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相关法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07:20:14 356 人看过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一、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赠与人的主要义务如下:

1、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义务;依法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义务;

2、因赠与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不可撤销的赠与的标的物被毁损、灭失的赔偿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哪些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1、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3、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符合以上情形的赠与不可撤销,赠与人必须履行赠与义务,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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