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判决中直接执行失职罪的行为规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8 14:24:39 324 人看过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

3.客体是侵犯了司法程序以及司法活动;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是过失。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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