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权?或有债权又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22:20:07 113 人看过

没有对或有债权的概念作出任何规定,但是规定了或有事项和或有债务。或有事项和或有债务的概念存在着本质的区别。或有事项一般是指,将来可能会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只反映在报表附注说明中。或有债务通常是指,债务产生的可能性非常大,或已经产生了,只是数额没最后确定下来。

什么是担保债权

企业破产法对担保债权的概念作出了规定。担保债权一般是指,由于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担保通常是指,债务人一定要用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总担保。而特别担保是相对一般担保来说的,它并不是用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担保债权而是用债务人、第三人的特定财产或特定的人一般财产作为债权担保,就为了保障特定的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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