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与股东纠纷一般适用于什么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5 23:45:52 437 人看过

股东与股东纠纷适用《公司法》以及《民事诉讼法》。因为《民事诉讼法》就是处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的。而《公司法》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公司股东与股东纠纷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由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共同确认第三方进行调解,也可以根据仲裁约定申请仲裁。若仍然无法解决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股东的法律地位: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根据《公司法》,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注意: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公司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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