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案件执行难度如此之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1:00:36 188 人看过

一,首先是案件审判质量不高造成执行难。执行工作所依据的裁判处理结果不公正,裁判文书存在歧义等直接影响了案件的执行成功与否。在执行过程中,对于这类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不仅不主动配合,而且还会阻挠法院执行,有的甚至对抗法院执行,使执行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二,其次执行人员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没有穷尽执行措施。在执行案件过程中,不少执行干警由于怕麻烦、碍于人情关系等各种错误思想的影响和多方面的压力等原因,对于一些抗拒、阻碍、干预执行的严重违法人员打击不力;对有履行能力而故意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缺乏严肃有效的处理;对暴力抗法的人员处罚不力,姑息迁就,助长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

三,由于缺少法律、法规依据,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方式方法五花八门,加上执行人员缺少对执行工作的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执行措施和方式方法难以穷尽。还有财产保全措施不力的情况,造成一些本来容易执行的案件难执行。

四,人们法律意识普遍不强,社会法律环境也不如意。由于全社会的法制意识不强,公民个人和有关单位都不能做到配合支持当事人调查取证,造成申请执行人举证困难,从而也就导致法院执行不能。

解决仲裁案件执行难的几点思考

仲裁案件的执行与普通诉讼案件的执行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样存在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查、无执行条件、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等实际问题。但仲裁执行案件自身特点决定了其执行难度可能更大。具体表现在:一是由于法院没有介入双方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处理,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不了解,给执行带来一定的难度;二是被执行人由于对仲裁的不理解,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抵触情绪更大;三是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与被执行人申请不予执行的矛盾较突出。针对法院在执行仲裁案件中存在的一些具体困难,笔者认为应当以下个方面入手加以解决。

(一)从仲裁机构的角度

法院能否顺利执行仲裁裁决与仲裁机构对案件的公正裁决以及仲裁机构自身建设有很大关系。为减少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的异议及有利于仲裁裁决得到有效执行,笔者认为,仲裁机构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审查仲裁协议。仲裁作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手段,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作为仲裁机构理应在受理案件时,严格审查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在形式、内容上是否有违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是否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

二是确保公正裁决。由于仲裁一裁终局的特点,从理论上讲,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手段,就不能寻求其它司法救济途径。虽然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也规定了当事人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但在实践中撤销仲裁裁决难度相当大。这就要求仲裁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精湛的法律知识确保仲裁裁决的公正。

三是重视仲裁裁决的说理。据笔者了解,一些仲裁裁决书说理很简单,有的甚至没有阐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裁决结果的关系。这让当事人感到不知裁决从何而来,容易造成对仲裁裁决的抵触心理。这要求仲裁机构重视对仲裁裁决的说理,特别应重视对法学理论、裁决依据的充分阐述,要让当事人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

(二)从当事人的角度

仲裁裁决难执行,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约定不明及对仲裁性质的不了解也有很大关系。要尽量减少仲裁执行争议并有利于仲裁裁决的执行,双方当事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仲裁协议约定要明确具体。据调查,相当部分的仲裁执行纠纷就是因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约定不明引起的。这就要求双方当事人在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时,一定要指明具体的仲裁机构、界定确切仲裁事项的范围、采取符合仲裁法规定的书面协议等形式。

二是向法院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要慎重。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及《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只有在符合几种法定情形下法院才可能撤销或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司法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只要认为仲裁裁决不利于自己就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申请不予执行,而又提不出予以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法定理由,这种情况下法院大多驳回了当事人的申请。这就要求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一定要慎重,否则不仅诉讼请求得不到支持,还会浪费诉讼资源。

(三)从法院的角度

1、实行申请人对被执行人基本情况报告制度

由于人民法院没有直接参与原仲裁案件的审理,对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不了解,这就要求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被申请执行人的住址、家庭财产状况等等情况。具体包括:

一是在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案件时,由法院告知申请人应提供报告的内容及申请执行的注意事项。

二是申请人应随时与法院保持联系,向法院报告被执行人行踪。我院采取这种办法顺利执行了两起仲裁裁决案件。

2、建立仲裁执行听证制度。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由此可以看出,在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217条规定可以不予执行6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此条款组成合议庭举行仲裁执行听证。我院在司法实践中针对一些争议较大、被申请人提出了不予执行证据的,通过组成合议庭举行仲裁执行听证,裁定予以执行或不予执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并积累了一定的仲裁执行听证经验。为使生效仲裁裁决得到有效执行,并有利于对仲裁裁决的监督,对于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争议较大,一方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不予执行法定情形,举行执行听证很有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4: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执行相关文章
  • 为何各地最低工资差距如此之大
    一、为何各地最低工资差距如此之大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异之大,源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根据人社部于2004年3月1日起实施的《最低工资规定》,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在综合考虑各地居民每年的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职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水平、失业率等因素的基础上得出的。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南表示:“中国区域广,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收入水平有较大差别,各省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差异自然也会比较大。”此外,考虑到省区市内经济发展水平也有较大差距,多地还将最低工资标准再进行分档。除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深圳市、西藏自治区、青海省6地,有26个省份均将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多个档次。其中,大部分省份分成2档或3档。分档最多的为福建省,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了5档,从1280元/月到1700元/月不等。二、最低工资主要特点1、最低工资保障范围,不仅包括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2023-05-10
    50人看过
  • 金融案件为什么执行难
    一、金融案执行难的原因有哪些(一)企业原因1.企业不景气无力清偿债务。从实践看,企业不景气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可供执行的财产价值较底,这是造成金融纠纷案件“执行难”的主要原因。2.企业自觉履行债务观念淡薄,思想存在误区。他们认为企业负债是大环境造成的,企业长期拖欠银行等金融系统的款项是普遍现象,又不是他一家。3.被执行企业的财产产权不明确。有些企业在成立之初,就钻法律的空子,造成财产不清,权属不明。4.假借改制之名逃避债务。有的企业趁改制之机,采取各种手段,设立新公司,从而逃避债务。(二)金融部门自身的原因1.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漏洞多,防范和化解措施不力,缺乏规范化、制度化、严格化,未能坚持“三查”制度。多年来的信贷政策多变,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银根或紧或松,时宽时严,信贷处于“一放就乱”、“一紧就死”的怪圈之中。2.风险意识淡薄,担保流于形式,影响法院执行。由于在信贷担保过程中,金融系统的工作
    2023-06-11
    104人看过
  • 中小企业融资为何如此难
    一、融资渠道狭窄:走遍天涯,无人问津!很多企业为项目融资,派员在各地求援,但因对投资市场信息、投资资源的缺乏充分的了解,常常是融资无路,在这种情况下,若有可信赖的融资中介机构或个人为其办理,不但提高融资成功率,还减少了很多成本。目前为中小企业代理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很多,但是因有关法律没有出台,融资中介市场不规范,投融资信息的不对称,缺少诚信平台,中小企业一般不愿意委托他人融资。二、融资品种少:股市信贷,无票入门!根据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债券的发行和上市的条件较多、程序严格,很多中小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的发行和转让无法通过公募方式,且债券的发行需要的条件也较多,很多企业也只能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私募融资。银行贷款常需要优良资产作抵押贷款,而大多数的既无优良资产作抵押贷款,又无信用贷款的机会。企业在市场上去寻找有资金、有供销渠道的合作伙伴。这种寻觅成功率也较低。三、融资
    2023-06-23
    338人看过
  • 该两件工伤案执行难,谁之过?
    王传辉挂靠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分别承包永川市渝鑫焦化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和永川市长辉机焦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喻德依、范联芬均系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短期工,分别在王传辉承包的永川市渝鑫焦化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和永川市长辉机焦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工地上班,二人先后于2004年5月和2005年3月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工伤赔偿纠纷。该纠纷经永川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分别作出仲裁裁决,两案裁决均是由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对喻德依、范联芬进行工伤赔偿,共计40余万元。裁决后,喻德依、范联芬各自根据生效仲裁裁决分别向本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房屋是租赁的,人去楼空,法定代表人高先觉早已下落不明,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查,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于1995年由永川市志达建筑工程公司变更名称而来,其主管部门是永川市五间企业管理办公室,(原
    2023-04-25
    294人看过
  •  批捕后保释为何如此困难?
    取保候审有四种适用情况,但有时也需要逮捕。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在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取保候审通常很难实现。不过,有时也可以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四种。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素材素材:某市政府发布通知,要求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必须使用公筷公勺,对于不遵守此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严格的处罚。分析:该市政府的通知内容符合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的
    2023-10-24
    352人看过
  • 此案刘某的行为应如何罪?
    刘某系某乡教育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该乡所辖学校学生平安保险工作。2003年6月至8月间,刘某利用职务之便,编造在校学生王某、白某、岳某患病死亡的虚假事实,并伪造相关证明,从人寿保险公司领取保险理陪金10000元,占为已有。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刘某犯贪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在案件审理中,就刘某行为如何定性出现了三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理由是刘某具有利用其主管学生保险工作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的骗取手段,并将已达到法定数额的公共财物占为已有。从主体上看,被告人又具备了贪污罪的主体要件,所侵犯的客体亦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即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定保险诈骗罪,主张认定保险诈骗罪的观点认为,被告人刘某采取虚构被保险人患病死亡的事实,并伪造证据,骗取保险公司理陪金,非法占为已有,其行为符合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第三种意见认为刘某
    2023-06-08
    189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方式有如此?
    一、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方式有如此?(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二)执行罚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三)直接强制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
    2023-06-02
    290人看过
  •  辞职之路为何如此坎坷?
    尽管辞职公司拒绝员工离职,但劳动者仍然可以提前30天通过书面通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尽管辞职公司拒绝员工离职,但劳动者仍然可以提前30天通过书面通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 动 者 如 何 自 行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
    2023-09-04
    232人看过
  • 行为给付之诉遭遇“执行难”
    历经4年6审,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令厦门雄震集团公司(下称雄震集团)与纪女士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但是,由于雄震集团拒绝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纪女士手上的判决书成了一张白条。对此,有律师支招,建议将行为给付之诉转变为现金给付之诉。前不久,纪女士第5次向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她说,即使企业不跟她签合同,也要付工资给她。由于劳动维权的时效是两个月,为了不超过时效,纪女士只能每两个月递交一份劳动仲裁申请,申请每两个月的工资。据了解,纪女士于1980年11月成为厦门搪瓷厂的一名固定制工人。1987年厦门搪瓷厂实行体制改革,她和厂里的部分职工被作为富余人员分流回家待岗,从此成为两不找的群体,即单位不找职工上班,职工不找单位安排工作。1999年,资产重组后的厦门搪瓷厂变更为雄震集团。2002年4月,雄震集团与部分待岗人员签订了《员工内部待岗协议书》。纪女士闻知后,当即提出
    2023-06-08
    79人看过
  • 非法行医渎职犯罪认定为何如此困难?
    近几年来,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损害患者及家属利益的案例屡有发生,卫生主管部门执法不严,没有有效有力的打击非法行医者,同时,对非法行医渎职犯罪的认定也很难,那到底是因为什么导致非法行医渎职犯罪认定为何如此困难?本文将为您进行详细解读。非法行医渎职犯罪认定为何如此困难?(一)涉案人员责任较分散相比其他渎职案件,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事故中玩忽职守犯罪案件在责任上表现较为分散。打击非法行医关系到被执法单位或个人的切身利益,处理需谨慎,一般要经调查、合议和审批等环节。针对一个黑诊所的多次调查中,调查人员也不尽相同,另外事实上,几乎任何一个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决定都是合议作出的,系集体意志的体现。这样整个流程下来,参与人数就比较多。再加上人事调整和科室职责分工等客观原因,导致一个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事故背后牵涉的执法人员太多,责任无法集中,过于分散。以娄星区卫生监督所这个案子为例,张幼芬非法行医时间跨度为6年
    2023-05-02
    400人看过
  • 异地强制执行有多大难度?
    异地执行,是指人民根据生效裁判文书或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其他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本院辖区内的案件的执行。法院异地执行难度一般情况下不大。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一般是二年。我国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024-05-13
    148人看过
  • 行政案件协调难度大的原因及对策
    在《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过程中,很长时间以来协调都是法院解决行政纠纷、促进官民和谐的一个重要手段,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行政庭也在行政审判中充分运用协调方式处理了大量的行政案件,但从如东法院近几年来审结的案件来看,行政协调难度加大,案件的协调成功率不是很高,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行政争议、纠纷逐年增长。如东县经济发展迅速,行政机关在社会管理过程中难免突破现行法律的某些条条框框,或者遭遇某些法律盲区,产生所谓良性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法治环境的相对宽松和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争议纠纷逐年上涨,随着如东县城建设进程的加速,因拆迁引起的土地、拆迁行政许可等案件显著增多,这类案件涉及面广,矛盾突出,往往形成群体性诉讼,协调难度很大,而且从全国的形势来讲,这类案件的协调成功率都比较低。2、适用协调的行政案件类型一定局限。尽管行政机关对行政案件协调和解的做法比较赞同,但是对其适用范围
    2023-06-06
    451人看过
  • 为何严格执法如此重要?
    严格执法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点:1、法律实施是维护法律权威和法律生命的有效手段,要靠严格执法来实现。没有这个法律实施的最后一公里,全面依法治国就无法实现。2、严格执法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没有执法的规范化和程序化,法治政府建设就会有重大缺陷和严重不足。3、严格执法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必要保障。严格执法的含义是什么严格执法是指要求在执行法规或掌握标准时,不放松、不走样,做到严厉、公平、公正。严格执法体现在两个方面:1、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2、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
    2023-07-11
    160人看过
  • 确认之诉如何成为执行之诉?
    一、确认之诉如何成为执行之诉?确认之诉是不能成为执行之诉的。确认之诉不能进入执行程序。理由如下: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由此看出,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要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明确。所谓给付内容,就是指法律文书中确定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交付一定的财物或者完成一定的行为如偿还借款,继续履行合同等。而确认之诉是请求法院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民事法律关系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确认,并不需要法院裁判一方为一定的给付行为。结合该案调解内容,只是确认工程款为原告雷某、邓某、被告邓某乙所有,属于确认之诉并没有给付内容的请求。因此,并无强制执行的法律效果。无给付内容的确权判决,因其判决无执行性。当事人以确权判决申请执行,法院应不予受理,不能进入执行程序。二、确认之诉的条件范围是什么?
    2024-01-25
    270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执行是指当事人根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 在仲裁裁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不履行裁决中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并依法进行审查。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则可以... 更多>

    #仲裁执行
    相关咨询
    • 金融案件为什么执行难?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30
      金融案件为什么执行难金融案件执行难的原因是:(一)企业原因1.企业不景气无力清偿债务。从实践看,企业不景气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可供执行的财产价值较底,这是造成金融纠纷案件“执行难”的主要原因。2.企业自觉履行债务观念淡薄,思想存在误区。他们认为企业负债是大环境造成的,企业长期拖欠银行等金融系统的款项是普遍现象,又不是他一家。3.被执行企业的财产产权不明确。有些企业在成立之初,就钻法律的空子,造成财产不
    • 离婚案,执行为何这么难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1-28
      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2005年共受理离婚执行案件67件,其中7件涉及子女抚养费及抚养权的执行,另外60件均为涉财产案件(包括腾置房屋)的执行。 从执行的效果来看,45件通过执行最终全部执行完毕,另有22件因各种原因终结执行,从执行标的到位率来说尚可,但是从执行难度来看,离婚案件的执行往往需要采取强制腾房等措施,难度较大。 从上面的情况可见,目前法院系统受理的离婚纠纷执行案件已经呈现出数量多、执行到
    • 判决书裁定执行难度大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5
      抚养子女是法定的义务,一般情况下,有抚养义务的人应当支付抚养费。可以通过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 加大了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03
      为扩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社会抚养费征收对遏制政策外生育的正面效应,我县认真贯彻省高院、省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非诉案件强制执行工作的通知》(皖人口发[2008]3号),针对一些有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典型户,积极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2007年以来,全县共申请强制执行198户,执行标的额352万元。
    • 执行案件中如何追加为被执行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2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前提是未出资或者抽逃注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