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普通医疗事故与医疗事故罪进行界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2:12:33 186 人看过

本文为您介绍有关医疗纠纷的知识,教你如何对普通医疗事故与医疗事故罪进行界定。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认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认可,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亦包括从事医疗管理和后勤服务等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两种过失,且必须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

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4、给病员造成的危害结果必须符合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过失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它与一般医疗事故的质的界限主要在于医疗事故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的严重性是否达到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程度。而对这一点的理解,学术界存在较大分歧。

《办法》第6条把医疗事故规定为三个等级:一级医疗事故即造成病员死亡的;二级医疗事故即造成病员严重残废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即造成病员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据此,有人将这三级医疗事故认定为医疗事故罪的危害结果。对此,人们观点不一,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是否应将三级医疗事故即造成病员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情形作为医疗事故罪的危害结果或作为定罪的标准。这种分歧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我国刑法和《办法》对此规定的较为抽象。刑法总则只规定了重伤的大致范围,即: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刑法分则在规定医疗事故罪的罪状时也没对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作例举式说明。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曾于1986年联合发布《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但这与《办法》、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草案)存在许多不一致的地方。如《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对丧失听觉构成重伤的情形规定为损伤后,一耳语音听力减退在91分贝以上或者损伤后,两耳语音听力减退在60分贝以上,而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草案)则将双耳语音听力明显减退(在60分贝以上)规定为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其中没有关于一耳听力减退的有关规定。这种情形还有许多。由此可见,我国刑法(包括《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与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有交差重合的地方。通过比较,可以看到,在医学标准的三级医疗事故中,有的是法律标准的重伤,但有的则不是。对此,笔者以为,在没有相关司法解释的情况下,对三级医疗事故要具体分析,对与《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规定一致的按重伤处理,这主要是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而对其他三级医疗事故(《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有具体规定的除外)一般可作为法学标准上的轻伤,这主要是指三级乙等医疗事故。由于我国刑法对过失致人轻伤的行为没有规定为犯罪,所以在医疗事故行为中造成病人轻伤的不能认定为犯罪,这也与刑法第335条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不相低触。

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9月1日起将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4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同时,该《条例》又将医疗事故具体分级标准的权限委托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在新的具体分级标准还没有出台前,能否将《条例》中规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理解为我国刑法第335条规定的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医疗事故罪的危害结果呢?笔者对此持赞同观点。根据《条例》,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指: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2、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中的前两种情形,从其严重的危害后果看,将之归结为医疗事故罪的危害结果应没有什么分歧,关键是第三种情形,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能否作相同理解,这要等新的规定出台后才能作断定。笔者认为,上述有关部门在制定其他情形这一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司法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的标准最好与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不相低触,这样做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

构成医疗事故罪,患者人身损害的危害结果必须与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的诊疗护理有必然的联系,即两者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否则,即使医务人员有严重的违章行为,而没有上述的危害结果发生;或者,虽有危害结果,而医务人员没有严重的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但不严重,均不构成犯罪。

综上所述,凡是由于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过失造成重大医疗事故的危害结果的行为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否则只属于一般的医疗事故。

此外,由于我国刑法没有将医疗机构即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明文规定为可以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单位主体,因此,在处理医疗事故问题时,不能将医疗机构作为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来认定或处罚。如果医疗机构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只能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经济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04: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事故认定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如何界定?哪些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范畴?
    符合下列条件的未医疗事故:1.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下列情况不认定为医疗事故: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的。3.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4.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经患者同意,对患者实话实验性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哪些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
    2023-08-07
    203人看过
  • 如何对医疗事故进行准确鉴定处理
    一、如何对医疗事故进行准确鉴定处理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有以下步骤:1.当事人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委托;2.医学会受理后要求当事人提交材料;3.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鉴定,当事人按期参加,陈述意见和理由,回答问题;4.专家鉴定组进行讨论,根据半数以上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二、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多少钱根据具体的情况不同,鉴定费用会有所不同。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院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
    2023-10-08
    240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与普通医疗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与普通医疗纠纷的区别是:医疗事故的是有专门委员会进行鉴定,对造成伤害的程度分为四个等级;而普通医疗纠纷没有一个明确划分的等级,医疗纠纷是医护人员跟患者之间的矛盾。医疗纠纷一般是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的。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而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医疗纠纷,涵盖了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
    2023-04-13
    150人看过
  • 医疗事故医生赔偿吗,医疗事故如何鉴定
    一、医疗事故医生赔偿吗医疗事故一般是由医院对患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医生如有重大过失或过错的,医院可以向医生部分追偿。情节严重的,医生可能还会涉嫌医疗事故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
    2023-04-18
    425人看过
  •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赔偿
    一、如何认定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赔偿在探讨如何认定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赔偿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一过程直接关联到医疗机构是否需要对其行为导致的损害向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认定并非随意,而是需要依据一系列严格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具体而言:1.医疗事故的认定需综合考虑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该过错是否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等多个方面。2.对于医疗损害赔偿的确定,也需根据医疗事故的性质、损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二、医疗损害赔偿的三种类型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根据责任主体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1.是国家医疗单位的医疗事故赔偿责任,这类责任源于具有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的过失行为,属于法人的替代责任。2.是私立医院的医疗事故责任,其医护人员与医院之间多为雇佣关系,因此当发生医疗事故时,由雇主即私立医院承担替代责任。3.是个体医生的医疗事故
    2024-08-04
    404人看过
  • 过失可犯医疗事故罪吗,医疗事故罪如何认定
    过失可以导致医疗事故罪。因为医疗事故罪的主观方面就是过失。下列要件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罪:1.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3.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4.主观方面是过失。一、非法行医罪和医疗事故罪有什么区别主体不同,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主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而医疗事故罪只能是过失。客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造成就诊人死亡的,而医疗事故罪则仅限于责任过失,技术过失不构成犯罪。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要件有哪些?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要件有: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2.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
    2023-04-06
    375人看过
  • 如何进行医疗事故行政处理
    一、如何进行医疗事故行政处理如下进行医疗事故行政处理:1.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后应向其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时限可以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也可以按年度报告。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应当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1)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人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2)卫生部或本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2.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内容包括:报告单位、报告时间;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后果(死亡、残废、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人身损害后果等);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死亡患者是否、尸检结果;初步处理意见等。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调查(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2)参加调查
    2023-05-22
    21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过度医疗如何界定和判定
    一、交通事故过度医疗如何界定和判定1.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2.采用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3.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4.费用超出了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二、医疗纠纷起诉法院多久作出判决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三、医疗纠纷该遵循哪些原则1.依法处理原则。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医患双方和
    2023-12-16
    106人看过
  •  离职后如何对医疗事故进行起诉?
    医生离职后,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当事人应将医生和医院列为共同被告,并提出副本,以便按照被告人数分配。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医生离职后,若发生医疗事故,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当事人应将医生和医院列为共同被告,并提出副本,以便按照被告人数分配。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离 职 医 生 如 何 维 权 ? 诉 讼 流 程 全 解 析离职医生如何维权?诉讼流程全解析医疗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医生作为医疗团队的核心,对于患者的健康和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在工作过程中,医生可能会遭遇一些不公正的待遇,如被患者投诉、停职、降职等。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如何维权成为了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首先,医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明确的维权途径,如首先向上级
    2023-09-11
    201人看过
  • 普通事故鉴定与医疗事故评估的不同之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主要内容是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和医疗事故等级,需要护理的,还有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司法鉴定结论内容重点是对医疗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责任比例或损失参与度。事故等级需要单独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过错鉴定的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医疗过错是指医疗行为存在错误,违反法律法
    2023-07-11
    102人看过
  • 如何进行医疗事故认定的问题
    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江门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步骤二: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步骤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步骤四: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有关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步骤五: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至7日内交由省医学会组织再次
    2023-04-23
    73人看过
  • 医疗事故如何界定责任划分
    一、医疗事故如何界定责任划分在医疗事故责任判定方面,首要的任务便是全面评估医疗行为的合规性和合理性,并同时确定医疗结果同各种原因之间的因果联系。首先,有必要细致地审视医疗机构及相关医务工作者是否严格遵守了医疗行业的普遍规范及标准操作流程;其次,需要深入剖析医务工作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任何过错,例如:诊断失误、手术操作不正确、药物使用不当等等;再者,要对患者的身体状况和治疗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详尽观察,从而准确地推断出医疗行为与所导致的伤害结果之间的确切关联;最后,依据过错的严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损害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将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人员的责任比例明确划定出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
    2024-07-27
    90人看过
  • 怎样界定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一、解决美容纠纷的方式有什么1、首先由发生纠纷的美容医生和美容就医者双方遵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2、只有在协商无法进行发生争议时,才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3、卫生行政部门也可在鉴定前与鉴定后对医患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必须建立在医患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医疗美容纠纷的处理应首先由发生纠纷的美容医生和美容就医者双方遵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只有在协商
    2023-03-06
    345人看过
  •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如何界定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如何界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的界定是指在医学治疗活动中,医院和医生、护士等医疗人员违反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规范,主观上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地造成患者除脑死亡以外的死亡。二、医疗事故鉴定流程详解1.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当事人委托鉴定机构;2.司法鉴定机构受理;3.初次鉴定;4.补充鉴定;5.重新鉴定;6.复核鉴定;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三、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公证医疗事故鉴定不需要公证。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公开透明,是医疗事故鉴定的重要原则,是公正的。我国
    2023-05-04
    395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认定: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2、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否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是否存在... 更多>

    #医疗事故认定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与医疗事故罪界限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 医疗事故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关键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表现为区分以下界限。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申,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
    • 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的界限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与医疗事故罪如何区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的界限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
    • 如何界定医疗事故罪的罪与非罪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07
      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关键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表现为区分以下界限。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
    • 怎么界定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4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界限: 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而后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 (2)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而前罪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造成就诊
    • 医疗事故医疗费如何进行赔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