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技术信息,一种是经营信息。
关于技术信息,国家科委《关于加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本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是指由单位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具有实用性且本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数据、计算机程序等等。技术信息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经营信息是指技术信息以外的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用于经营的信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指出,经营信息“包括用人单位的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投标标中的方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此外,用人单位的合同格式、经营计划表、价格协议细节、广告方案等也都是用人单位的经营信息。
劳动者应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案例」
林某是某化工厂的职工,三年前被招聘入厂,并与该厂签定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入厂后林某一直在该厂的关键技术岗位工作。近年来,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该厂组织技术人员大搞新产品开发,取得了多项技术成果。尤其是疏菜瓜果清洗剂,更是以独特的清除残留农药的效果,在国内同类产品中独占鳌头,为企业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林某掌握了该产品的的技术参数和配方。应其哥哥的一再要求,林某将有关技术资料的复印件和产品配方转送给其哥哥开办的企业,给原厂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其所在厂以林某违反劳动合同中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为由将林某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林某及其所在厂和第三方企业,就林某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其所在厂带来较大经济损失的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协议。由林某和第三方企业对林某所在厂遭受的损失共同进行赔偿。
「评析」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的的内容分为法定条款和协议条款两部分。法定条款是由劳动法律法规直接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7项。《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也就是说,为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和相关的知识产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后,还可约定劳动者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在林某与工厂签定的劳动合同中就有这样的约定:凡关键技术岗位上的职工,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可能对本厂带来不利影响的技术资料和信息,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漏工厂的技术数据和商业秘密。由此看来,林某与该厂就保守商业秘密所进行的约定是具有法律依据的,林某应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保守工厂的商业秘密。那么,什么是商业秘密呢?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用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据此衡量,林某所透漏的工厂蔬菜瓜果清洗剂的配方应被认为是商业秘密。林某身为本厂职工,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向他人披露、并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作为第三人的某企业,明知或应知林某上述行为的违法性,而获取、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也应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既然林某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事实清楚,并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林某就不可避免地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处于第三人的某企业虽未招用林某,但在整个过程中主观上存在过错。并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自愿与林某共同赔偿也是合法、合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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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才属于商业秘密 怎么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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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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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泄露秘密的怎么处理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41、专利。 商业秘密要求不为公众所知悉,专利授权的前提是公开,只有公开专利的技术方案才能得到保护。既然所有的专利(国防专利除外)的技术方案都是公开的,那么专利就不可能成为商业秘密,或者说专利和商业秘密是死敌。 2、能被反向工程破译的产品。 产品研发出来之后是要推向市场的,只有推向市场才能获得盈利。推向市场之后,即使进行了保密,如果产品的技术方案能够通过反向工程被破译,他人这样获得商业秘密的方式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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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商业秘密的包括商业秘密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08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 2、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一项为公众所知、可以轻易取得的信息,无法籍此享有优势,法律亦无需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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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法律法规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29规定如下: 1、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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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保护的一种好处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4商业秘密基本上有两类。一类,商业秘密可能涉及不符合专利性要求的发明或制造方法,因而只能够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这可能是客户名单,或发明高度不够从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制造方法(虽然它们有可能作为实用新型获得保护)。另一类,商业秘密可能涉及符合专利性要求且可以通过专利进行保护的发明。在后者情况下,中小企业将面临一种选择:申请发明专利,或保持其作为一种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一些好处包括———商业秘密保护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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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才属于商业秘密怎么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2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