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债务的解释和说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21:15:59 481 人看过

连带债务是指大多数有连带关系的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设立连带债务的条件有: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以上;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必须存在债务关系,是不可分割的债务;

3、连带责任的对象必须是物种;

4、连带责任的承担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什么是不真正连带债务

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若干债务人根据各自的地位,基于不同的原因,偶然产生相同的给付内容,各自独立承担对债权人充分履行的义务,所有债务人的债务因履行而消灭的债务一个债务人。债权与债务是针对不同主体而言的,债权与债务之间,以及请求权与债务之间既不存在种属关系,也不存在等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4: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称为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连带债务设立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每一个债务人对全部债务均负有履行义务,实际上相当于以全体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担保债务履行。连带债权的各债权人共享同一债权,但可以由某一债权人单独行使该债权,这种情况也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约定。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一、一个合同可以同时有两个乙方吗一个合同可以有两个乙方,这说明合同一方当事人具有两个民事主体,属于法律所允许的合法行为。此时,这两个乙方共同履行合同义务,对合同的责任承担为按份承担或连带承担。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
    2023-03-12
    244人看过
  • 管制的解释和说明
    管制的含义主要包括: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3、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4、管制的期限一般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并且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政府管制是什么意思是指政府为维护和达到特定的公共利益所进行的管理和制约。政府管制又称为政府规制,管制,是政府干预市场的活动总称,关于管制的研究被视为经济学的一个正式领域。管制经济学最早是由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斯蒂格勒开创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
    2023-06-30
    485人看过
  • 合伙企业债务的连带责任解释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方式(一)2006年8月修正的《合伙企业法》从客观上颠覆了我国的破产制度适用的所谓法人破产主义,对于合伙的债务清偿问题,一直以来是适用民事执行程序予以解决的。《合伙企业法》和《破产法》将同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合伙企业如何选择债务清偿方式已然成为理论和实务上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比较的方法、实证的方法、经济分析的方法,分析适用破产程序、民事执行程序的情境和差异。《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三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八十四条普通合伙人转
    2023-07-06
    150人看过
  • 什么叫连带债务和连带债权?
    连带债权是指债权人在两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连带债务是指债务人在两个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人履行债务。一、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什么连带责任和不真实连带责任是多个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是指部分责任主体在对同一权利人负责的多个责任主体中承担有条件的支付责任,主体责任因一个行为人的支付而被消灭。连带责任是指债权人有权向多个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个或者多个人索赔全部损失,任何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多个债务人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已经全部清偿债务后,免除其他债务人的清偿责任。债务人在承担超出其应付责任份额后,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二、货款还不起担保人是否有责任要看担保人是何种担保形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
    2023-06-27
    255人看过
  • 连带之债名词解释
    一、连带之债名词解释连带之债是多数之债的一种。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请求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或承担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的这种债权称为连带债权,债务人的这种债务称为连带债务。在连带之债的关系中,任何一个债权人都可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只要任何一个债务人或债权人清偿了全部债务或主张了全部债权,随之整个连带之债即已消灭。二、连带之债发生的原因连带之债的发生,有两方面的原因,即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发生在中国,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连带之债有以下几种:1)个人合伙债务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每一个合伙人对于合伙组织对外所负债务均负连带责任,都有义务全部清偿债务;同理,每一个合伙人对于合伙组织的对外债权都享有连带债权,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全部清偿。2)合伙型联营联营各方仍然保持各方独立的法人资格,各方共同出资另组联营组织
    2023-04-23
    396人看过
  • 连带之债名词解释
    一、连带之债名词解释连带之债是多数之债的一种。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请求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或承担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的这种债权称为连带债权,债务人的这种债务称为连带债务。在连带之债的关系中,任何一个债权人都可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只要任何一个债务人或债权人清偿了全部债务或主张了全部债权,随之整个连带之债即已消灭。二、连带之债发生的原因连带之债的发生,有两方面的原因,即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发生在中国,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连带之债有以下几种:1)个人合伙债务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每一个合伙人对于合伙组织对外所负债务均负连带责任,都有义务全部清偿债务;同理,每一个合伙人对于合伙组织的对外债权都享有连带债权,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全部清偿。2)合伙型联营联营各方仍然保持各方独立的法人资格,各方共同出资另组联营组织
    2023-04-12
    45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关于连带债务人的解释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02
      连带债务人就是在连带债务中负有清偿全部债务责任的债务人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民法典》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
    • 连带债务人怎样解释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09
      连带债务人,即在连带债务中负有清偿全部债务责任的债务人。就是说,对于一项债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于该项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要求偿还全部债务,连带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的偿债比例协议对抗债权人。但是,在其中一个连带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依照相关清偿比例等债务人之间的清偿协议,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进行追偿。
    • 如何解释连带债务人?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01
      连带债务人就是在连带债务中负有清偿全部债务责任的债务人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民法典》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
    • 怎样解释连带债务,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9
      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 (一)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二)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三)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四)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 该如何解释连带债务人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09
      连带债务人,即在连带债务中负有清偿全部债务责任的债务人。就是说,对于一项债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于该项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要求偿还全部债务,连带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的偿债比例协议对抗债权人。但是,在其中一个连带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依照相关清偿比例等债务人之间的清偿协议,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