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公益诉讼的级别划分的影响因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01:20:28 386 人看过

从三大诉讼法的级别管辖设计规律来看,均采用了分层级管辖的方式,一审根据案件性质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大小分别由四级法院进行管辖。

没有任何一种案件仅限定由一个审判级别进行管辖,这也不符合司法资源的经济学原理,对更重要、更重大的司法工作自然应当投入更多的司法资源,案件分布也呈现了一个金字塔的结构,基层最多,向上逐级减少。

关于民事公益诉讼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

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办理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可以直接征询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的意见。

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二)被告的行为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初步证明材料;

(三)已经履行公告程序、征询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意见的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及本解释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

第十六条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以反诉方式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人民检察院已履行诉前公告程序的,人民法院立案后不再进行公告。

第十八条人民法院认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不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其释明变更或者增加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诉讼请求。

第十九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诉讼请求全部实现而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审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民事公益诉讼是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案件中,事实上,即使检察院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如果在这些案件中本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当事人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益诉讼相关文章
  • 事故责任分配的影响因素
    没有对谁有利或者不利的说法,五五责任一般赔偿情况如下: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交通事故责任五五的赔偿方式1、如果事故参与各方均为机动车辆,事故的财产损失和人伤费用在交强险的分项责任限额内赔偿(你赔对方的损失,你的损失由对方赔偿)以后,剩余的不足部分相加,各自承担50%。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是行人,则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赔偿对方的财产损失和人伤费用,对方的不足费用与机动车方的损失之和,由方双各承担50%。需要说明的是: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如下:财产损失责任限额
    2023-07-05
    220人看过
  • 影响员工持股计划的因素
    股权激励是以股票作为激励管理者的手段的一种制度。股权激励是一种股权激励制度,主要有两种方式,即限制性股权激励和股票期权激励。股权激励是指企业在一定条件下,以特定的方式(股票)向经营者拥有一定数量的企业股权,从而激励企业的一种制度。它能有效地将企业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使企业更加经济,使经营者站在所有者的立场思考问题,从而达到所有者和经营者共同发展的双赢目标。简言之,股权激励是指企业管理者和员工以持有股权的形式,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的一种激励行为。如何设计“员工持股计划”如何为企业设计“员工持股计划”。有人认为“职工持股计划”很简单,只是照搬别人的计划,没有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其结果不仅简单,而且可能难以充分发挥员工持股的作用,达不到预期的目标,给企业留下无法解决的问题。职工持股方案表面上看似简单,实际上却有着复杂的设计准则和规则。职工持股是一种制度资源、一种运行机制和一种操作工具。员工
    2023-05-07
    435人看过
  • 影响债权人权益的关键因素
    债权人权益需要的因素有:债权人权益是指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权益是两个会计要素,反映了企业的资金来源,前者也称为负债。区别在于所有者权益是剩余权益,剩余部分是债权人权益偿还后的所有者权益。债权人权益是资产,企业存续期间必须偿还;所有者权益是资本。有履行义务的人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司法机关强制履行义务。债权人因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经济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债权人权益的概念。债权人权益指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指企业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需要偿还的债务合计,其中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和应交利润等。长期负债是会计分录的内容,是指期限超过1年的债务,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短期负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
    2023-07-07
    373人看过
  •  影响诉讼中止与恢复的因素:探讨与分析
    诉讼中止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法人终止、不可抗拒的事由、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诉讼中止后,原因消除可以恢复诉讼。而诉讼中断则指提起诉讼或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如银行向借款人发出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或从借款人账户扣收贷款的行为。不论扣收多少金额,均从扣收之日起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几种适用诉讼中
    2023-11-11
    378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的影响因素分析
    如果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自发现该情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另一种情形时离婚后,发现一方有实施隐藏、转移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他方财产的行为,该诉讼时效是三年。当事人应当及时提起诉讼,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恰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
    2023-07-01
    54人看过
  • 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
    法律综合知识
    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为主权者与立法者对司法的工具论认识。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条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2024-05-01
    214人看过
  • 影响人行为的因素分析
    人的安全行为是复杂和动态的,具有多样性、计划性、目的性、可塑性,并受安全意识水平的调节,受思维、情感、意志等心理活动的支配;同时也受道德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影响;态度、意识、知识、认知决定人的安全行为水平,因而人的安全行为表现出差异性。不同的企业职工和领导,由于上述人文素质的不同,会表现出不同的安全行为水平:同一个企业或生产环境,同样是职工或领导,由于责任、认识等因素的影响,因而会表现出对安全的不同态度、认识,从而表现出不同的安全行为。要达到对不安全行为的抑制,面对安全行为进行激励,需要研究影响人行为的因素,安全行为学科为我们解决这一问题。1.影响人的安全行为的个性心理因素情绪对人的安全行为的影响。情绪为每个人所固有,是受客观事物影响的一种外在表现,这种表现是体验又是反应,是冲动又是行为。从安全行为的角度:情绪处于兴奋状态时,人的思维与动作较快;处于抑制状态时,思维与动作显得迟缓;处于强化
    2023-04-24
    29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的影响因素分析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人死亡医疗事故怎么赔偿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可以通过协商进行赔偿,也可以通过调解进行赔偿,若都不能达成,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进行解决。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
    2023-07-02
    303人看过
  • 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一、行政公益诉讼的意义是什么?行政公益诉讼不仅具有可行性,而且具有紧迫的现实必要性。(一)实现了保护环境公益的目的。环境公益主要包括各种自然环境利益、消费环境利益、人文教育环境利益等,该类公益受到侵害的事件已屡见不鲜,可以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二)促进了对资源公共利益的保护。在发展过程中,各地发生了不少掠夺性开发行为,对水、土地、林木、矿藏等资源造成了极大破坏,可以防止社会公共利益陷入无法遏制的被动局面。(三)保护公共设施等公共财产利益的需要。对年久失修的桥梁、道路、历史文物不及时进行修缮维护,酿成一幕幕桥梁倒塌、道路废弃、历史文物毁灭的惨剧时有发生,通过行政公益诉讼一定程度可以预防此类现象的发生。(四)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需要。也只有允许公民、相关组织享有原告诉讼资格,才能以私权利对抗公权力,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二、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的区别是什么?1、两者所维护的法律规范的性质不
    2023-06-03
    497人看过
  • 影响诉讼时效中止的因素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有:(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2)其他障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诉讼时效中止计算情况都有哪些《民诉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
    2023-07-18
    306人看过
  • 对影响分公司会计主体因素的分析
    伴随世界经济的发展,会计的学术地位和职业地位不断提高,会计人的主体意识也逐渐开始觉醒。然而,人们在谈论会计主体性的时候,却对这一问题认识不清,意见不一。会计主体性问题看似简单,其实里面蕴藏着丰富的理论内涵。它不仅涉及到会计主体的所指,而且涉及到人们对会计主体性的认识以及相关的会计主体间性的内涵等一系列问题。从笔者搜集到的国内外有关资料看,对谁是会计主体这一问题,大致有四种提法:一是会计主体是能动的认识和改造会计客体的会计人,二是单独进行核算的经济实体(企业),三是会计工作为之服务的单位,四是指具有独立资金和经营业务,单独进行核算的单位。我国现行的各种版本会计学书籍和辞典中会计主体大部分持后三种观点,将企业作为会计主体,有的也称为会计实体或会计个体。
    2023-06-09
    235人看过
  • 农民身份认同的影响因素
    户籍,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从相关法律规定和定义来看,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如何界定农民工的身份。一般是以户口的性质来确定的,如果是农民则是农民工如果是居民则不是。被征地农民身份如何确认?被征地农民身份确认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土地被依法批准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农业人口。(二)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同时提供能够证明是被征地农民身份的原始材料,包括户籍、征地协议或合同及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合同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
    2023-07-11
    91人看过
  • 筹划要从影响税额的因素入手
    税收筹划的直接目的是获得节税收益,因此,凡是能够合法地降低税负的方法都属税收筹划范畴。我们知道,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通常有两个,即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税依据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也越小。因此,做税收筹划,无非是从这两个因素入手,找到合理、合法的办法降低应纳税额。例如,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有三档,即: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税率为18%;应纳税所得税在3万元~10万元,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的,税率为33%.在进行该税种税收筹划时,仅从税率因素考虑,就有税收筹划的空间(本刊以前刊登过案例,读者可参阅)。从应纳税所得额来看看,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具体计算过程中又规定了复杂的纳税调增、纳税调减项目,因此,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就更大了。我们还可以从企业的组织形式入手进行税收筹划。例如,如果A先生、B先生投入相同数量的资金,
    2023-06-07
    475人看过
  • 股份制分配的影响因素分析
    股份制的分配方式如下:1、平均分配。股权平均分配意见不统一时决策效率低,优点是共担风险,共享利益;2、绝对控制。绝对控制优点在于决策高效,但风险比其他两种方法更大;3、差异化分配股权。差异化分配股权结合两种方法优点,当前市场普及率最高。一、公司股权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1、协议中应当包含股权的来源及价格;2、关于股权的权利义务的约定;3、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要明确,并具有可操作性;4、违约责任等。二、股份制公司成立条件如下: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总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股权的分配多数是采用三种分法,包括平均分配、绝对控制、差异化分配股权
    2023-07-01
    205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益诉讼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 更多>

    #公益诉讼
    相关咨询
    • 分别有哪些因素影响抚养费的计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02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衡量子女抚养费的具体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
    • 影响涉外民事关系的因素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9
      民事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一)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经常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四)发生变更或者消除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 刑事诉讼法的级别划分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13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十一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 我国的诉讼级别怎么划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8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专利纠纷案件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 刑事责任年龄的影响因素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0
      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并将随着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研究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还不如研究如何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和诮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因素。如学校教育、网络游戏、网络诱导、网络教唆等。因为,降低刑事责任龄,关系到宪法、青少年权利保护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