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了解的征地法律常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7:32:54 349 人看过

一、集体土地的法律概念

我国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而集体所有基本上可理解为农民集体所有。其中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又可分为三类,一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集体所有,二是以村为单位的集体所有,三是以乡镇为单位的集体所有。

二、集体土地用途及政策

土地管理法》中列明,土地的用途分为三大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对农用地的政策大致可归纳为:保护农用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除建设乡镇企业、村民住宅或本村公共和公益设施的经规划部门批准后可使用本村集体土地中的建设用地外,其他需要使用土地建设的都必须依法经过批准后国有土地上进行建设。

三、征地主体

1987年至1998年

1986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国家建设需要征用耕地1000亩以上、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的由国务院批准。征用省、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用耕地3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省辖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由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征用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由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1999年至今

1998年8月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二次的修订,其中规定:征收下列士地的,需报国务院批准: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除上述列明的土地由国务院进行征收外,需要征收其他农村集体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进行备案。

四、法定程序

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

第二步: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

第三步: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被征土地的信息进行调查,并由国土部门进行调查登记。

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并将材料组卷一并向有审批权的机关进行报批。

第五步:发布征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准文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村集体范围内对征地批文的内容进行公告。

第六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市级国土部门根据省政府或国务院所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七步:上报审批补偿安置方案

县市级国土部门应当将草拟的补偿安置方案和听证会上各方发表的意见,逐一上报给本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第八步:土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到公告规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第九步:落实补偿安置后交付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8: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25签署合同时必须掌握的法律常识
    口头变更是否在正式合同签订后生效。主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变更的,应当按照主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没有明确的变更形式,口头变更也有效合同盖章生效答:合同盖章反映了双方的意图。通常,如果当事人是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企业印章或合同印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加盖公章。如果财务章等其他领域的专用章适用于合同的订立,在签订合同时,是否能客观反映盖章方的真实意图容易产生争议合同是否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且无公章才有效答:合同双方的签字或盖章有效。不要求签名必须附有印章。原则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未加盖企业公章的,也有效。然而,效力缺陷的存在容易引发法律风险。因为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行使订立合同的权利。如果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就很容易认为相关的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不是企业行为在填写“合同当事人”一栏时应该注意什么回答合同尽可能是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名称,避免发生自然人身份纠纷。一方为法人。企业名称
    2023-05-03
    403人看过
  • 买房必知的法律常识
    一、注意虚假广告房地产虚假广告是指以虚构事实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方法发布含有国家禁止内容的广告,欺骗购房者。按照相关规定,广告应载明预售或销售许可证书号,应当清楚表示实际的销售价及其有效期,应以该房地产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房地产广告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含有装饰内容。防范措施:应到实地考察、保留广告单、楼花等宣传资料,最好把广告宣传的内容以附件形式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日后开发商若不兑现,这些资料可作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有力凭证。二、注意按揭问题按揭问题主要分两种:一是某些开发商推出零按揭、一成按揭等卖房措施;二是开发商为了尽快售罄,盲目为那些并不具备还贷能力的购房户贷款提供“担保”。《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规定按揭比例最高不得超
    2023-05-01
    192人看过
  • 劳动者必须要知道的五个法律小常识
    1、五险一金是哪五险?哪一金?“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2、公司辞员工与员工主动辞职有什么区别?辞退与辞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经济补偿方面有所不同。辞退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违法引起的,则单位没有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如果是单位非法辞退职工,则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劳动者主动辞职,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公司辞退,可以享受失业金;主动辞职不能享受。3、试用期未满能否享受工伤待遇?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员工与企业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已确立,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
    2023-04-13
    183人看过
  • 在签订合同时,你必须了解哪些法律知识
    一,。口头变更是否在合同正式签署后生效?答:如果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以变更。主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变更的,应当按照主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补充协议。如果对变更的形式没有明确的一致意见,口头变更也是有效的。合同上盖了什么样的印章才能生效?答:合同印章反映了双方的意图。通常,如果当事人是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企业印章或合同印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加盖公章。如果使用财务印章等其他领域的专用章订立合同,很容易产生争议,即在签订合同时是否能客观反映盖章方的真实意图。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且无公章,合同才有效吗?答: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有效。不要求签名必须附有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未加盖企业公章的,原则上也有效。然而,效力存在缺陷,容易造成巨大的法律风险。由于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行使订立合同的权利,如果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很容易被认为相关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不是企业行为。填写合同当事人栏时应注意的事
    2023-05-07
    189人看过
  • 邵阳市持有护照必须要了解护照的基本常识
    持有护照必须要了解护照的基本常识护照的延期1、一般因私户照有效期为5年,在有效期内可以延期,每本护照最多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5年。超过有效期的护照为失效护照,不办理延期手续。2、护照有效期期满前6个月之内可申请延期,无须提交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如有效期不够外国签证期限的),可持有关签证证明提前申请办理。3、旧版护照不在原护照上办理延期。可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之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换领新版护照。4、随团出国旅游人员所用的护照有效期为一年,一次出入境有效,不能办理延期手续。护照的换发和补发1、护照已延期两次即将期满或者签证页用完不能再延长有效期限,或者被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可申请换发。护照遗失的,在取得遗失地区派出所出具的报失证明并登报声明护照作废后,凭有关的证明材料可申请补发新护照。2、换发护照时如需保留原护照,在办理换发护照手续时,在原护照上加盖注销章并剪去护照封皮的右上角,由申请人保留
    2023-05-10
    483人看过
  • 抚养权必读法律常识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例外情况: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2、父方与母方
    2023-04-21
    437人看过
  • “打官司”必知法律常识
    1、我看不懂判决书,该怎么办?您可以对判决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理由、法律适用、判决主文的含义等向审理案件的法官提出疑问,并要求说明。您也可以到法院立案大厅的判后答疑窗口要求接待法官解释。2、没有钱打官司怎么办?到法院打官司要交诉讼费,但如果确实经济有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暂缓交纳诉讼费、部分免除诉讼费或者全部免除诉讼费。法院提供的这类帮助称为司法救助。当然,申请司法救助,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申请全部免交诉讼费的条件是: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法条提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44、45、46、47、48条。3、我能查阅法院的判决书吗?(1)您可以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到法院查阅已生效的裁判文书。(2)您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并凭身份证到法院查阅已生效的裁判文书。(3)您不能查阅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等的裁判文
    2023-06-08
    495人看过
  •  确定离婚诉讼地点: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
    该段内容讲述了确定起诉离婚管辖的方式。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离婚诉讼案件原则上应该由被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或者被告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原告的住所地法院也可以具有管辖权。确定起诉离婚管辖的方式: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原则上应该由被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那么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原告的住所地法院也可以具有管辖权。 离 婚 诉 讼 管 辖 原 则离婚诉讼管辖原则是离婚案件管辖的基本原则,旨在确保离婚案件能够依法公正审理。根据这一原则,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不能确定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则由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离婚诉讼管辖原则是为了保证离婚案件能够依法公正审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定起诉
    2023-09-03
    483人看过
  • 争取抚养权必须知道哪几个法律常识
    1、夫妻离婚以后,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吗?对子女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再想当然尔归给父亲,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子女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及态度、对子女的教养计划、与子女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子女监护权的依据。2、丈夫的收入比妻子多,就一定会获得监护权吗?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子女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子女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责任。3、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就看不到孩子了吗?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子女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子女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
    2023-04-13
    239人看过
  • 抚养费起诉攻略:离婚后必须了解的法律知识
    离婚不给抚养费,可以按照这样的方法来起诉: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应当对起诉状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对孩子的抚养费作出判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不予受理,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人民法院应当立案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后,对方仍不执行法院作出的关于抚养费的生效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以予以15日以下的拘留。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
    2023-07-02
    118人看过
  • 订立遗嘱,你必须了解的知识!
    一、遗嘱有效的条件1、遗嘱人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立遗嘱必须有立遗嘱的能力。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按照法律的规定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年满十八周岁,且精神正常。也就是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遗嘱是无效的,精神病人订立的遗嘱也无效。若为间歇性精神病人,其精神正常时,只要年满十八,意识清晰,当时订立的遗嘱是有效的。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例如年满十八岁的甲按照法律的规定订立了一份遗嘱,两年后甲得了精神病,其在十八岁时订立的遗嘱依然有效。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或其他事物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适当照顾弱者。4
    2023-06-08
    286人看过
  • 合伙做生意,你必须知道这几个法律常识
    若果要选择合伙,那么合伙人就必须清楚合伙的一些法律常识。那么合伙做生意,你必须知道这几个法律常识。一、合伙的法律定义个人合伙就是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经过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就成为法律上的合伙企业。当然,为了简便,合伙可以自愿地不办理注册登记,仅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这适合部分各方面条件不成熟不确定的初创合伙。二、合伙的出资方式合伙是一种人合的组织,不同于人合兼资合的公司实体。公司股东一般只能以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和知识产权等四种方式出资,而合伙人除了可以上述四种方式出资外,还可以劳务、技术、管理经验、商誉甚至以不作为的方式出资,只要其他合伙人同意即可。三、合伙的责任——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制度,是经济和法律领域的伟大发明,它消除了股东的不确定风险,极大地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合伙恰恰是一种高风险的组织形式,是公司
    2023-06-06
    479人看过
  • 法律上征地补偿必须几个人
    法律上征地补偿人身没有具体的规定,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可以算一户的人口,因工作需要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都能获得补偿。一、户口所在地房屋拆迁没有房产是不是没有补偿户口所在地拆迁但是没有房产如果是另一户房产户主的共住人,长期生活在该地是有拆迁补偿的。拆迁补偿款按照人口数算,是以实际居住人口计算。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偿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没有实际居住的人不能算在实际人口数里面。二、拆迁公示后多久拆土地征收公示后多久拆除从公示到拆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征收部门开始拟定安置补偿方案,并报市县政府审批,市县政府开始组织相关部门对安置补偿方案进行讨论,并且在拆迁范围内公布,目的是为了征求拆迁户的意见,其中征求意见的时间不能少于30日。三、公租房拆迁时承租人能拿到的补偿是什么承租人会有补偿。拆迁是指
    2023-06-28
    323人看过
  • 指纹捺印——您必备的法律常识
    在民事活动中也会发生许多涉及指纹捺印的事情,如:民间的借贷或欠款字据及协议,上面除了有借贷人或欠款人的签名字迹以外,还要捺印上借贷人或欠款人的指纹,有的时候借贷人或欠款人文化水平不高,签名有困难时,那只能在借贷或欠款条上留下指纹,以证明借贷或欠款事实的存在。可以举例,某某人向另外一位某某人借了30万元,在书写借款字据时,借款人用指纹捺印代替了签名。当被借款人在法律规范的时间内寻求法律保护,让借款人归还借款时,借款人不承认借款事实的存在,那检验鉴定指纹就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鉴定的结果就是法官判定的依据。指纹捺印清晰不清晰也就是检验鉴定的依据,如果被借款人不注意指纹的捺印过程,那造成损失的将是被借款人。像类似于借贷或欠款需要指纹捺印这样的民事行为还有很多。可人们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捺印指纹代表什么,如果是确认某个人民事行为的存在,那捺印指纹纹路的清晰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旦发生民事纠纷需要
    2023-06-11
    25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买房子必须了解的常识问题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02
      1.现房和期房是什么。现房就是已经建好的房子,而且已经领到房产证,可以直接过户入住。期房就是还未领到房产证的房子又或者是还在建的房子,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领证入住。 2.70年产权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3.公摊。所谓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 常识:一方必须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0
      法律上没有“净身出户”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婚内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但赔偿数额没有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婚内出轨也不适宜净身出户。当然男女协商后乙方自愿净身出户的,法律上也不禁止。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
    • 房屋交付须知的法律常识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28
      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也就是说,房地产项目竣工后,相关机构验收项目合格是交付的最基本条件。另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还做了具体规定,其规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五个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
    • 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的税务常识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29
      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的税务常识有: (一)存款少可迟缴税:企业申报以后就应该及时缴税,但如果由于存款少可以申请迟缴。 (二)没有生意也申报:企业纳税申报是一项义务,不论企业是否有税要交。 (三)视同销售莫乱套:视同销售就是实际不是销售也要按销售纳税,没有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四)看损耗是否正常: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各种损耗,投进的原料一部分损耗了,一部分形成产品。 (五)各行各业有特例
    • 人必须了解的是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个人房贷必要时还要求增加第三还款来源贷款人的收入是第一还款来源,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是第二还款来源。“增加第三还款来源”是指贷款人除此外,还要提供其他还款途径,比如担保人的收入等。记者昨天从大连XX获悉,根据最新文件精神,其要求大连各银行严格落实央行、银监会出台的房贷新政,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必要时要追加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增加第三还款来源。”严格审查信号明显多家银行房贷专业人士分析说,监管机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