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聚餐意外伤害能否算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22:05:31 339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公司组织聚餐受伤能不能认定工伤,主要看聚餐的时间而定,如果是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长沙出台新规:农村集体聚餐不备案将受处罚

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动辄上百人的流水席在长沙市农村已不是什么稀奇事。为加强对农村大型聚餐和乡村厨师的监管,《长沙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草案)于昨日(4月28日)出台。

承办聚餐的厨师需有健康证明

据不完全统计,长沙目前共有乡村厨师3200余人,其中大部分聚集在长、望、浏、宁等地的农村和乡镇。这些从业人员普遍文化水平低,流动性大,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食品安全培训和从业体检。

自提出建设食品安全城市的目标以来,长沙市卫生监督所将开展农村厨师的体检和培训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明确要求区、县(市)、乡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应对辖区内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和餐具、用具、容器出租户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备案,执行乡村厨师体检培训制度,建立动态的管理档案,并明确规定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乡村厨师,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厨师将受处罚

据了解,农村集体聚餐百人以上申报备案已实行几年,由于一些聚餐举办者怕麻烦,加之申报制度不健全,该项措施一直没有得到有力推广。

根据《长沙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草案),今后凡在长沙农村举行集体聚餐不备案者,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罚;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由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依法对承办乡村厨师予以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造成严重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则追究举办者和承办厨师的刑事责任。

长沙市卫监所食品卫生监督科科长蒋志武说,《长沙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将于5月正式出台。

关于农村集体聚餐的规定

(据《长沙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草案))

申报时间

须提前3日向所在村食安专干提出备案申请

申报内容

包括举办人、厨师基本情况,就餐时间、地点、人数、菜肴清单等

具体规定

就餐人数100人以上400人以下的,由村食安专干负责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

就餐人数400人以上800人以下的,由乡(镇)食安办负责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

就餐人数800人以上的,由区、县(市)食安办负责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2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职工集体聚餐时猝死不算工伤?法院判决重新认定
    浙江省临海市男子马某是一工艺礼品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平时工作认真负责,很得企业领导看重。但在今年春节前,企业老板为了慰劳员工请马某等人到酒店聚餐,没想到出了意外,马某在就餐过程中猝死。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人社局)认为马某的死亡不构成工伤,为此,今年8月份,马某的父母一纸诉状将人社局告上法院。11月1日,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被告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并责令该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祸起:年前员工集体聚餐今年2月5日,离春节还有4天,马某所在的临海市某工艺礼品公司的员工们也沉浸在节日前的忙碌中。到了中午时分,由于公司食堂人员已经放假,还在上班的马某等员工自然没饭吃。看到这个情况,公司林经理就表示,大家辛苦了一年,请大家到酒店吃顿饭作为感谢。于是员工们就一起来到酒店准备吃饭,并且准备吃饭后回公司拿年终奖以及年货,下午就可以放假。就在大家兴高采烈的
    2023-06-09
    224人看过
  • 单位聚餐意外病亡法院认定为工伤
    小张是南京一家电子研究单位的员工。两年前,他参加了单位组织的篮球比赛。比赛结束后,单位组织队员们一起聚餐。正吃着饭,他接到了一个朋友的电话,便出门站在马路边等朋友。就在这时张某突发疾病,虽然紧急送医,还是没能挽救回他的生命。小张的家人认为这属于工伤,但并没有获得认定。为了讨一个说法,小张家属把工伤认定部门南京市人社局告上法院。据介绍,医院给出的死亡原因是哮喘突发致死。当时江苏焯燃律师事务所的庄佳晶律师代理此案,他告诉记者,事发后,单位为小张的死亡向南京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市人社局工伤认定书称,小张的死亡不属于工伤。小张的父亲张先生不服,又申请行政复议。但复议的结果依然维持市人社局的认定。张先生依然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张先生称,儿子参加就餐活动是篮球比赛结束后单位组织的,应该理解为篮球比赛的延续行为。小张在餐厅外突发疾病死亡,发生在就餐过程当中。张先生认为儿子的死亡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
    2023-06-09
    179人看过
  • 意外伤害与工伤: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
    1、上下班途中,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才算工伤;2、上下班途中非交通事故受伤,不算工伤。职工下列情形应认定工伤:(一)工作间工作场所内工作原受事故伤害;(二)工作间前工作场所内事与工作关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事故伤害;(三)工作间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受暴力等意外伤害;(四)患职业病;(五)工外期间由于工作原受伤害或者发事故落明;(六)班途受非本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七)法律、行政规规定应认定工伤其情形。员工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算工伤: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
    2023-07-08
    474人看过
  • 车祸是否能算作工作中的意外伤害?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下班发生车祸算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本人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属于非本人责任,就能认定为工伤;如果自己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工伤保险条例
    2023-07-02
    411人看过
  • 单位聚餐后猝死算不算工伤
    一、单位聚餐后猝死算不算工伤?单位聚餐后猝死算不算工伤需要做过工伤认定才知道,如果是公司组织的带有团建、拓展等工作性质的聚餐活动,应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二、工伤认定的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
    2023-04-28
    321人看过
  • 在公司聚餐结束时摔伤算不算工伤
    按理说,聚会时单位组织的,作为工作的延伸,在这个期间发生伤害是可以申报工伤的。但如果是饮酒以后造成的伤害,这个就不好说了。但还是建议收集证据(证人证言)取申报一下试试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认定超期如何赔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是指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被诊断、鉴定之日起得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法定期限。依据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普遍认为工伤职工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用人单位不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此种理解是否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初衷相契合前述申请时限究为诉讼时效抑或除斥期间人身损害赔偿与
    2023-06-14
    55人看过
  • 库房意外摔伤是否能算作工伤
    到仓库办事途中摔伤可视为工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职业病;(五)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自行摔倒能否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了三个条件:第一,上下班途中;第二,非本人主要责任;第三,受交通事故伤害。在上班途中摔倒,符合第一个条件;摔倒原因是雪天路滑,本人已经履行了注意义务,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符合第二个条件;故所受伤害到底构不构成工伤,关键在于骑自行车摔倒是否符合第三个条件,即是否属于交通事故。我国《道
    2023-07-05
    417人看过
  • 工作之中受伤算不算意外伤害
    工伤不算意外伤害。工伤是指在生产劳动中负伤或者在工作中负伤,又叫“公伤”,是因为给单位或国家工作时造成的伤害,也属于意外受伤,但是本质上不是意外伤害。而意外伤害是指因为不可预知的意外,非人为性的导致身体的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间发生的、非受伤者本意、非疾病的事件总和。所以工伤和意外伤害是两码事。一、掉水里淹死意外保险会赔吗掉水里淹死,算意外死亡,意外保险会赔偿。一般情况下,意外伤害要符合4个条件。如下:1、外来因素造成。例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2、突发因素造成的。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3、意外因素造成的。例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4、非疾病造成的。二、腰椎间盘突出算工伤吗一般情况下腰间盘突出是不算工伤的,腰间盘突出是属于一种长期劳损引起的疾病,也就是由于长期异常受力引起的纤维环破裂造成的局部神经受压引起的一种疾病。而这种疾病通常也是不可逆的
    2023-04-01
    332人看过
  • 意外伤害下班买菜算不算工伤?
    一、意外伤害下班买菜算不算工伤?工伤新规下班回家买菜受伤算工伤。4种应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情况《规定》共10条,明确了各种用工情况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具体解释了工伤认定中涉及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并明确了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三种处理方式。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合理路线包括的范围也很广泛,比如下班的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这也属于合理的路线,也是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活动。赵大光还举例称,比如下班了以后,你可以去父母家、自己家也可以去看看自己的孩子,这都属于合理的路线。一、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2023-04-28
    74人看过
  • 意外伤害与工伤是否冲突
    2005年6月17日凌晨6时30分左右,陈大志在盛全公司维修84盘框绞机同步带,用左脚调试同步带时,左脚不慎被带入同步带受伤。医院诊断为:左足脱套伤。同年9月2日,宜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宜劳工伤认定[2025]第804号工伤认定书,认定陈大志受伤属工伤。2006年5月19日,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陈大志的致残程度为七级的鉴定结论。后陈大志在宜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了工伤医疗费7932.9元及伤残补助金。既参加了工伤保险,又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获得社保部门的工伤保险赔偿后,保险公司认为对社保部门已赔付的医疗费不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的说法是否站得住脚?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的终审判决告诉我们,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障作用突出体现在其具有的给付性上,工伤保险费用与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并不冲突,保险公司仍应按约向被保险人进行理赔。2005年2月2日,江苏盛全电
    2023-06-10
    182人看过
  • 员工团体意外伤害险能否证明劳动关系?
    1、是可以的,因为法律规定没有直接关系的是不可以给对方买保险的,除了老板给员工买保险,老板给员工买了保险,保险单上必须要注明对方是老板的员工,所以是可以作为劳动证据的,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的。2、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
    2023-02-24
    321人看过
  • 意外伤害和工伤能否同时享受赔偿?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意外伤害和工伤可以双赔。具体情况如下:1、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伤害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赔偿事宜。同时,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伤害,赔偿权利人要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2、一方面来自交通肇事者的侵权损害赔偿,另一方面来自工伤保险基金的工伤赔偿,此时受害人将有两种赔偿权。因为受害人只有基于一次伤害的权利,法律规定不能叠加在一些赔偿权利上,否则不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在具体索赔过程中,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可以互补,受害人也可以有选择地主张。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误工费可双赔吗误工费是不能获得双份赔偿的,双重赔付仅限于伤残赔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
    2023-07-14
    426人看过
  • 因工外出受到意外伤害是否为工伤
    职工因工外出摔伤,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工作,在途中摔伤,是因公外出期间,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规定,用人单位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3-06-14
    97人看过
  • 员工聚餐后受伤属工伤吗
    新年即将到来,不少工厂会组织工人聚餐庆祝,不过如果在聚餐后回家过程中发生了意外,那是否属于工伤呢?去年年底,外来务工人员老王就遇到了类似的事情,经过了近一年的官司后,法院认为老王受伤不属于工伤。意外:聚餐后工人遇车祸老王是贵州人,于2012年进入佛山市南海区一家木器制品厂做木工师傅。2012年12月31日18时左右,木器厂为庆祝元旦、慰劳工人,通知全厂员工下班后到一家饭店吃饭。聚餐期间,老王喝了点酒,饭后骑摩托车搭乘两名同事准备回工厂宿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其身上多处骨折、面部擦伤。经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老王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今年4月27日,他向南海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请求认定其受伤属工伤。随后,木器厂称老王醉酒后驾驶摩托受伤的相关责任与该厂无关。经调查,南海区人社局认定老王不属工伤。老王不服该认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南海区人社局告上法
    2023-06-09
    12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单位集体外出聚餐被酒精烧伤发生意外算工伤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2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下班回家路上发生意外算不算下班回家路上发生意外,如果是造成的,且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按《》的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
    • 员工有意外造成伤害是否算工伤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05
      员工上班的时候出了意外可以算作工伤的条件如下: 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 公司聚餐酒后摔伤算工伤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4-22
      公司聚餐酒后摔伤不算工伤。因为公司聚餐,不算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也不算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的事故伤害。所以公司聚餐酒后摔伤不算工伤。
    • 试用期上班意外摔伤伤害是否算工伤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4
      试用期的劳动者在上班时摔伤,如果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摔伤等情形的,属于工伤;如果与工作原因无关的,则一般不属于工伤,不能获得工伤赔偿。
    • 团体意外险能否报工伤险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3
      团体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并不是工伤保险。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