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后如何处理共有房产公证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20:13:05 226 人看过

夫妻之间房产公证去当地的公证处直接办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做夫妻房产公证需要的手续有:个人的身份证明,结婚的要带上结婚证;与双方约定内容有关的所有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双方已经写好的协议书。在结婚期间所得的房产,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了另有约定外。在双方结婚后,对共同财产的使用、经营,很难区分夫妻的共同和个人财产,除非协议是夫妻双方共同达成的。

关于房产公证

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港澳台房产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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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5日 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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