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健康关爱工程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发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8:41:14 448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农民工健康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为探索农民工健康保障的有效途径,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身体健康,我部决定从今年起组织开展农民工健康关爱工程项目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开展农民工健康教育。一是开展传染病防治等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对艾滋病、结核病、计划免疫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二是为农民工开展慢性病“三个一”工作,即免费测量一次血压,发放一本《生活方式与慢性病科普知识手册》,开展一次慢性病预防与营养知识讲座,提高农民工健康水平。在发现高血压患者后,应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管理。三是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重点指导农民工对城市环境的适应力,缓解心理压力。

(二)建立农民工健康档案。为与集中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农民工个人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纪录等。

(三)开展农民工结核病防治及其子女免疫规划工作。一是为农民工初诊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免费进行胸片和痰涂片检查,为农民工肺结核患者提供免费抗结核药物治疗,并提供督导管理。二是加强农民工子女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开展针对性强化免疫工作;联合教育部门,加强农民工子女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加强儿童信息化建设,加强农民工子女信息化管理;加强针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开展农民工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项目。一是落实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梅毒筛查和乙肝检测,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抗病毒药物及相关检测、随访等服务。二是对梅毒筛查阳性的孕产妇,提供规范的妊娠梅毒治疗,防治先天梅毒。三是对住院分娩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在出生24小时内接种乙肝疫苗,同时免费注射1针乙肝免疫球蛋白。

(五)开展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关爱工程。一是开展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律责任意识。二是加大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组织农民工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三是加强农民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工作,为农民工进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提供方便。四是实施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职业病防治项目,开展农民工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加强职业病信息报告管理。

二、项目地点

在除海南省和西藏自治区外的其他29个省(区、市),选择65个县(市、区)开展项目试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项目目标

(一)开展农民工健康教育。一是项目地区农民工艾滋病、结核病、计划免疫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二是项目地区农民工接受血压测量率达到90%以上,慢性病及营养相关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三是项目地区80%以上农民工接受1次以上提高心理适应力培训,50%以上有心理压力的农民工接受1次以上心理健康指导。

(二)建立农民工健康档案。集中用人单位农民工健康档案建立率达到80%以上。

(三)开展农民工结核病防治及其子女免疫规划工作。一是在项目地区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85%以上。二是到2015年,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以乡为单位原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接种率达到并保持在90%以上,新纳入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达到85%;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补种率达90%以上;预防接种实现信息化管理,90%以上乡级预防接种单位实现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四)开展农民工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项目。项目地区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梅毒筛查率及乙肝检测率分别达到80%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率达到90%以上。

(五)开展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关爱工程。项目地区要基本摸清当地职业病危害分布情况、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情况,农民工职业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农民工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85%以上,并为所有体检农民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深刻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业务指导。要在人员和经费上给予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二)结合现有项目,全面推进试点工作。要将开展农民工健康教育和建立农民工健康档案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试点地区农民工结核病防治及其子女免疫规划工作和农民工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项目纳入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扩点增面,推动项目深入全面开展。要利用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取得的工作经验,推进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关爱工程的组织实施。

(三)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探索工作模式。各试点地区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地区农民工健康保障工作重点,不断研究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农民工健康保障的工作模式和有效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我部报告。

(四)分步组织实施,做好阶段评估工作。我部将适时组织对试点地区项目开展情况的评估。各试点地区也要根据本地区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特此通知。

附件:农民工健康关爱工程项目试点地区名单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农民工健康关爱工程项目试点地区名单

序号

省份

试点县(区)

1

北京

海淀区、大兴区

2

天津

东丽区、西青区、宝坻区

3

河北

高碑店市

4

山西

寿阳县、孝义市

5

内蒙古

霍林郭勒市、伊金霍洛旗

6

辽宁

沈阳市苏家屯区、建平县、葫芦岛连山区

7

吉林

长春市绿园区、磐石市

8

黑龙江

哈尔滨市香坊区、甘南县

9

上海

普陀区、青浦区

10

江苏

江阴市、昆山市

11

浙江

杭州市拱墅区、宁波市鄞州区、江山市、丽水经济开发区

12

安徽

宣城市广德县、马鞍山市当涂县

13

福建

泉州市惠安县、福州市马尾区

14

江西

南昌县、乐平市、萍乡市湘东区

15

山东

章丘市、淄博市临淄区

16

河南

辉县、栾川县

17

湖北

潜江市、远安市、郧县、谷城县

18

湖南

浏阳市、常德市石门县

19

广东

深圳市宝安区、江门市新会区

20

广西

马山县、容县

21

重庆

南岸区、璧山县

22

四川

成都市武侯区、双流县

23

贵州

遵义市桐梓县、松桃苗族自治县

24

云南

个旧市、澄江县、腾冲县

25

陕西

榆林市榆阳区

26

甘肃

嘉峪关市、白银市白银区

27

青海

大通回族土族县、湟中县

28

宁夏

石嘴山市惠农区、平罗县、中宁县

29

新疆

库尔勒市、富蕴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4: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劳动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转发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器官移植医疗费报销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现将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器官移植医疗费报销问题的复函》(卫计字〔89〕第24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办理。各地依此精神制定的具体规定,亦请抄送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附件: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器官移植医疗费报销问题的复函》附:关于器官移植医疗费报销问题的复函江苏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肾移植费用在公费医疗中报销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现行公费医疗制度只能保证干部职工的基本医疗需要。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开展的一些脏器移植手术,基本属于拯救患者生命所必需的医疗需要,但费用开支较大。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要求做脏器移植手术的患者逐渐增多,费用开支也越来越大,目前国家财力比较困难,治疗费全部由国家包下来各方面都承受不了,应当加以限制。享受公费医疗患者器官移植所需医疗费用,原则上应由公费医疗经费、单位经费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国家、单位负担为主,个人也负担一部分,以抑制过高要求。具体三方负担比例,请
    2023-04-22
    447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单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推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职业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由于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所掌握的职业技能还比较单一,短期内难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存在一定困难。为解决这部分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问题,经研究,我部决定选择部分地区探索开展单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务目标在广泛开展社会化职业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实用职业技能考核,核发单项职业能力证书,提供公共职业能力认证服务,以此探索建立单项职业能力评价体系,为农村转移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提高就业能力服务。二、试点地区试点工作主要依托吉林、上海、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新疆等劳动力输出输入数量较大的地区(以下简称试点地区)进行。每个试点地区要确定1—2个试点城
    2023-04-22
    104人看过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和今年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各海区渔政局:当前海洋伏季休渔期结束,各地已经进入秋冬渔业生产旺季,同时也进入了渔业船舶水上事故和涉外事件多发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8]18号)精神,为有效遏制和减少渔业船舶水上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涉外事件发生,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加强国庆节期间和今年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和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各级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认真总结今年以来各地抗御台风等自然灾害取得的经验,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研究制定严
    2023-06-05
    171人看过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八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及驻市各单位:今年四月是全国第十八个爱国卫生月。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卫生,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市政府决定在四月份开展以提高全体市民的卫生意识,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有效控制四害孳生场所和四害密度,预防传染病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1.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制定可行方案,把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作为推动今年爱国卫生和卫生防病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并派出人员抓好爱国卫生月活动,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督促、有总结。2.各单位,市属各新闻媒体在爱国卫生月活动中要采用多种形式向城乡广大群众宣传讲卫生、灭害防病、吸烟有害、环境保护等知识,引导广大市民养成保持室内空气
    2023-04-22
    162人看过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
    发布部门:卫生部办公厅发布文号:卫办监督函〔2006〕301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安监总局、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央管理大型企业,行业协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我部于2002年3月28日发布了《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对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三年多的实践,原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为此,我部在开展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办法修订稿可从卫生部网站上下载),请于7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卫生监督局。联系人:康辉联系电话:010-68792398,68792042传真:010
    2023-05-03
    220人看过
  • 卫生部关于发布《深海石油作业职业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卫生部发布文号:卫监督发〔2005〕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海洋石油作业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地预防、控制海洋石油作业职业病危害,现将《深海石油作业职业卫生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卫生部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深海石油作业职业卫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深海石油作业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深海石油作业职业卫生管理的特殊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深海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等上游项目及石油、天然气的加工利用等中下游项目的职业病防治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上游项目,是指海深5米以上海底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等作业;本办法所称中下游项目,是指对深海开采的石油、天然气陆地后续加工等
    2023-05-03
    49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7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一条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 卫生行政部门发现该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卫生行政许可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4
      卫生行政部门发现本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实施卫生行政许可的,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卫生行政部门发现其他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违反规定实施卫生行政许可的,应当立即报告共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对情况属实的,应当责令有关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纠正;必要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直接予以纠正。
    • 卫生行政部门发现本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卫生行政许可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3
      卫生行政部门发现本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实施卫生行政许可的,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卫生行政部门发现其他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违反规定实施卫生行政许可的,应当立即报告共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对情况属实的,应当责令有关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纠正;必要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直接予以纠正。
    • 卫生部卫生信访工作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19
      市(地)级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由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 卫生行政部门发现本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卫生行政许可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4
      卫生行政部门发现本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实施卫生行政许可的,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卫生行政部门发现其他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违反规定实施卫生行政许可的,应当立即报告共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对情况属实的,应当责令有关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纠正;必要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直接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