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关系成立的两个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08:40:41 82 人看过

一、借贷关系成立的两个要件

借贷关系的成立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借贷合同,各当事人均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或者在签字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借贷关系也成立。

二、借贷关系成立的认定标准

(一)是有借贷的意思表示,最主要的借款借款数额。

判断标准主要依据借款协议或借条等,因为生活中多有未打借条的情况,所以只要有其他证据表明有借贷的意思表示也可,如证人证言(本案有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等。

(二)是发生借贷行为。

从法理上分析借贷的意思表示只是借款合同的成立,仍需要实际支付借款。如果款项是通过银行,那么有银行转账单、对账单等。如果是大额现金,需要说明钱款的来源,如有银行的取款记录、向第三方借款等,并有借款方的确认收到钱款的书面文件。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五百八十一条【替代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借贷关系是关于债务的关系,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债务,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请求履行,包括法律上可以履行的情况,债务的标的在执行的范围内,还有就是债权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请求履行。

三、借贷关系的成立的法律规定

借贷关系从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17: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咋样才算是借贷关系成立
    借贷关系的成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借贷合同,各当事人均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或者在签字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一、物业合同必须要物业签字吗物业合同需要物业服务人签字。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书面合同没有签字就不成立吗书面合同上没签字合同不一定不成立。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023-06-24
    380人看过
  • 借贷合同的成立,属于什么关系
    借款合同之订立,乃是对债权债务关系的确立。合同签订之后,出借方拥有依照协议规定要求借款人如期偿还借款并按规定利率支付相应利息的法定权益;与此同时,借款人也需严格遵守并履行自身在协议中向出借方承诺的还款及支付利息的责任。借款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均需承担相应的义务。其中,出借方负有提供借款的义务,而借款人则须承担按期还款、支付利息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024-07-29
    493人看过
  • 情侣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在实践中,对于如何认定情侣间民间借贷是否成立的问题,要看该债最终有没有被终止。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范围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如下:(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要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
    2023-02-09
    242人看过
  • 借款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成立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特别要件须具有:1、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来;2、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手续的完成。在上述情况下,合同虽已成立,但却可因各种原因而未能生效或自始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
    2023-07-06
    55人看过
  • 只有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借贷关系吗
    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借贷关系即成立。签订借款合同,作为合同的双方即形成法律上的借贷关系,自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且法律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一、出借人不在场借款合同生效吗只要其签订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并且合同内容合法的,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其合同一般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生效。出借人在场与否不影响合同生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借款合同生效了出借人不出钱怎么办借款合同生效了出借人不出钱,借款合同也就不会生效,合同自动取消。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分以下两种:1、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人
    2023-06-21
    447人看过
  • 只有借条能认定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只有借条不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除了写借条之外,再把钱借给当事人的同时也要保存好汇款的证据。一、贷款没写借条会受法律保护吗贷款没写借条会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纠纷时,债权人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贷款关系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原告只根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是为了偿还双方之前的贷款或者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向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承担借贷关系建立的举证责任。二、怎么贷款没有借条首先需要明确,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只有双方已经交付了借款,这时候合同才会成立生效。因此,欠条和借条都是证明合同成立的关键证据。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也就是出借人,想要向人民法院主张自己的债权的,必须向受案的人民法院提供相关的债权凭证:比
    2023-03-31
    73人看过
  • 为什么只有借条不能成立借贷关系
    在只有借条的情况下也不一定能认定双方的借贷关系就成立了,如果只有借条,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出借行为的话,借贷关系也没有正式成立。一、借条怎么写才有效借条属于借贷关系的凭证,所以借条有效与否关系到借贷关系是否可以被认定。在写借条时,需要注意:1、借条的名称要写对;2、借款的事由、借款金额要写明;3、出借人支付借款的方式、时间最好记载清楚;4、还款的时间、方式;5、借款利息(如果没有利息则无需写);6、逾期还款的利息;7、借款人的签字确认以及借条出具的时间要写明。二、自己写了借条没拿到钱怎么办自己写了借条没拿到钱,借款法律关系并未真正生效,借款合同没有成立生效。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即除了出具借条外,还需要有借款的实际交付,即出借人需要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款项交付凭证才能真正证明借贷关系的生效。你出具了借条,但对方未实际交付资金给你,借贷关系并未实际生效。三、借条在什么情况下生效借条是借款人向出
    2023-06-22
    251人看过
  • 借贷关系不成立民间借贷答辩状怎么写
    一、借贷关系不成立民间借贷答辩状怎么写原告: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被告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被告二:联系地址:同上。案由:请求事项:主要事实和理由:此致具状人:年月日二、借款关系不成立的事实如何认定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借贷法律关系常常交织其他法律关系,认定借贷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成立,在考虑借贷关系成立要件的同时,也要结合所涉及其他法律关系属性以及相关法律后果。1、借款人身份核实(1)签约对方为个人签约对方如果是个人的,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必要时可以要求借款人配偶签字、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关系证明。(2)签约对方为企业①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
    2024-01-10
    430人看过
  • 两个预防的关系
    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是刑罚目的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是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的。对任何一个犯罪人适用刑罚,都包含着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目的。因此,制定、适用和执行刑罚,既要考虑特殊预防,也要考虑一般预防,二者不可偏废。如果舍弃了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将使刑罚的目的难以实现。当然,在刑罚的制定、适用和执行三个不同的环节,对于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而对其中一个方面予以侧重的。例如因犯罪人不同而有侧重:对于累犯、惯犯等再犯可能性较大的犯罪人,应侧重于特殊预防;对于初犯、偶犯等再犯可能性小的犯罪人,应侧重于一般预防。
    2023-06-11
    458人看过
  •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法律规定
    借贷关系从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一、民间借贷关系处理常识法律知识1.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
    2023-02-26
    407人看过
  • 借贷关系不成立的情况说明有哪些
    仅凭借条,不一定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借贷关系的成立或存在,除了有借条,还要证明存在借款的实际支付情况。因为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协议外,在出借人把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生。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一、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借条等不慎丢失了应如何解决如果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借条等不慎丢失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补救措施。司法实践中,借条
    2023-02-07
    279人看过
  • 有借条却无借款事实,借贷关系仍不成立
    案例回放3月15日,安居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了原告蒋某与被告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5年2月,蒋某向安居区法院提起诉讼称,唐某因承包工程需要,于2013年11月29日向其借现金人民币15万元,唐某向蒋某出具借条约定还款期限为3个月,但在借款到期后唐某并未如期归还。被告唐某辩称其向蒋某出具的借条是在受蒋某胁迫下所写,并非本人真实意愿,原告也并未向自己实际交付该借条上所载的借款金额,该借款不存在。审理中,原告蒋某称其借给唐某的15万元全部为现金一次性交付,资金来源于被告唐某以前支付给自己的工程款、借款等,但并未提交资金交付的证据。法院审理该案经审理查明,2012年被告唐某承包了某工程的部分项目分包给蒋某,后双方因工程款结算事宜发生纠纷。原告蒋某于2013年11月3日伙同他人将被告唐某打伤致其住院治疗并扣留了唐某的一辆越野车。根据全案事实,法院裁判认为,原被告尚存在工程款给付争议,且为此还
    2023-06-08
    107人看过
  • 民事法律关系成立要件及成立的时间
    民事法律关系成立要件可以分为一般成立要件和特殊成立要件两种,其中一般成立要件是指要有当事人、意思表示、确定并且可能的标的,特殊成立要件结合具体法律关系有所不同。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时间一般是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一、民事法律关系成立要件民事法律关系成立要件分别一般成立要件和特殊成立要件两种:1.一般成立要件(1)需要有相应的当事人。(2)有意思表示。(3)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标的的确定,指关于标的表示须达到能被具体认定的程度。认定标的确定与否的时点,通常为行为成立时。标的可能,指标的在客观上须具有实现的现实性。2.特殊成立要件(1)在有因行为,原因欠缺法律行为不成立,原因就成了特别要件。(2)在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物之交付就是特殊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在交付完成前不成立。二、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时间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时间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一般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之时民事法律关系成立,也可以依
    2023-06-29
    477人看过
  • 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可不可以成立
    一、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可不可以成立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只要有其他证据表明有借贷的意思表示也可,如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等;发生借贷行为。从法理上分析借贷的意思表示只是借款合同的成立,仍需要实际支付借款。如果款项是通过银行,那么有银行转账单、对账单等。《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二、欠条改成借条还有效要看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有真实的借贷事实发生,原来写的是欠条,现在要把它改写为借条的话,应该重新写一张规范、严谨的借条。而不要把原来的欠条直接修改为借条,防止以后发生争议或误解。重新写了与借贷金额相符的借条,这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一方贸然修改,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则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可不可以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
    2024-01-18
    44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怎样才算成立借贷关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6
      法律是公正正义的,为了不让借款人(要借钱的人)无辜负债,要让借贷关系合法成立需满足关系成立条件:只是构成借贷关系的形式要件,而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 怎么才算是借贷关系成立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0
      1、借贷关系应当是在双方签订了借款和的时候成立,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的,应当要写明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金额以及还款的期限等内容。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
    • 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6
      私人贷款法律关系的建立应符合形式要求和实质要求。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借款人借款,到期还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向自然人借钱,既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约定形式。民间贷款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包括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过期偿还债务,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私人贷款法律关系的建立必须符合形式要求和实质要求。形式要求是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例如借款、借款合同、口头约
    • 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借贷关系成立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4
      借贷没有书面合同可以成立。借贷合同可以以口头的形式进行约定,口头约定的,一般是当事人认为值得信赖的人,才会采取口头约定,但是这样做存在风险,一般建议还是签订书面合同比较安全。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
    • 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什么条件有没有法律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29
      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和出借人就借款达成了合意,形成了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 二、借款已经交付给了借款人。借款实际交付给了借款人的,借款事实才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