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罚使用时需要留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09:44:08 91 人看过

适用从轻处罚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从轻处罚的基础也是适用于被告人犯罪的法定刑罚。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同从重处罚;

2、从轻处罚既可以在多种刑种中判处较轻刑种,也可以在有期限内判处较短刑期;

3、从轻处罚是指比没有从轻处罚情节判处适当轻处罚的刑罚。因此,从轻处罚不能判处法定最低刑,也不能认为只有在法定刑罚的中间线下才能判处从轻处罚。

从重与从轻处罚情节是如何适用的

从重处罚是在法定刑幅度内对犯罪分子适用较重的刑罚。从轻处罚是在法定刑幅度内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罚。我国刑法对此已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仍存在着错误适用的现象。一种是最轻或最重判处的做法。即凡是具有从重或者从轻处罚情节的案件,则一律判处法定刑幅度内最重或最轻的刑罚。另一种是学者们称之中间线论的做法。即是以法定刑的平均刑期作为中间线,从重处罚时,在法定刑的平均刑期以上决定刑罚;从轻处罚时,则在法定刑的平均刑期以下决定刑罚。

以上两种做法都是错误的,在实践中易导致量刑的轻重失当。以贪污罪为例,犯罪分子贪污公共财物五万五千元,依照刑法第383条的规定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通常在无任何其他量刑情节的情况下一般量刑为六年较为适宜,如果犯罪分子具从轻处罚或从重处罚的情节时,一般掌握在五年或七年有期徒刑,但按第一种倾向则从轻要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这倒比较适宜,但从重则要判处十五年,比一般贪污十万元的量刑还重,显然畸重。而根据第二种倾向从轻则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七或九年,从重则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十一至十二年,均比一般贪污五万五千元相对应的六年有期徒刑要重。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因此,这二种适用方法在量刑时没有把量刑情节的运用同整个犯罪事实联系起来,只是一味地、孤立地就量刑情节论量刑情节,脱离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程度,单纯地依照量刑情节进行量刑。高*暄教授指出:“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应当根据量刑原则,综合分析案件的各种情节,而不能只根据其中某个情节量刑。如果某案件整个案情是轻微的,不足以判处法定刑中线以上的刑罚,就不能因为它具有某个从重处罚的情节而判处中线以上的刑罚。反过来说,如果某案件整个案情是严重的,足以判处法定刑中线以上的刑罚,也不能因为具有某个从轻处罚的情节而拉到中线以下。就是说,不能片面强调、夸大某一个法定的从重或者从轻处罚的情节,使它孤立地起作用,这与量刑原则是不相符合的。”

解决上述问题只能在司法实践中要求审判人员首先要正确理解从重处罚、从轻处罚的法律涵义,要认识到从轻、从重都是相对于犯罪分子没有该量刑情节应判处的刑罚而言的,即以中性情节案件应当判处的刑罚作为从轻、从重处罚的基准线。也就是说对于有从轻或从重处罚的情节的案件,先不考虑从轻或从重情节,而是将其视为既无从轻也无从重的一般案件,即具有中性情节的案件,根据其社会危害程度确定相应的刑罚,然后以此为基准线,有从轻情节的则判处略轻于此的刑罚;有从重处罚的情节时,判处略重于此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使用公积金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实际业务操作中,不少借款人在公积金使用上仍存在误区,现将公积金使用中不可触碰八大“雷区”汇总如下:一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做购房首付案例描述:小赵准备今年年底前买一套小两居,作为和女友结婚婚房,小赵这几年工作积蓄有再加上父母资助刚刚够支付首付。在现在贷款利率比较的情况下,小赵想多交些首付,少贷点款,这时他想到公积金。因为他所在的单位一直有为员工缴存公积金,小赵个人每月800左右缴存额,再加单位缴存的部分,加起来也有将近10万元了,他想把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取出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伟嘉解答:很多人都认为既然公积金是职工购房福利政策,那么理所当然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安捷”指出,其实不然。因为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的,即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二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可以再次使用案例描述:康先生婚前曾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但是还有20万贷款没有还清
    2023-05-03
    83人看过
  • 拘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拘留需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在实际执行中,有的执行人员变拘留为一种执行手段,在不对当事人财产详细调查或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的情况下,以执带拘,把拘留作为考验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或向申请人作一交待的方法,违反法律程序,是严重错误的。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本院院长批准。实践中,对某人是否适用拘留往往由承办人个人决定,法律规定的程序如同虚设。同时执行人员先斩后奏的情形也屡屡出现,人已经拘留,但院长还没有签字批准。当然,执行人员
    2023-06-11
    236人看过
  • 适用从轻处罚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人民法院对于犯罪行为人适用从轻处罚,应当注意需要在法定的刑罚限度以内决定。2、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3、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一、缴纳罚金从轻处罚的情况有哪些1、法定从轻处罚,“酌定从轻处罚”的对称。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对于犯罪分子适用的从轻处罚。刑法中从轻处罚的一种。适用法定从轻处罚,必须以刑法明文规定的从宽量刑情节中的从轻处罚情节为依据。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定从轻处罚可以分为法定一般从轻与法定
    2023-03-21
    386人看过
  • 动迁房交易时需要留意哪些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2、确保是所有产权人与你签署买卖合同。有些动迁房还没有办出产证,需要所有可能的安置人员与你签署合同,否则他们将来有可能以未同意出售房屋为由反悔。3、确保拿到房屋。没拿到房屋之前,房东如一房多卖,买方的资金毫无保障。实际占有房屋的人才能优先得到房屋,并在将来取得产权。4、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5、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所以说,弄清这套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您的购买至关重要。您可以考虑对拆迁协议进行更名,更名时,要进行公证。6、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是对买方的有效保障,而非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者其他合同。合同的拟定要非常完善,考虑到所有卖方可能违约的情形,并确定违
    2023-07-02
    156人看过
  • 购车签合同时需要留意哪些问题?
    签订购车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购车合同条款齐全;(2)应明确约定汽车品牌、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3)价格,应列出车辆交易总价、付款方式和期限;(4)车辆的交付方式和期限;(5)处理质量纠纷和异议;(6)售后服务条款应重点列出经销商应承担的义务;(7)违约责任。买车库签合同要注意什么1.车位产权:在楼市销售的车位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正规销售,买家可获房产证;另一种是卖使用权,即商家一次性收取消费者数十年租金,承租人可获使用权,但无产权。无产权的车位,以后就无法在市场中进行产权交易的。2.所卖使用权性质:如果是买三四十年车位使用权,其本质是租赁,签的也是租赁合同。根据相关规定,租赁物业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对于这种情况,消费者一定要看清合同细节,以保障自己未来三四十年的使用权。3.买正规车位可按揭贷款:一手车位一般可以办理按揭。若是买二
    2023-07-04
    380人看过
  • 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需留意哪些问题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了解撤销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撤销的具体原因有三:债务人单方面放弃到期债权;债务人免费转让财产;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道。因此,只要债务人的行为有上述三个原因之一,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就有权行使撤销权;2、掌握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撤销权是通过诉讼行使的;3、掌握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因此,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排除期限,即债权人在期限内享有撤销权,期限结束后撤销权属于消除。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取得的财产归谁归债务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在其直接受领受让人履行的情况下,其受领的财
    2023-07-04
    13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行使探望权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01
      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 商标在使用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9-22
      1、依法使用商标,不违背商标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商标,不得随意对注册商标进行更改,不得超商品(服务)范围使用注册商标。 2、恰当使用商标:这样使用的目的是防止商标演变成通用名称,尤其是暗示性的商标和臆造词作商标,更要注意这一点。 (1)将产品的通用名称与其商标一起使用。 (2)使用商标通告。 (3)以特别字体使用商标。 (4)以正确的语法使用商标。 3、突出使用商标:意为将商标置于包装或标识显著的位
    • 使用注册商标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7
      注册商标使用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2.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3.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4.商标注册人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
    • 注册商标使用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9-22
      1、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注册商标。 2、不应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者其组合,以及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3、商标注册人转让注册商标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4、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应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商标局备案。 5、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不使用,
    • 注册商标使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0
      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生产活动中。销售发票、合同等商业性文件是商品交易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些商业性文件中使用商标,应当视为商标的“使用”。在业务活动中的口头使用,是否被视为“使用”,则需结合其他使用情况进行综合判定。 首先,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即使用的商标标识应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只能按比例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