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最终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劳动培训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
用人单位承担。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职业教育法》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企业可以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也可以委托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从事技术工种的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
《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第9条规定:“企业应将职工培训列入本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培训经费和其他培训条件。”由此可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进行岗前培训等一般培训,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权利。因此,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承担岗前培训产生的培训费用,也无权向劳动者追索这些培训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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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申请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申请的期间为二年。执行申请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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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的费用谁来承担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3诉讼费用只是预交而已,是为了启动诉讼程序必须交纳的费用。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你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 以下几种负担诉讼费的情形特别需要注意: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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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的费用谁来承担?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5诉讼费用只是预交而已,是为了启动诉讼程序必须交纳的费用。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你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 以下几种负担诉讼费的情形特别需要注意: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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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承担起诉费用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01诉讼费用由双方协商谁承担,不能协商的,由败诉方承担。(1)当事人要求部分胜诉或者部分败诉的,由双方按照承担责任的比例承担。(2)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协商承担。(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承担。(4)申请执行费和实际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的诉讼费用分别为:(1)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承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承担;(2)上诉后撤诉的,由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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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费用谁来承担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2诉讼费要由原告(起诉方)先行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