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费用偿付遵循的原则及税收债权优先权破产费用的偿付应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应当先于破产分配,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2、破产费用应随时发生,随时偿付,不需要债权申报,更不必留待清算分配时偿付。
3、债权人有权监督破产费用的支付,以防止因不合理增加开支而损害其清偿利益。债权人认为破产费用支出不真实或者不合理的,可以提出异议。
4、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税收债权优先权的原因《破产法》第37条和《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从理论上看,主张税收债权享有优先权不外以下原因:
(一)税收是国家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物质基础,具有强烈的公益性,而且,就税收与其它私债权的关系而言,一般私债权的维持与正常实现以及担保制度的建立及维持、运行皆有赖于以税收为主要支撑的国家司法制度的建立及司法权力的运用。在此意义上,税收实际上是提供了实现其它私债权的共益费用。
(二)税收债权的法定性所引发的实现上的困难。税收债权是依法产生的,不体现当事人双方的意愿,也不伴有对价给付和双方的互相制约手段。对征税方来说,既没有权利选择财力雄厚的纳税人,也没有权利确定相应的担保措施;对纳税方来说,只有依法纳税的义务而不能获得任何的补偿,因此,税收在实现的可能性上存在困难。
(三)现实需求。赋予税收优先权可以从制度上给税收债权增加保障,巩固国家的财政基础.但是,主张税收债权享有绝对优先权未免过甚。因为,在破产清算中,除税收债权、普通民事债权外,还存在劳动债权、有担保债权等其他特殊债权。对这些特殊债权进行特殊保护也是破产法追求效率与公平的价值体现。因此,主张税收债权享有相对优先权而不是绝对优先权反而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它不仅可以顾及税收债权的特殊性,也可以顾及劳动债权、有担保债权等特殊债权的特殊性。在此意义上,我国破产法将税收债权列为一般债权但又将其在清偿顺序上优先于一般破产债权的做法是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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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权授予遵循发明优先原则还是书面申请优先原则?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5一般来说你是申请不到这项专利了,除非对方的申请没批下来。书面原则,先申请原则,优先权原则,单一性原则。专利权不能自动取得,必须履行专利法所规定的专利申请手续,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必要的专利申请文件,经法定的审批程序,最后审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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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债权债务律师费用收取遵循哪些原则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20专业债权债务律师费用收取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并且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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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费用优先清偿的原则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21、破产费用应当先于破产分配,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2、破产费用应随时发生,随时偿付,不需要债权申报,更不必留待清算分配时偿付。 3、债权人有权监督破产费用的支付,以防止因不合理增加开支而损害其清偿利益。债权人认为破产费用支出不真实或者不合理的,可以提出异议。 4、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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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费用优先受偿权能否优先对方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4是的,抵押权优先受偿。《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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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顺序破产优先债权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22破产清算顺序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二)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税除前项规定外;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按同一顺序清偿的,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