、威胁等手段。而传授犯罪方法行为的本质是将犯罪方法传给他人,为达到这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言传身教,从犯罪对象上来说,教唆犯的犯罪对象限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而传授犯罪方法的对象则无此种限制,无论向何人传授犯罪方法都构成该罪。3、主体要件不同。对教唆犯罪而言,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教唆他人实施本法第7条第3款规定的各种罪,才有可能构成教唆犯罪的主体;传授犯罪方法罪的主体只能是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综合上面所说的,传授犯罪方法罪是已经触犯了法律,而且这种行为也会给他人带来很大的伤害,犯了此罪
    2023-03-07
    454人看过
  • 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的区别
    传授犯罪方法罪仍然是一个多发的犯罪,许多违法犯罪活动中都伴随着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本文就本罪的相关知识作详细介绍。本罪与教唆犯罪的区别教唆犯罪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它与本罪有许多相似之处,并且在实施的犯罪中两者还会发生交叉。因此,有必要正确区别这两种犯罪。概括起来,两者有下列区别:1、客体要件不同,教唆犯罪并无特定的和统一的直接客体,具体的教唆行为侵犯的客体,就是所教唆之具体犯罪侵犯的客体。而本罪作为独立的犯罪,有其特定的和统一的客体,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不同。教唆行为的本质是制造犯意,为引起他人的犯意,教唆犯往往来取劝诱、挑拨、威胁等手段。而传授犯罪方法行为的本质是将犯罪方法传给他人,为达到这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言传身教,从犯罪对象上来说,教唆犯的犯罪对象限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而传授犯罪方法的对象则无此种限制,无论向何人传授犯罪方法都构成该罪。3、主体要件不
    2023-04-13
    133人看过
  • 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的区别
    传授犯罪方法罪和教唆犯罪的不同第一,传授犯罪方法罪是独立的罪名,具有独立的法定刑,其罪名和法定刑并不依传授的是何种犯罪的方法而改变;教唆犯罪不是独立的罪名,也不具有独立的法定刑,其罪名和法定刑依教唆他人实施的犯罪罪名和法定刑而确定。第二,传授犯罪方法罪有自己固定的客体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而教唆犯罪并无固定的客体,其实际侵犯的直接客体应依照教唆他人实施的犯罪而确定。第三,传授犯罪方法罪中的对象并不要求必须是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而教唆犯罪中的对象必须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教唆人与被教唆人不构成共同犯罪。第四,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在行为方式上虽然没有大的区别,但在行为内容上,前者仅是向他人教授犯罪的方法,并不要求必须使他人产生实施具体犯罪的意图;而后者则是要通过教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第五,传授犯罪方法罪的主体必须是已满16周岁的人;而教唆犯罪的主体则因其教唆他
    2023-06-12
    202人看过
  • 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的区别和联系
    (一)两者的区别:1、侵犯的法益性质不同(前者是社会管理秩序,后者根据所教唆的犯罪性质确定)。2、客观行为不同(前者是将犯罪方法传授给他人;后者是使他人产生犯罪决意)。3、对象要求不同(前者对被传授的对象没有限定;后者要求教唆对象是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4、故意内容不同(前者是对传授犯罪方法具有故意;后者是对所教唆的犯罪具有故意)。5、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况不同(传授犯罪方法的,即使被传授的人按照所传授的方法实施了犯罪,二者也不成立共犯;如果被教唆的人犯被教唆的罪,则二者成立共犯)。6、定罪量刑的根据不同(传授犯罪方法罪是独立的罪名,具有独立的法定刑;而教唆犯罪不是独立罪名,没有独立的法定刑)。(二)两者的联系:1、如果行为人对同一犯罪内容同时实施教唆行为与传授犯罪方法的,或者用传授犯罪方法的手段使他人产生犯罪决意的,原则上从一重罪论处。2、如果行为人分别对不同的对象实施教唆行
    2023-03-04
    374人看过
  • 教唆犯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有什么区别
    一、区别介绍在1983年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行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设立传授犯罪方法罪之前,司法实践中对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构成犯罪时,是按教唆犯罪处理的。原因即在于两者具有较多的共同之处。但是,在传授犯罪方法行为被规定为一个独立罪名之后,就应当明确将其与教唆犯罪区分开来。两者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区别:第一,传授犯罪方法罪是独立的罪名,具有独立的法定刑,其罪名和法定刑并不依传授的是何种犯罪的方法而改变;教唆犯罪不是独立的罪名,也不具有独立的法定刑,其罪名和法定刑依教唆他人实施的犯罪罪名和法定刑而确定。第二,两者侵犯的犯罪客体不同。传授犯罪方法罪有自己固定的客体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它不以其所传授的犯罪所侵害客体为转移;而教唆犯罪并无固定的客体,其实际侵犯的直接客体应依照教唆他人实施的犯罪而确定,也即取决于被教唆犯罪的性质。第三,犯罪对象不同。传授犯罪方法罪中的对象并不
    2023-05-01
    440人看过
  • 教唆犯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有什么区别
    一、教唆犯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有什么区别教唆犯罪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它与本罪有许多相似之处,并且在实施的犯罪中两者还会发生交叉。因此,有必要正确区别这两种犯罪。概括起来,两者有下列区别:1、客体要件不同,教唆犯罪并无特定的和统一的直接客体,具体的教唆行为侵犯的客体,就是所教唆之具体犯罪侵犯的客体。而本罪作为独立的犯罪,有其特定的和统一的客体,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不同。教唆行为的本质是制造犯意,为引起他人的犯意,教唆犯往往来取劝诱、挑拨、威胁等手段。而传授犯罪方法行为的本质是将犯罪方法传给他人,为达到这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言传身教,从犯罪对象上来说,教唆犯的犯罪对象限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而传授犯罪方法的对象则无此种限制,无论向何人传授犯罪方法都构成该罪。3、主体要件不同。对教唆犯罪而言,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教唆他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
    2023-04-14
    7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教唆犯
    词条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更多>

    #教唆犯
    相关咨询
    • 传授犯罪方法和教唆犯罪的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2
      1、客体要件不同,教唆犯罪并无特定的和统一的直接客体,具体的教唆行为侵犯的客体,就是所教唆之具体犯罪侵犯的客体。而本罪作为独立的犯罪,有其特定的和统一的客体,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不同。教唆行为的本质是制造犯意,为引起他人的犯意,教唆犯往往来取劝诱、挑拨、威胁等手段。而传授犯罪方法行为的本质是将犯罪方法传给他人,为达到这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言传身教,从犯罪对象上来说,教唆犯的犯罪对象限于
    • 传授犯罪方法罪和教唆犯罪的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0-12-24
      1、客体要件不同。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客体是统一的,也就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教唆犯罪没有特定的统一的客体,其客体就是教唆犯罪所侵犯的客体。 2、客观要件不同。传授犯罪方法罪本质是将犯罪方法传授给他人,没有能力,年龄的限制,无论向谁传授犯罪方法罪都构成犯罪;教唆罪的本质则是教唆他人实施犯罪,对象限于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 3、主体要件不同。传授犯罪方法罪的主体只能是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
    • 传授犯罪方法罪罪和教唆犯罪的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5
      一、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的区别是什么教唆犯罪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它与传授犯罪方法罪有许多相似之处,并且在实施的犯罪中两者还会发生交叉。因此,有必要正确区别这两种犯罪。概括起来,两者有下列区别:1、犯罪客体不同。教唆犯罪并无特定的和统一的直接客体,具体的教唆行为侵犯的客体,就是所教唆之具体犯罪侵犯的客体。而本罪作为独立的犯罪,有其特定的和统一的客体,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教唆
    • 传授犯罪方法罪罪和教唆犯罪的区别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5
      一、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的区别是什么教唆犯罪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它与传授犯罪方法罪有许多相似之处,并且在实施的犯罪中两者还会发生交叉。因此,有必要正确区别这两种犯罪。概括起来,两者有下列区别:1、犯罪客体不同。教唆犯罪并无特定的和统一的直接客体,具体的教唆行为侵犯的客体,就是所教唆之具体犯罪侵犯的客体。而本罪作为独立的犯罪,有其特定的和统一的客体,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教唆
    • 传授犯罪方法罪罪和教唆犯罪的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5
      一、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的区别是什么教唆犯罪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它与传授犯罪方法罪有许多相似之处,并且在实施的犯罪中两者还会发生交叉。因此,有必要正确区别这两种犯罪。概括起来,两者有下列区别:1、犯罪客体不同。教唆犯罪并无特定的和统一的直接客体,具体的教唆行为侵犯的客体,就是所教唆之具体犯罪侵犯的客体。而本罪作为独立的犯罪,有其特定的和统一的客体,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教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