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能用刑事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9:43:02 449 人看过

刑事案件的发生频率较低,不仅是因为国家对于这类案件的处罚严厉,更重要的是地区治安条件的改善,但是刑事案件的发生是无法避免的,那么,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有哪些呢?根据有关法律,刑事诉讼分为国家公诉与刑事自诉,但是无论哪种方式都是对当事人责任的追究。

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但是司法活动都会有前提基础,那么,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是解决这类问题的关键。

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

刑事案件起诉分为国家公诉和刑事自诉。

一、什么情况属于刑事案件

有下列情形的立为刑事案件:

(1)杀人案。故意杀人的;打砸抢致人死亡的。

(2)伤害案。流氓伤害他人的;行凶报复致人重伤的;打砸抢致人伤残的。

(3)抢劫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因打砸抢毁坏财物的。

(4)投毒案。投放毒物致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5)放火案。放火烧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

(6)爆炸案。使用爆炸方法进行破坏,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

(7)决水案。故意决开水库、河流等堤坝,毁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伤亡的。

(8)强奸案。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轮奸妇女的、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的。

(9)盗窃案。盗窃枪支弹药(含小口径步枪)、爆炸物品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在600元以上的。盗窃财物虽不足上述条款所列数额,但造成造成严重后果、撬盗保险柜、连续撬门破锁多户,或者其他作案手段恶劣的。

(10)骗案。使用各种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参照盗窃案标准执行);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造成一定后果的。

(11)抢夺案。抢夺公私财物的(参照盗窃案立案标准执行);抢夺枪支、弹药的。

(12)敲诈勒索案。以恐吓、威胁的方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二、刑事诉讼法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刑事和解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8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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