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是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符合变更孩子抚养权的一些法定的事由,双方都要争夺抚养权的,一般按照下面的原则进行处理。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是父母双方协议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父亲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母亲具有下列的一个情形。第一、就说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者有其他严重的疾病,子女不适宜跟他共同生活的。第二、母亲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第三、就是其他的这个原因,子女确实没有办法同母亲共同生活的。
2、当然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的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必须举证证明他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一个条件,比如说经济上的条件,然后教育背景上的一个条件,或者说是工作上适合抚养孩子的一个条件等等。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这个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当征询子女的意见,看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来生活,这个也比较重要。
一、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夫妻离婚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相关问题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做出约定。诉讼离婚的,可由法院调解或判决确定。原则上讲,孩子的生活环境稳定才能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孩子的抚养权确定后不允许随意变更,但司法实务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因为某种原因,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第5条、第6条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协议不成的,应另行起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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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的处理原则具体是什么样的呢?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7诉讼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十七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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