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深圳市盐田区香径南街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二、办理地点
深圳市盐田区香径南街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三、办理时限
90(自然日)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盐田分厅提出申请(样表自行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盐田分厅下载),材料齐全后,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告知原因并退回。预受理后,申请人自行向区教育局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90个自然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复同意文件、办学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告知申请人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行政服务大厅或区教育局教育审批服务办公室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盐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和实地查看现场,在3个月内作出审查决定,并送达相应文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盐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的短信提示到盐田区行政服务大厅发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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