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资格审查在公益诉讼中的作用与意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09:21:26 331 人看过

一、国家机关原告资格的认定。

民事诉讼法将具有原告资格的国家机关限定为“法律规定的机关”,而环境保护法对此则未予规定。

1.关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是否具备原告资格问题。

民事诉讼法已明确规定只有在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国家机关才有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而环境保护法也未赋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原告资格,因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缺少法律依据。

2.关于检察机关是否具备原告资格问题。

检察机关既具有国家公诉的职权,又是法律监督机关。目前,国家已经授权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并已经开始实践。

3.关于支持起诉的问题。

虽然环境保护法未赋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原告资格,但其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支持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法院在诉讼中可将其列为支持起诉人。从已有的实践情况看,国家机关支持起诉的具体方式包括提交书面意见、提供法律咨询、代交诉讼费用、协助社会组织进行调查取证及在庭审中发表支持起诉意见等。当然,支持起诉还涉及原被告平等诉讼地位的维持,被告合法权益的保障以及支持起诉人的地位、权利、义务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二、社会组织原告资格的认定

环保社会组织本身具有的公益性、中立性、专业性、参与性等特征决定了其是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主力军。

1.社会组织的类型。

民事诉讼法赋予“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环境保护法中则采用了“社会组织”的概念,且要求该社会组织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根据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三种类型,三类组织均有资格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在国务院民政部登记的还包括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但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该代表机构仅依据境外基金会的授权开展活动,不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得在中国境内组织募捐、接受捐赠,不应作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提起诉讼。

2.“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范围。

环境保护法将社会组织的登记级别框定为“设区的市级以上”,因此,只要在行政区划的等级上与设区的市相当,即符合法定要求。具体而言,“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除国务院民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民政厅或民政局,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盟、地区(如西藏的阿里地区)和不设区的地级市(如广东的东莞等)的民政部门之外,还包括四个直辖市的区、县民政部门。

3.“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的界定。

社会组织在起诉前成立已满五年,排除那些专门为提起某项公益诉讼而临时成立的社会组织。该社会组织的宗旨和主要业务范围应包括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事项,而且应实际从事了环境保护公益活动,排除那些虽然宗旨包含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但实际并未从事过该类活动的社会组织。人民法院可依据该社会组织的章程、登记证书以及起诉前连续五年的年度工作报告书或年检报告书判断其是否符合该项条件。

4.“无违法记录”的认定。

从实质上讲,违法记录应限定为社会组织从事业务活动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应包括情节轻微的违规行为和社会组织成员的违法行为。从形式上讲,可以考虑由社会组织自身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无违法记录声明自证其清白,而被告可举证证明该社会组织存在违法记录,由法院予以审查并认定。这样既降低了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难度,也符合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

5.相关性的要求。

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所涉及的环境公共利益,应与其宗旨与业务范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相关法规均明确规定社会组织不得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而且进行合理限制也有利于社会组织更好地利用其经验和专业技能推动环境公益诉讼有效开展。另外,鉴于相关法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并未作出活动地域的限制,环境污染或破坏生态行为也往往具有跨区域的特点,故不宜对社会组织提起诉讼的地域范围作出限制。

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

行政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可以参考刑、民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行政公益诉讼,又简称为行政公诉,是指公民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益诉讼相关文章
  • 从一起案例看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
    2002年,浙江省台州市一家娱乐公司承包了该市椒江区文化馆,并在门口招贴带有色情内容的广告,同时馆内表演的节目也带有色情性质。文化馆对该公司的行为不闻不问,当地许多市民对此深表不满。当地画家严某多次上书文化馆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椒江区文体局,要求责令娱乐公司搬迁,但一直没有解决。无奈之下,严某以椒江区文体局行政不作为为由将其告上了法庭。以上案例告诉我们,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公民的民主法制观念日益提高,尤其是部分富有正义感的公民,在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政侵害公共利益时,不再沉默,而是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主动与违法行政行为或不作为作斗争,以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这类诉讼因其具有纠正公共性违法行政行为、保护公共利益等特性,而被冠以行政公益诉讼之名。所谓行政公益诉讼,一般意义上是指当行政机关或其他公权性机构的违法行政行为或不作为对公共利益造成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时,法律容许无直接利
    2022-10-23
    335人看过
  • 音像制品著作权纠纷案件中原告资格的审查
    根据国务院《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音像制品包括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等。该条规定是根据音像制品的录制载体所做的分类。根据录制内容的不同,音像制品又可分为著作权法规定的由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邻接权?熡胫?作权有关的权益的录音制品、录像制品以及以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为内容由制片者享有著作权的电影或类似电影的音像制品。对由不同身份的主体作为原告起诉的音像制品著作权纠纷案件,法院应首先审查原告是否适格。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情形:一、由音像制品制作者本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音像制品制作者是指音像制品的首次制作人,包括录音制作者、录像制作者、电影或类似电影制品的制片者?熂吹缬白髌泛鸵岳嗨粕阒频缬暗姆椒ù醋鞯淖髌返闹破?者。由于将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转化为音像制品,只是简单的录制技术方式的转化,没有创造性成分,录制转化制作者不享有著作权
    2023-06-08
    190人看过
  •  诉讼与起诉在法律中的意义
    起诉是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进行审判的行为。诉讼是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形式。起诉是诉讼的开端,而诉讼则是起诉、审查、开庭、判决,结案的整个过程。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进行审判的行为称为起诉。诉讼是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形式。起诉是诉讼的开端,而诉讼则是起诉、审查、开庭、判决,结案的整个过程。 诉 讼 和 起 诉 有 哪 些 不 同 点 ?诉讼和起诉是两个法律术语,它们在法律实践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诉讼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后,通过法律程序互相争取自己权益的过程。起诉则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具体案件作出裁判的活动。诉讼和起诉有哪些不同点呢?诉讼和起诉在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适用的法律、诉讼程序的启动方式和诉讼标的方面存在不同。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当事人,而起诉法律
    2023-09-01
    129人看过
  • 原告主体资格如何在行政诉讼中确认
    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时也可以做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诉讼中原告人数怎么列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
    2023-07-05
    262人看过
  • 什么是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的作用与意义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成立,必须建立在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基础上。而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具体构成需满足三个条件:1、具备法律上承认并为法律所保护的利益。2、具备可以用货币计算和估价的利益。3、必须是经济上已经确认或能够确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的作用与意义保险利益原则的确定是为了通过法律防止保险活动成为一些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从而确保保险活动可以发挥分散风险减少损失的作用,因此保险利益原则的重要作用不可偏废。〈一〉保险利益原则的使用可以有效防止和遏止投机行为的发生。保险合同是投机性合同(射悻合同)当事人义务的履行取决于机会的发生或是不发生,即保险金的给付以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的发生为条件,具有一定的投机性,这与赌博相类似。如果允许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以他人的生命或是财产作为保险标的,以自己作为收益方进行投保,那么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他就不
    2023-04-23
    327人看过
  •  票据公示催告的作用与意义
    票据公示催告适用于具有背书转让能力的票据因被盗、丢失或被盗而无法确定的情况,包括支票、汇票和本票。此外,根据《公司法》规定,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作出除权判决。票据公示催告适用于以下情况:1。具有背书转让能力的票据因被盗、丢失或被盗而无法确定的情况。中国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有三种:支票、汇票和本票。此外,《公司法》还规定,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作出除权判决。二、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票据公示催告适用于哪些情况?票据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据丧失或者被盗的情况下,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以保障其合法权益的一种民事诉讼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票据公示催告适用于以下情况:1. 票据丧失或者被盗的情况下,失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2. 公示催告期间,失票人或者持票人发现有丧失或者盗用票据的,可以向人民
    2023-11-14
    193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中,原告人的法律定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人。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2、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当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而被害单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利益的维护者,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有哪些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应当是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对刑事案件被告人负责经济赔偿责任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
    2023-07-15
    432人看过
  • 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什么意思
    一、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什么意思1、立法上的确立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我国法律第一次明确环境公益诉讼的地位,从此法院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有了立法依据。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生活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上述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环境保护法作为保护环境的特殊法,进一步明确了具有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主体——社会组织。2015年1月7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至
    2023-04-28
    336人看过
  •  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与意义
    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内部监督机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其主要职权包括:1、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2、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3、要求公司董事和经理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执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四节的规定,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和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作为股份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其主要职权是:1、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2、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3、要求公司董事和经理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执行公司章程授
    2023-11-10
    96人看过
  • 公示催告资格审查
    公示催告程序
    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提出的公示催告申请,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申请的对象是否属于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申请的事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申请的形式是否合法完备等。总之,在决定是否受理的阶段,人民法院对审查主要是程序性审查,而不是实质性审查。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公示催告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即通知受理,并同时通知付款人停止支付;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驳回申请。相关知识:申请公示催告的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规定,申请公示催告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即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票据的种类、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受申请的法院。
    2023-04-22
    494人看过
  • 在行政诉讼中有哪些关于原告的权利与义务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的义务包括:按时参加诉讼的义务、提交人民法院需要的诉讼材料的义务,以及在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后,履行判决书中所规定的义务的义务等。一、离婚一方不履行协议该怎么办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领取离婚证后,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男女双方必须按照离婚协议的内容履行义务,对方不愿意履行义务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人民法院对离婚协议作出判决,强制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中的义务,判决书生效后,对方逾期未履行的,当事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二、行政诉讼败诉的后果行政诉讼败诉的后果如下:承担或接受执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决定的责任。败诉说明起诉方的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认可。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败诉后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不上诉,并拒绝执行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被处罚人强制执行。行政行为证据确凿,
    2023-04-01
    115人看过
  • 检察机关是行政公益诉讼的适格原告
    刑事公诉权与其他性质的公益诉权,虽然在保护的法律关系上存有差别,但是从诉讼法的诉权角度讲,它们之间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公诉权属于法律监督权范畴、具有法律监督权的性质,这样的关系同样可以适用于行政公益诉权,这不存在理论上的障碍。《法学研究》2006年第6期发表了章志远副教授撰写的笔谈《行政公益诉讼中的两大认识误区》(以下简称章文)。章文认为,误区之二:检察机关最不适宜作为原告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现行政治体制之下,人民检察院是最不适宜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章文同时提出三条理由作为支持。理由一认为,诉权属于政府行政权,我国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相互独立,西方检察机关代表政府提起公益诉讼的做法在我国难以推行。理由二认为,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就取得了原告与法律监督者的双重身份,要承担起诉与法律监督两种截然不同的诉讼职能,必然导致自身的角色冲突。理由三认为,法律监督是一种单向的、具有某种强制力的行为,
    2023-06-06
    175人看过
  • 原告在公诉案件中的作用是否重要?
    刑事案子中一般没有原告一说,刑事案子中一般分为被告人和受害人。这里所说的原告应该是指的是受害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公诉案子中,受害人没有上诉权;在自诉案子中,受害人有上诉权。在公诉案子中,被害人公诉案子的被害人及其法定署理人或许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署理人。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公诉案件需要原告在场吗公诉案件没有原告,由公诉机关,即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公诉案件被害人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被害人及其代理律师都可以参加庭审。但是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就需要被害人以及其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出庭了。公诉人是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利的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刑事案件,在中国一般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作为原告,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称为自诉。公诉人在诉讼中居于原告地位,
    2023-07-01
    345人看过
  • 原告与被告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1)公民作为民事主体,在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时,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成为原告或被告。(2)法人也是民事主体,在与他人发生争议后,也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成为当事人。(3)其他组织也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4)对于外国人、无国籍人,无论其为自然人还是法人,在我国都可以作为民事主体开展活动,因此也可以成为我国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民事诉讼中原告出伪证应该怎么办民事诉讼中原告出伪证属于妨碍司法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
    2023-07-16
    328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益诉讼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 更多>

    #公益诉讼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中,谁有资格作为原告?
      台湾在线咨询 2024-11-10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享有作为原告的主体资格。如果相应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有权提起诉讼;如果相应的法人、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 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能作为原告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6
      不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社会组织。法条链接:一、《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
    • 股东派生诉讼中原告与被告的资格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2
      1原告股东的资格。为防止个别股东利用派生诉讼干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各国基本上对作为原告方的股东的资格作出了一定的限制。一般规定原告须持股数额达到一定比例或连续持股达到一定期间,才有资格发动派生诉讼。如我国地区《公司法》第214条规定,继续1年以上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可提起代表诉讼。笔者认为,对原告股东的资格只宜从形式要件上即只对持股时间进行限制为宜,而不能对原告股东持股比例作出
    • 公益诉讼的原告与被告为什么叫共同诉讼?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7
      原告的话,一般是受到权益侵害的公众,被告的话是实施的,具体侵害行为的人或单位
    • 行政公益诉讼意义是什么行政公益诉讼的作用是什么,有什么样的意义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30
      行政公益诉讼意义 行政公益诉讼作为一项社会公共性权利是公民权利的延伸。1、是保护环境公益的需要。 环境公益主要包括各种自然环境利益、人文环境利益、教书环境利益、消费环境利益等,该类公益受到侵害的事件已屡见不鲜。2、是保护资源公共利益的需要。、是保护公共设施等公共财产利益的需要。行政公益诉讼意义是广泛而且深刻的。公共利益的维护,是每位公民的义务与责任,环境、资源等,都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行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