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失业保险转移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5 10:41:33 81 人看过

一、恩施失业保险转移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恩施失业保险转移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第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第二十三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三)《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6: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办理社保转移时失业保险没有转回怎么办
    职工社会保险转移需要的手续如下:1.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3.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
    2023-05-04
    144人看过
  • 恩施新生婴儿出生登记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每一位家庭都会迎来自己的宝宝,宝宝出生后需要办理新生婴儿出生登记,宝爸爸妈持新生婴儿出生登记可以为宝宝办理户口登记,户口对于宝宝以后上学、工作等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恩施新生婴儿出生登记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呢?一、恩施新生婴儿出生登记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周一至周五夏季:9:00-12:00,13:30-17:00,冬季: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恩施新生婴儿出生登记办理条件1、婴儿出生后一月以内,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3周岁以内未落户出生人口,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凭《出生医学证明》由公安派出所予以办理。超过3周岁且持有《出生医学证明》未落户出生人口,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经县(市、区)公安机关批准后补登户口。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应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异地出生的新生儿,凭完整、有效的《出生
    2023-05-13
    117人看过
  • 恩施什么时候可以申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一、恩施申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2:00,14:30-17:30,冬季: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恩施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依据节选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社会保险补贴……第七条:……(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2023-05-13
    444人看过
  • 恩施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新生婴儿出生登记
    刚出生的婴儿需要办理新生婴儿出生登记,家长持新生婴儿出生登记才可以为新生办理户口登记,这是新生儿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有效凭证,新手爸妈兴奋高兴之余不要忘记办理,那么恩施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新生婴儿出生登记呢?恩施新生婴儿出生登记办理条件是什么呢?一、恩施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新生婴儿出生登记周一至周五夏季:9:00-12:00,13:30-17:00,冬季: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恩施新生婴儿出生登记办理条件1、婴儿出生后一月以内,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3周岁以内未落户出生人口,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凭《出生医学证明》由公安派出所予以办理。超过3周岁且持有《出生医学证明》未落户出生人口,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经县(市、区)公安机关批准后补登户口。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应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异地出
    2023-05-13
    358人看过
  • 恩施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领
    一、恩施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领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2:00,14:30-17:30,冬季: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恩施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办理条件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三、恩施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办理材料1.高校毕业生企业招用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就业创业证或毕业证书3.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4.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材料5.符合条件人员名单6.劳动合同四、恩施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办理依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社会保险第七条:(二)
    2023-05-25
    364人看过
  • 浙江失业保险可以办理异地转移吗
    一是参保单位跨统筹地区转迁、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领金人员选择回户籍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二是领金人员省内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不转移失业保险费用,转出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之前有剩余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一并转移,与累计缴费年限计算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合并计算。三是领金人员跨省转移的,同时向转入地经办机构划转相应失业保险费用。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促进就业补贴等所需资金,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促进就业补贴等资金按领金人员剩余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50%计算。据了解,东阳市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失业保险转移手续由市社保局负责办理,职工可凭本人身份证明、与转入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向转出地经办机构提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填写转移申请表;转出地对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并核定应转移的失业保险缴费享受信息,出
    2023-05-08
    174人看过
  • 恩施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一、恩施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周一至周五:(1)夏季:8:30-12:00,14:30-17:30;(2)冬季:8:30-12:00,14:30-17:30;(3)法定节假日除外。二、恩施公积金贷款流程1、申报:提取人持有关资料到办事处或州直营业部窗口填报《恩施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中心服务大厅提取审批。2、受理与审查:窗口受理并审核,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当日办结。3、提取:审核同意后,转账到提取人个人账户,提取人到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三、恩施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2023-05-18
    77人看过
  • 恩施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2017年度(2017年7月-2018年6月)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1570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310元最新消息:缴费标准社会保险缴费公式: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改革前:恩施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社保缴费例子若恩施市2013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是4037元,如果你(假设你的单位在市区)的月工资超过了4037的300%=12111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12111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4037*60%=2422.2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2422.2元。要是你的月工资在2422.2元至12111元之间,那么缴费基数就是你的月工资。1、失业保险费率降低,由3%降低至2%。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3、失业保险费率降低不会影响个人福利
    2023-05-09
    162人看过
  • 恩施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一、恩施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恩施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多少钱在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时,不需要缴纳费用的。但是认定了工伤之后,还要申请一个伤残等级鉴定,这个是需要交几百块的鉴定费。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收费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初次鉴定收费一般在280元至600元/人次之间,鉴定中需要进行检查诊断的,在指定医疗机构检查诊断费用另计;省级
    2023-05-13
    93人看过
  • 恩施市失业保险注意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2023-05-29
    200人看过
  • 恩施市失业保险领取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2023-05-29
    432人看过
  • 宁波领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吗
    浙江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办法明确:领金人员选择回户籍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领金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保险关系操作指南
    2023-12-05
    238人看过
  • 什么时候可以办理保险理赔
    一、什么时候可以办理保险理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办理保险理赔。上述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提交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由保险人审核决定是否理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
    2024-02-03
    460人看过
  • 失业保险条例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一、失业保险条例是什么时候实施的?《失业保险条例》是为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经1998年12月1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1999年1月22日发布并实施。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失业保险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缴。二、其它内容《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
    2023-04-13
    45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办理社保转移的时候,,保险,会办转移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8
      现在转移,只能转移养老。省内可以转移医疗。生育、失业、工伤暂时不能转移。
    • 失业保险可以转移到外省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4-03-03
      失业保险可以转移到外省。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手续:1、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2、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先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3、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发放。
    • 失业保险转移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1
      失业保险规定只转移关系,不转移基金。失业保险转移需要的资料: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明、2寸照2张等。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转待遇。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先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n失业保险转移需要什么资料?办理n失业保险转移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13
      失业保险规定只转移关系,不转移基金。失业保险转移需要的资料: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明、2寸照2张等。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先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
    • 失业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到吗?怎么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失业保险是否可以转移现需与两地就管部门联系确认(原参保缴费地可否转出,河北可否接收)。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六楼社保就业服务大厅);姑苏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审核”窗口(解放东路117号市民服务中心2楼);高新区就业管理处“失业保险审核”窗口(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3楼);吴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越溪塔韵路1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