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保全有没有风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2:01:00 57 人看过

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1、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

2、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

3、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

二、为了确保债权能够实现,债权人应当做到以下四点:

1、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动向,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情况。如债务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要及时向人民法院反映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制止,或者变更保全措施,防止标的物失控造成案件难执行。

2、债权人应当通过多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扩大保全财产的选择面,根据诉讼请求范围或案件实际,尽可能选择那些价值相对稳定的物品进行保全,以达到财产保全的效果,确保将来判决的有效执行。

3、通过人民法院加强对债务人财产的调查核实,防范债务人弄虚作假,转移财产而逃债,确保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能够达到保全效果,顺利实现将来法院裁决的实体权利。提请办案法官完善必要的手续,对被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的保全财产,认真造具清单。及时提请法院做好相关续保工作,如对已冻结的款项要按法律规定及时申请续保冻结等。

4、如果不起诉,必须与债务人落实还款计划及有效的措施。在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加强对债务人财产的监控,防范债务人拖延时间,转移财产逃债,一旦出现不利情况,应立即起诉,并申请采取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的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债权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针对动产或不动产等具体财产的性质、属性等,采取相适应的保全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保全相关文章
  •  债权保全风险揭示及应对措施
    该文介绍了债权保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债权保全可能会引发赔偿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失效、申请财产保全过限或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等问题。为防范这些风险,应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督促人民法院确保财产保全符合法定程序手续、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针对不同的被保全财产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债权保全的风险包括以下几点:1.在法定期间内未起诉,导致财产保全措施解除,可能会引发赔偿诉讼。2.在法定期间内起诉,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诉讼程序,也会导致财产保全措施解除。3.如果在诉讼过程中未能妥善处理,可能会导致赔偿诉讼的发生。(二)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三)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四)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防范的措施:(一)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财产。(二)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三)督
    2023-10-08
    264人看过
  • 债权保全的风险应该如何防范
    1、债权保全的风险可以通过在法定期间内提起民事诉讼,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等办法防范。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滥用财产保全权利的危害1、浪费司法资源。债权人滥用财产保全权利,必然会增加法院财产保全方面的工
    2023-03-03
    130人看过
  • 债权保全制度的法律风险探讨
    债权保全是发生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的一种情形,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合法的债权采取的各种保全措施。但是,债权保全在法律中也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1、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2、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3、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4、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债权保全制度是什么意思债权保全制度概述1.债权保全的概念和特点根据债权的相对性规则,债权仅发生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法律为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确认债权可以产生对第三人的效力,即债权的对外效力。此种效力集中表现在债权的保全上。所谓债权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其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行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的一种制度。债权保全,包括债
    2023-07-04
    251人看过
  • 如何应对债权保全风险,降低损失?
    债权保全的风险:1、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2、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3、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4、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防范的措施:1、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财产。2、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3、督促人民法院确保财产保全符合法定程序手续。4、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5、针对不同的被保全财产,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如何防范债权债务法律风险(一)建立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各单位建立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载明债权债务对象、时间、原因、债务偿还计划、债权债务催收进度等情况,及时反映债务增减变化。(二)建立债务管理激励机制。牢固树立“减债就是政绩”的观念,建立债务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将债务管理纳入各地各部门及主要领导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债务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并在财力和项目上给
    2023-07-16
    297人看过
  • 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律风险对债权人有什么影响?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有以下法律风险:保全申请错误的风险;不符合保全条件的风险,即不属于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形;申请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的风险,即不是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等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什么条件(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二)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
    2023-07-10
    89人看过
  • 债权保全的风险及其防范包括哪些
    债权保全的风险如下:1、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2、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3、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4、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防范措施如下:1、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财产;2、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3、督促人民法院确保财产保全符合法定程序手续;4、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5、针对不同的被保全财产,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债权保全面临的法律风险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在追收债务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诉讼前或者在诉讼过程当中申请采取债权保全措施。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债权保全措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1、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债权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2、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债权保全落空。3、申请债权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4、保全措施不当
    2023-07-26
    211人看过
  • 债权转后债权人会有什么风险
    债权转为股权后,债权人失去了对不良贷款本息的追索权,股权人则背上了企业亏损风险及企业不道德经营行为风险,可能遭受企业亏损不支付红利造成的收益损失以致企业破产造成的股本金损失。企业在无盈利状态下无须对股权人支付红利而必须对债权人支付利息,而且在国有企业产权不明,国有股东权益压力软弱,监管不力的情况下,债转股使企业可将债券压力及偿债风险转移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股权融资的特点及优缺点股权融资的特点1、股权是企业的初始产权,是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基础,也是投资者对企业进行控制和取得利润分配的基础。2、股权融资是决定一个企业向外举债的基础。3、股权融资形成的所有权资金的分布特点,及股本额的大小和股东分散程度,决定一个企业控制权、监督权和剩余价值索取权的分配结构,反映的是一种产权关系。股权融资的优点1、股权融资需要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一般由股东大会、
    2023-06-22
    65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是否有风险
    一切诉讼皆有风险,无论原告在起诉时认为自己的诉讼请求如何合理合法,理论上其均存在败诉可能。财产保全作为一种在法院未作出最终裁判的情况下对被告当事人财产的预先强制措施,就必然存在着这样一种可能--法院依原告的申请作出保全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了被告的财产,但最后原告却部分甚至全部败诉,这就意味着对被告采取的保全措施属于错误保全,被告的财产处分权因此而受到了不应有的强制约束。为了平衡原被告的诉讼权利,防止原告滥用甚至恶意申请保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则规定:(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也就是说,法院有权要求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告提供相应的担保,一旦保全错误,可以确保被告的损失得到有效赔偿。当然,被告也只有在确实因保全行为受到直接的实际损
    2023-03-28
    105人看过
  • 如何有效的防范债权债务风险
    1、建立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各单位建立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载明债权债务对象、时间、原因、债务偿还计划、债权债务催收进度等情况,及时反映债务增减变化。2、建立债务管理激励机制牢固树立减债就是政绩的观念,建立债务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将债务管理纳入各地各部门及主要领导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债务管理工作成效显着的乡镇,并在财力和项目上给予重点倾斜。新增债务的乡镇和部门必须向县委、县政府说明情况,当年考核不得评为先进。3、建立健全债权债务控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制止新债八个不得、三个不准、两项制度的文件精神,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各种行为。严格实行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办法,认真落实车辆管理、办公经费管理、接待经费管理、会议费管理、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防止村级盲目举债。4、完善债务化解机制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在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分别归类,明确债务偿还责任。按照
    2023-04-05
    72人看过
  • 遵义有风险代理债权债务的吗
    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支付较少的代理费或不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一般来说,债权债务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都会允许风险代理,各地都会有律师从事风险代理业务,所以遵义也不例外。一、风险代理的分类有哪些风险代理分为部分风险代理和全风险代理。部分风险代理:前期支付一定基本律师费用后,再根据结果按比例支付律师费,此比例低于上述全风险代理。全部风险代理: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律师协商确定,一般根据案件结果按比例收费,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二、不能实行风险代理的案件有哪些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2023-04-01
    459人看过
  • 买50年产权的房子有没有风险
    50年产权的房子不是小产权房,而是像商品房一样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的房子。只要“五证两册”齐全,房子就可以买卖了。但是,房子所在的土地是商业用地,不是住宅用地,所以产权只有50年。一般来说,水电收费标准是商业标准,比居民标准贵。这些房子大多被称为“商品房”。但也有少数“商品房”的水电费和居民的标准一样,那么购房者就赚了。然而,50年产权并不保证你能活50年。一般来说,从开发商拿到土地动工,到房子竣工业主入住,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受市场和资金的影响,拿地后,开发商因各种原因推迟开工,甚至多次交地。这样,业主的实际拥有时间可能远少于50年。买房时要注意核对土地使用权证,计算房屋能住多少年。剩下的年份越少,房价就必须越优惠。不清楚如何贷款买房
    2023-05-08
    493人看过
  •  担保债务凭证是否有风险?
    这段内容讨论了主权国家在国际关系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领土争端、政治危机、经济制裁、违约风险、利率与汇率风险、加速成立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对国家的独立性和稳定性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需要在国际关系中谨慎处理。国际社会需要建立有效的违约风险管理和应对机制,以降低违约风险,维护国际和平与稳定。1、主权的风险:主权国家作为独立自主的主权主体,需要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准则,确保其主权得到尊重。然而,在国际关系中,主权国家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例如领土争端、政治危机、经济制裁等。这些风险可能会对国家的独立性和稳定性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需要在国际关系中谨慎处理。2、违约风险:在国际关系中,各国需要遵守信用原则,信守承诺。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国家可能会违约,背信弃义。这种违约风险可能对国际秩序和国际关系产生严重冲击,甚至可能导致战争和冲突。因此,国际社会需要建立有效的违约风险管理和应对机制,以降低违约
    2023-09-12
    189人看过
  • 债权保全有期限吗,债权保全期限是多久
    一、债权保全有期限吗?保全到期债权是有时间的限制的,对于保全到期债权的时限问题,存在着三种观点:第一种意见认为,到期债权既然是已经到履行期限的债权,其表现形式为货币数额形式,且数额确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履行,这类财产的流动性强,应当归入其他资金类中,执行不超过六个月的保全期限。第二种意见认为,到期债权虽然是债权人已经可以行使的债权,但该项财产的实际数额,与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资金状况、信用程度等都有很大关系,债权人收回债权的难易受不特定因素的影响较大,这与资金类财产的性质有一定的区别,在其不宜被列入动产或不动产的情况下,应归类为其他财产权,执行不超过二年的保全期限。第三种意见认为,财产保全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效判决的执行,同时也设定了申请人提供担保等保全错误时的补救措施,对保全设定期限,既不利于保全制度设立目的的实现,没必要对其设定保全期限。笔者同意倾向于
    2023-04-23
    384人看过
  • 没有房产证二手房交易风险大全
    【没有房产证二手房交易风险大全】网友提问:朋友有一套二手房想要转卖给我,但是由于还没取得房产证,不知道我在这个时候买卖,以后有什么风险?如果找中介现做交易,以后对于我和朋友有什么样的风险?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就不能交易吗?案例回答:无房产证的二手房交易风险:1.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之风险卖房人欲出售尚未取得两证的房屋,首当其冲的法律障碍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卖房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对于二手房买卖来说,卖房人只有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从而有权处分该房屋,因此,如果卖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前出卖该房屋,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定,如果发生争议时卖房人仍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则二手房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2.房屋的交付时间、权属变更登记时间不确定现在无两证的二手房更多的是期房,因此二手房能否按约交付并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
    2023-06-10
    23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保全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出现风险时,依法采取一定措施,保护和确保其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行为。 债权保全的目的是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或财产状况恶化导致债权人不能实现债权。... 更多>

    #债权保全
    相关咨询
    • 怎样有效防范债权保全风险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3
      1、债权保全的风险可以通过在法定期间内提起民事诉讼,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等办法防范。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
    • 债权保全的风险有哪些?怎么避免?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27
      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1、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 2、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 3、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防范财产保全风险的主要措施:1、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财产。2、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3、督促人民法院确保财产保全符合法定程序手续。
    • 债权保全制度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如何防范债务纠纷中的财产保全风险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财产保全面临的法律风险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在追收债务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诉讼前或者在诉讼过程当中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一)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 (二)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 (三)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 二
    • 债权保全制度的法律风险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4
      债权保全是发生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的一种情形,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合法的债权采取的各种保全措施。但是,债权保全在法律中也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1.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 2.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 3.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
    • 如果没有诉前保全的人再保全有风险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1
      风险不一样,能不能得到财产要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