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风险防范与控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8:15:41 206 人看过

支付结算风险是银行在运用结算工具从事货币活动、资金清算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损失。随着银行支付结算渠道的扩大,票据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各商业银行在注重加强支付结算服务的同时,却忽视了对支付结算的管理和风险的防范。支付结算风险一旦转化成现实的损失,将直接影响着银行、企业资金的安全和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支付结算作为银行工作的重点内容和重要环节,其防范风险尤为重要。

一、支付结算风险的表现

银行支付结算风险已渗透到银行会计结算工作的各个环节,其表现形式也呈多样化。当前,银行支付结算风险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清算风险

清算风险是银行在清算同城票据交换资金或系统内联行资金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两大类。一类是个别行、社在同城结算和联行清算环节上控制不严所产生的风险。同城票据交换和联行清算环节是会计部门发案较高的部位,主要存在着同城票据交换和暂收暂付款项挂账管理不严、汇出汇款管理薄弱、联行对账不及时,以及印、压、证三分管执行不力等现象。1997年1月3日至3月13日,建设银行南京分行下关支行票据交换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自制进账单、偷盖印章、空提票据交换等手法,先后7次将1440.3万元资金转出提现;工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汉口分理处会计员胡某,利用代班接柜、掌管压数机之机,并偷盖印章,签发金额为900万元和700万元两份银行汇票,内外勾结交由深圳某公司经理行骗。另一类是商业银行将资金矛盾转化为结算矛盾,利用联行体系的关联性而导致的地区性支付风险。这种风险突出表现在各银行系统联行汇差资金占用严重,资金调度失灵,各基层银行占用汇差进行超负荷经营,造成大面积的支付困难,各行备付率极低,有的甚至在人民银行透支,人民银行的同城票据交换资金清算难以正常进行,严重的会由一个行、一个系统的矛盾演化为地区性、系统性的支付困难。

(二)票据风险

随着票据的广泛推广使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进行诈骗,而产生的风险日趋突出。主要表现为:

(1)伪造变造票据、诈骗盗用资金。犯罪分子通过涂改、挖补等手段更改出票金额、收款人等,伪造、变造票据行为,骗取银行和企业的资金。有的利用空头转账支票、作废支票进行诈骗;有的通过私刻企业预留银行印鉴开汇票委托书,骗取银行签发真汇票从中作案;有的银行对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兑付、退汇等管理和审查不严,缺乏自我约束机制,犯罪分子乘机作案。

(2)伪造账证、盗用资金。近年来,银行内部会计人员通过伪造进账单、联行来账补充报单等结算进账凭证盗用资金的案件也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有的人民银行内部员工通过自制会计凭证,挪用商业银行准备金存款和汇票保证金,甚至挪用国库资金;有的伪造、涂改凭证、篡改数字、空转账务,有的复制、伪造联行来账补充报单、凭空捏造收付款人,盗用联行资金;有的通过暂收暂付科目,空挂账务,盗用银行资金。

(3)银行违规承兑、贴现商业汇票。一些商业银行承兑银行承兑汇票时忽视了对承兑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商品购销合同的严格审查,使一些无真实商品交易关系的商业信用纳入了银行信用;有的承兑银行承兑时未要求承兑申请人提供现实的资产担保或提供的抵押担保资产不足,造成到期票款难以收回,从而倒逼银行信用放款;有的贴现、再贴现银行对票据所记载的事项审查不严、致使一些背书不连续、绝对记载事项不全等有瑕疵的票据流入银行,从而卷入不必要的票据纠纷之中;有的银行超限额、超比例承兑商业汇票、或是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不具有贷款权限或未经其上级行承兑授权、转授权的银行分支机构违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和贴现业务。如工商银行南京某支行承兑了一笔融资性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该票据第一收款人在转让时以一下属无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的印章进行背书,致使该票据成为有瑕疵的票据,而农行某支行由于审查不严而办理了贴现手续成为最后票据持有人。该汇票到期后农行向工行划款,工行以背书不连续而拒付,从而引起票据纠纷。

(4)违规签发银行重要凭证,套取联行资金或盗用银行资金。一些银行为了小集团利益和个人利益,擅自签发空头银行汇票、联行报单及汇划凭证;或与企业相互串通,违规签发无资金保证的空头银行汇票、套取系统内或占用人民银行的联行资金,从而获取不法收益;有些企业想方设法恶意取得银行的信赖,银行违规签发空头大额定期存单或储蓄存单,骗取银行资金。如农业银行南京分行秦淮支行健康路分理处主任王健利用空白存单进行账外经营,共95笔,金额达3.6亿元,他主要采取与单位串通开汇票后贴高息、由其直接将汇票通过背书交给另一企业使用收取高息、同时另开一张空头存单交出款单位抵账。此案涉及众多金融从业人员,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的资金损失较大。

(三)内控风险

内控风险主要表现为会计结算制度本身不完善,印押(压)证管理不严;会计内部凭证随意制作,复核和事后监督制度不落实;对重点岗位、重要人员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等内控制度不严产生的风险,主要表现为:

(l)凭证管理失控,存在严重隐患。许多案件的发生,都与凭证管理不严有直接关系。据统计,全国发生各类重要空白凭证丢失、被盗达上万张,已经形成严重的潜在风险。据1997年我省对金融系统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进行的专项稽核发现,不少金融机构存在着重要凭证使用不规范、账实不符以及丢失被盗等现象。凭证库房安全设施较差,普遍存在内部管理和控制方面缺乏制约机制等问题和隐患。

(2)会计核算手续不严密。主要存在会计人员随意制作银行内部凭证;会计复核人员对会计凭证的要素、内容审查不严,有的复核岗位形同虚设;会计事后监督人员未能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3)管理松弛,内控制度不落实。一些行加强内部管理的力度不够,未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造成潜在的会计风险。有的行同城票据交换双人临岗制度不落实,暂收暂付款项科目挂账监督不严,汇出汇款管理薄弱,印、押(压数机)、证分管制度执行不严,联行对账和内外账核对不严格等。

(四)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主要表现为技术软件、硬件可靠性不强而发生的系统风险。这种风险的危害性很大,所以在程序的开发设计和应用上必须考虑其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目前,计算机安全管理操作职责不落实,软件开发和系统维护人员未与操作人员严格分离,会计核算系统操作人员违规越级操作、个人密码公开使用等现象大量存在,犯罪分子通过修改计算机程序、篡改记账信息,利用他人电脑操作代码虚假收付,盗用银行资金等手段作案。某农村信用社储蓄柜负责人利用工作之便,盗窃资金45万多元,其作案手段主要是采取虚设开销户单、套用当日使用的存单号码、修改开户日期等,此外,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不强隐含的潜在风险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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