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刑事诉讼中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时,不可简单地认定其是否具有证据效力,而应先审查其是否具备不可撤销、变更力。或者说,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还有被有权机关依法撤销、变更的可能。如有被撤销、变更的可能,应待这种可能性消灭以后再认定其证据效力。
具体行政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一经作出,即具有“三力(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具体行政行为又是应当接受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审查的。在复议、起诉期未届满之前,其“三力”是相对的、可变的;只有在复议、起诉期均届满后,其“三力”才是绝对的、不变的。法院民事、刑事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其实就是要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已经超过了复议、起诉期。如已超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否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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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应参照行政诉讼中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法院采用的证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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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一审审理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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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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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什么进行审查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2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其合理性。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原则,确定了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的内容和程度,即人民法院能够审查的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2.依法行政是行政法制中的最基本的规则,人民法院只能用法律而不能用其他标准来衡量行政行为。无论是行政机关的职权,还是相对于人的权益,都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为了保证行政机关对社会实行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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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如何进行证据审查?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3在答辩期满开庭前。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一)证据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等基本情况;(二)拟调取证据的内容;(三)申请调取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前向对方出示或者交换证据,并将交换证据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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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5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这是因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原告和被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他们之间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是基于行政机关的单方的行为。在行政诉讼中,诉讼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理所当然的应由行政机关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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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这样那行政复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对的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61、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复议案件时,需要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2、行政诉讼过程,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因为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属于行政权的范畴,人民法院在行使司法权时不能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