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自首的具体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1:53:20 109 人看过

特别自首的规定在《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其中“特别”在于两个方面:1、犯罪主体的特别;2、供述的罪行特别。主体的特别,是指必须是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在服刑的罪犯。供述的罪行特别,是指并不是全部如实供述罪行的行为都构成自首。比如甲因盗窃被羁押,在侦查期间,甲又如实向公安机关交待此前他还有两起盗窃行为,可作自首处理。

特别自首能减刑吗

特别自首能减刑。《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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