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办案人员回避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7:12:12 364 人看过

一、回避的有关规定

刑诉中:第30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侦查人员: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的有关强制措施,进行案件侦察的工作人员。

二、回避申请书怎么写

回避申请书

申请人:XX,男,XX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XX省XX市人,住XX市XX区XX路XX号XX座XX房。

被申请人:XX,男,XX市XX区XX派出所民警,在《XXXXX故意伤害案》中任办案人员。

XX,男,XX市XX区XX派出所民警,在《XXXXX故意伤害案》中任办案人员。

XXX,男,XX市XX区XX派出所民警,在《XXXXX故意伤害案》中任办案人员。

请求事项及理由:

申请人系《XXXXX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现案卷已移交贵院审查起诉,鉴于此案有退回重新侦查的可能,申请人有如下请求回避的原因。

被申请人在《XXXXX故意伤害案》立案前,申请人曾向省公安厅投诉被申请人刑讯逼供野蛮执法的行为。为避免本案不公正处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四款的规定,申请被申请人回避。

望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0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仲裁员的回避与更换如何规定
    仲裁员的回避与更换1、回避对象:仲裁员2、回避理由:a、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b、与本案有利害关系;c、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d、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3、回避方式:自行回避、申请回避4、回避决定:仲裁员——主任;主任——仲裁委员会5、回避的后果:a、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按照仲裁法程序)b、已经进行的程序是否重新进行:当事人可申请,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对比:民诉中回避不会导致已经进行的程序重新进行)6、仲裁员的更换
    2023-05-01
    354人看过
  • 派出所如何处置临检出的失信人员
    派出所在临检是检查到失信人员的,并不会对其作出强制措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的当事人仅会在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规定,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失信人员有什么限制失信人员有以下限制: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
    2023-07-06
    342人看过
  • 人民陪审员的回避,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
    1,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其回避由院长决定。2,按照相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院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3,人们陪审员:是各级人民法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一条因审判活动需要,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经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依照前款规定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2024-04-23
    301人看过
  • 有关治安管理办案人员回避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7条规定,回避有两种:当事人申请回避和审判人员主动回避。一、是当事人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是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从而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4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二、是审判人员
    2023-04-12
    471人看过
  • 司法鉴定人回避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司法鉴定人回避规定是:1、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诉讼当事人、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2、司法鉴定人可以自行提出回避;3、委托人有权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司法鉴定人员的业务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1、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3、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业务范围;2、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3、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
    2023-08-11
    66人看过
  • 书记员的回避如何决定
    法律综合知识
    书记员和执行员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而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所以,书记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十九条书记员和执行员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2024-05-07
    279人看过
  • 如何使用派出所出警回执单
    只要报警就可以向公安机关索取报警回执,报警回执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打架斗殴派出所送达回执单是什么东西报案回执单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派出所送达的回执只是一个接警的证明而已,案件的经过是制作成笔录在经办民警手上。派出所报案回执发挥了提供报警依据、方便群众继续报警联系、便于群众监督投诉和改善内部接警管理等功能,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报警难问题,有效地密切了警民关系。派出所在接受报案后,填写《接受案件回执单》,并及时送
    2023-07-03
    381人看过
  • 派出所拘留人员的程序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一、行政拘留是法院决定的吗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执行拘留时,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被拘留人应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抗拒拘留,执行拘留
    2023-02-04
    187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办案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办案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案人员,包括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侦查人员,只要有下列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应当自行回避,而且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这种情况主要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本人就是本案的当事人,包括是案件中的被害人、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或者是这些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其中包括是他们的丈夫、妻子、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姊妹的。有这种情况的案件显然是不能再由他们办理。作为案件的办案人员,同时又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无论作出怎样的判决,其公正性都将会受到怀疑,同样也不会让人信服。因此,法律要求他们自行回避。另外,案件的其他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这种
    2023-06-11
    409人看过
  • 对派出所所长违法办案如何举报
    一、对派出所所长违法办案如何举报?派出所违法办案向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举报。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第四十二条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二、派出所民警办案程序派出所民警办案程序如下:(一)治安案件1、公民
    2023-04-13
    301人看过
  •  派出所案底如何消失
    这段内容讲述了案底可能对个人产生负面影响,同时介绍了《档案法》和《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根据《档案法》,行政处罚案卷在公安机关要保存20年,然后交档案部门长期保存(60年)。而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犯罪记录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无论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可能对你的案底产生负面影响。《档案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案卷在公安机关要保存20年,然后交档案部门长期保存(60年)。根据《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内容如下: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犯罪记录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犯 罪 记 录 制 度 与 案 底 消 除犯罪记录制度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护人权而设立的一项制度。它指的是犯罪者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一定期限内需要接受特定的监督管理和限制,以防止其
    2023-09-03
    154人看过
  • 办案人员回避的理由是什么
    1、回避的理由回避的理由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法定范围内的人员,如果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回避方式有两种自行回避与申请回避。2、回避的主体(一)审判人员:《高法解释》第三十二条本章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二)检察人员:《高检规则》第三十二条本章所称检察人员,包括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三)侦查人员: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的有关强制措施,进行案件侦察的工作人员。(四)相关人员:参加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记录人、书记员、翻译员、鉴定人
    2023-04-16
    178人看过
  • 办案人员是否回避由谁来决定?
    在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当事人认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及其他办案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办理案件的,都可以提出申请,要求该办案人员回避。当然,在刑事诉讼中,并不是当事人一提出申请,办案人员就应当退出办理本案,决定办案人员是否回避应经过一定的程序。办案人员认为自己应当回避,不能随便就退出案件的办理,而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审批。那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要求办案人员回避的申请或者办案人员自行提出回避申请后,由谁来决定办案人员是否回避呢?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对不同的办案人员,决定其是否回避的人或者单位也各不相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侦查人员回避或者侦查人员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回避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决定。在案件的审查起诉
    2023-06-14
    221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应当回避的人员
    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而不得办理该案件。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一、刑事回避的情形有哪些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
    2023-06-19
    11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回避决定作出前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如何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 派出所办案件如何销案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22
      需要撤销案件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的报告,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时,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立即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条例》第一百六十八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 办案人员回避的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9-04
      这一问题可以咨询!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 回避制度由法定的回避情形,回避的适用范围,申请回避和作出决定的程序等内容组成。
    • 办案人员要回避问题民事案件办案人员的回避问题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8
      1.办案人员本身就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他自己虽不是当事人,但是本案当事人的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姊妹。 2.办案人员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本案的处理可能涉及他们的某些利益。 3.办案人员曾经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办案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 5.办案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
    • 应该如何申请公安办案人员回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8-29
      申请公安办案人员回避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