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案件中侵犯财产的基本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25 02:40:10 278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侵犯财产罪的客观表现,包括将他人财产据为己有、损坏或破坏生产经营活动等行为。根据刑法规定,这些行为可以分为四种客观表现:一是将他人控制下的财物据为己有,二是将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拒不退还,三是擅自动用经手或管理的财物,四是毁坏公私财物。大多数侵犯财产罪只能以作为的方式实施,但侵占罪表现为不作为。

在本类犯罪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表现为将他人的财产据为己有或将他人的财产损坏,以及破坏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刑法规定,侵犯财产的行为,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客观表现:其一,采用各种非法方法和手段,将他人控制下的财物,转移到行为人的控制之下,并据为己有,如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等犯罪;其二,将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应当退还而拒不退还,非法据为己有,如侵占罪;其三,擅自动用自己经手、管理的财物,如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其四,毁坏公私财物,使财物的价值全部或部分丧失的,如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大多数侵犯财产罪只能以作为的方式实施,而不可能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但是,侵占罪表现为不作为,即应当退还或交出而拒不退还或交出。

侵犯财产行为的客观表现

侵犯财产行为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其客观表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盗窃、抢劫、抢夺等直接侵犯他人财产的行为,包括在他人财产场所、交通工具、车辆、银行等场所进行的盗窃、抢劫、抢夺等行为。

2. 非法侵占、盗窃他人财产,包括将他人的财产据为己有,不归还的行为。

3. 故意毁坏他人财产,包括故意损毁、抛弃他人的财产,或者故意将他人的财产用于自己或第三人的利益,造成损失的行为。

4.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包括以欺诈、威胁等手段获取他人的财产,或者利用职权、地位等优势获取他人的财产,而不予归还或者不依法归还被占有的行为。

以上行为都属于侵犯财产行为的范畴,如果被认定为犯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以上这段话总结了侵犯财产行为的客观表现,包括将他人财产据为己有、破坏生产经营活动等行为。根据刑法规定,这些行为都属于侵犯财产罪,如果被认定为犯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文中也提到了侵占罪的表现形式,即应当退还或交出而拒不退还或交出。最后提醒读者,这些行为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避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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