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揽人的权利1)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2)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
(1)承揽人的权利1)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2)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或者补齐以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3)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4)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催告定作人在合理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5)承揽人对定作人因不支付报酬或者材料等价款的,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承揽人的义务1)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3)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4)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按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5)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该工作成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如有关质量证明;6)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7)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在承揽人占有期间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揽人承担,但不可抗力的除外;8)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9)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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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人是否承揽合同中的权利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5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定作人协助的权利。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 2.收取报酬的权利。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 3.承揽人的留置权。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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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人怎么个义务?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18《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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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10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出租人有权收取租金,但要履行交付租赁物、维修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是:承租人有权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物,但有支付租金、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