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能强拆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14:23:48 172 人看过

棚户区改造可以强拆,但强拆需要满足该棚户区违背政策规定的前提条件。若程序合法,双方达不成补偿协议,可以由区、县房地局作出裁决并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强拆。

一、政府可以强拆民房吗?

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项目,只要政府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履行了征地法定程序,即使最终房主拒绝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政府仍然有权利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房屋被违法强拆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二、村委会可以强拆房屋吗?

村委会不可以自行强拆房屋。可以强拆的方式只有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我国法律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三、棚户区改造拆迁条件有哪些

棚户区改造强拆的条件有:已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被征收方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4: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棚户区改造不同意会被强拆么
    一、棚户区改造不同意会被强拆么棚户区改造不同意可能会被强拆。对于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在被征收人和拆迁方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只有一种强拆是合法的,那就是拆迁方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被征收人不起诉的,拆迁方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搬迁,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市县政府才能组织实施强制搬迁。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加快对棚户区进行改造可以有效的帮助老百姓改善生活条件,因为大部分棚户区的居民都是属于低收入人群,生活质量非常一般。实施棚户区改造不但能让老百姓生活的更舒服,还能带动相关产业你的发展,为求职人员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从而带动了国家经济的发展、促进城市化进程加快。二、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要依据如下规定:1.如果征收的区域属于国有土地,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
    2023-06-16
    344人看过
  • 棚户区能否强制拆除?如何保护他们的权利
    1、棚户区能不能强拆?如何维权?棚户区改造。尊重民意,禁止强拆强拆。优化棚户区规划布局,方便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尊重群众意愿,禁止强拆拆迁,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还要做好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应当依法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易房屋
    2023-05-31
    239人看过
  • 模拟棚户区拆迁能否被否决
    1、模拟棚户区拆迁能否被否决?模拟拆迁主要在旧城改造中进行,当地相关部门通过居民意向征集达到相关比例,无需办理相关征集手续,即可拒绝接受相关征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根据《条例》第八条规定,凡确需征收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应当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科学论证。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二是在模拟拆迁过程中,征收人的违法情况。拆迁可以说是一场利益纷争。征收者希望最大限度地降低拆迁成本,被拆迁人渴望得到合理补偿。为了利益最大化,征收人往往以各种理由
    2023-05-31
    206人看过
  • 大棚强拆了能不能投诉
    大棚房强拆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该行为可诉。《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
    2023-08-13
    281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住户不同意签字,可以强行拆除吗?
    具体看情况的,如果是不签字也不提出行政复议的,是可以强制拆迁的。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使被拆迁人不签字,政府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拆:1)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3)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棚户区改造房屋能出售吗棚户区改造的住房,属于安置房性质,此类住房不允许买卖,无法办理过户。但是这个并不影响你的正常买卖,只是对于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买卖存在风险。只要有人愿意购买即可,可以约定待办理过户条件成就时协助办理以及违约责任即可
    2023-07-05
    318人看过
  • 棚户区建房违反建筑法会被强制拆迁吗
    大棚是不是属于违法建筑是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认定的,如果是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如果当事人对违法建筑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一、棚户区大棚房拆除有补偿吗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村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根据以上两条法律规定,原属于种植农作物的大棚没有经过审批,被拆迁人私自在大棚内建设房屋的行为明显是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这些已建成的“大棚房”属于违法建筑,应当予以拆除,一般是没有补偿的。如果涉及到对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对土地补助费这部分还是有的。合规的大棚房被拆除能够依照相关的拆迁补偿条款拿到补偿的。具体的补偿
    2023-03-02
    169人看过
  • 住宅区棚改是否可强拆
    住宅区的棚户进行改造时,如果征收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搬迁,又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征收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
    2023-03-19
    462人看过
  • 兰州棚户区拆迁范围
    一、兰州棚户区拆迁范围依据《关于棚户区改造“十三五”攻坚行动(2017-2020年)实施意见》从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关于棚户区改造“十三五”攻坚行动(2017-2020年)实施意见》日前正式下发,依此实施意见,到2020年末,我市将完成约17.5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实施意见》指出要充分利用好2017-2020年四年时间,确保至“十三五”末,完成剩余约17.5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消减城中村居民散烧燃煤小火炉6万户,基本完成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另外,要重点抓好两大工程,一是中心城区“两疏导、两扩大”战略,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改造、断头规划路疏通改造及公园绿地改扩建等三项重点任务,大力推动“双百”工程建设(建成100个小游园和100个停车场),到2020年实现“人口密度、建筑密度显著下降,绿地面积、公共区域逐步增加”的目标。二是推进重点片区综合整治改造提升战略。综合整治改造提升
    2023-04-14
    460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前的房屋被强拆怎么办
    被强拆的话可以要求拆迁补偿,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可以与拆迁部门协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
    2023-08-05
    424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强拆后拆除部分土地如何处理
    国务院有590号令,按令行事,上述规定非常强细,可搜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自行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违反城乡规划的,依法处理。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屋、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问题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订期限
    2023-08-18
    167人看过
  • 棚户区拆迁安置方案
    《吉林市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2月16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13届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3月25日起施行。市长徐建一2006年2月16日吉林市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做好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建成区和工业集中区内市人民政府批准列为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建设项目的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市棚户区改造实施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对棚户区拆迁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棚户区拆迁应按《吉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拆迁许可。拆迁人应向市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拆迁申请;(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三)规划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五)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已足额存储的证明。市
    2023-07-07
    56人看过
  • 强拆雨棚有赔偿吗
    需要看具体拆迁协议和当地的拆迁补偿标准。一、买拆迁房应该如何避开临时冻结期购买拆迁房避开冻结期的方式:1、确认回迁房房屋的身份,详细调查回迁房的具体拆迁期限,具体了解回迁人跟开发商之间的拆迁协议;2、最好在房屋拆迁冻结之前办完全部过户手续,房票子房完成使用权更名,产权房完成产权过户更名;3、及时和开发商签订(重新签订)拆迁协议。二、清远阳山县禁养区补偿标准全国禁养拆迁或者关停的最新补偿标准:1)8大补偿项目:养殖设棚舍补偿;养殖棚舍附属物补偿;土地补偿;停产补偿;养殖设施工具补偿;不可移动设备补偿;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2)补偿标准:按照我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的文件明确指出,畜牧业发展规划,当地土地规划,治理环保问题等需要整改或者划定禁养区域的,导致养殖户需要关闭或者搬迁养殖场,给养殖户造成一定的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策依法给予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以当地公布为准。三、房屋拆
    2023-03-21
    129人看过
  • 强拆铁棚有补助吗
    强拆铁棚是否有补助要分情况的,一般如果商户铁皮棚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强拆商户铁皮棚要求装遮阳棚是侵犯了商户的民事权益,是要给予一定的补偿的。如果商户私搭乱建,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私自搭建违章的铁皮棚的,应该要给予依法拆除,没有任何补偿的。搭铁棚属于建筑中的违章建筑吗?算违章建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乡级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2023-07-31
    436人看过
  • 棚户区模拟拆迁可以拒绝吗
    模拟拆迁主要是在旧城改造中针对旧城区进行的,当地的有关部门在没有经过相关征收程序的前提下,通过对于片区居民意向的征集,如果达到相关的比例就启动相关征收的行为,模拟是可以拒绝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一、模拟拆迁过程中,征收方的违法情形1、以模拟拆迁的方式掩盖房屋拆迁的实质。拆迁可以说是一场重大利益之争,征收方希望最大
    2023-03-30
    222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棚户区改造规划强拆能不能报告?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6
      是的,如果程序合法,双方达不到补偿协议,区、县政府可以作出行政裁决,区、县房地产局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实施强制搬迁.在实施强迁的同时,拆迁人同时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进行补偿安置。
    • 棚户区大棚司法强拆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05
      大棚征收如何补偿,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大棚拆迁属于地上附着物的拆迁,拆迁时,应当根据大棚当时的造价、使用年限,拆除之后给当事人带来的预期损失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 棚户区改造,没有的政府能强制拆除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对没有房产证的被拆迁房屋依据国务院590号令精神需由规划、国土、住建三个部门认定,是否作为有效面积补偿,如果认定为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并作出限期自行拆除的通告,你对通告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政府也同时将限期拆除通告诉至法院裁定,法院允许强拆裁定生效后政府可以实施强制拆除。
    • 内蒙古拆除棚户区司法强拆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24
      结合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拆迁之时,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精神,结合周边房屋市场价格,按照被征收人居住条件有所改善为原则,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补偿。改造范围内的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棚户区拆迁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
    • 农村棚户区需要强拆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3
      很多地区都有拆迁的情况,关于拆迁很多地区遇到过很多强拆的行为。那么关于棚户区能强拆吗?棚户区和正常的居民区存在一定的区别,只要符合强拆的两个条件都是可以强拆的,一个是司法强拆还有就是行政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