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领取死亡人员失业保险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09:45:07 119 人看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因违法犯罪导致死亡的除外),其家属凭失业人员死亡证明等有关材料,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领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按本市在职职工因病死亡丧葬补助金标准执行。有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按照以下标准发给一次性抚恤金:

(一)供养1人的,为死者生前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供养2人的,为死者生前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三)供养3人及其以上的,为死者生前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死亡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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