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的费用约定不明的该如何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14:01:32 492 人看过

行纪合同中费用承担约定不明的,由行纪人负担;

签订行纪合同的双方,应就相关费用支出作出明确约定。如果没有相关约定,在出现纠纷时,行纪人要求委托人承担费用的请求将不受法律支持。

《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一)行纪人的义务

1、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

行纪人对其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与委托合同不同)。

3、依委托人指示的价格处理事务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4、行纪人与自己交易行为的定性

除委托人有相反的表示外,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可以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特别注意:行纪人有上述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取回委托物的义务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2、支付报酬的义务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2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买受人相关文章
  • 双方无特别约定行纪人负担费用谁承担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二条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咨询:某大学教师于某1995年购置帕萨特自动档天窗银灰色轿车一辆,现车况良好。2000年1月因计划出国进修,于某委托xx汽车贸易公司将该车卖出。双方合同约定,该车出售价格为20万元,如售出,于某支付xx公司报酬2万元。2000年5月,xx公司通知于某,该车已按20万元价格售出,但只同意付给于某17.6万元。理由是在售车期间,xx公司为此车共支付广告费等各种费用4000元。这笔费用是为了于某的利益而支出的,且均有发票为证,应归于某承担。于某对此不同意,要求返款18万元,双方发生争议。律师回答:于某与xx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行纪合同,xx公司是行纪人,于某是委托人。双方的行纪合同为有偿合同(委托人于某给付xx公司报酬2万元),且双方在合同中对行纪费用并无特别约定。因此,xx公司在进行该项贸易
    2023-05-04
    276人看过
  • 行纪合同行纪人违约如何处理?
    签完行纪合同后在行纪人违约的情况下本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守约方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通知义务,因行纪人的违约才导致解除合同的,还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违约标准按合同约定的执行。行纪人在行纪合同中主要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违约责任:1、从事行纪活动的费用依法由行纪人负担,而委托人垫付的,行纪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或者相应减少报酬。2、行纪人占有购进或销售的物品,因保管不善造成灭失、毁损、缺少、变质、污染,应当对委托人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买入行纪中,包括行纪人以自己费用再购进委托人所要求的委托物);行纪人对购进或销售的物品占有期内,发生第三人侵害时,应当承担责任,赔偿委托人的实际损失。3、卖出的委托物由委托人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行纪人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处分该物,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在其损失范围内负责赔偿;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没有
    2023-06-16
    92人看过
  •  当行纪合同中约定内容不明确时
    根据行纪合同的规定,如果其中的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明确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根据相关交易习惯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行纪合同的规定,如果其中的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明确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根据相关交易习惯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行 纪 合 同 中 约 定 不 明 确 的 规 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当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可
    2023-09-15
    446人看过
  • 什么是行纪合同行纪人怎么承担违约责任
    一、什么是行纪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行纪人。行纪合同在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民法典理论上又称信托合同。在行纪合同中,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都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二、行纪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含对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行纪人在行纪合同中主要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违约责任:1、从事行纪活动的费用依法由行纪人负担,而委托人垫付的,行纪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或者相应减少报酬。2、行纪人占有购进或销售的物品,因保管不善造成灭失、毁损、缺少、变质、污染,应当对委托人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买入行纪中,包括行纪人以自己费用再购进委托人所要求的委托物);行纪人对购进或销售的物品占有期内,发生第三人侵害时,应当承担责任,赔偿委托人的
    2023-03-17
    332人看过
  • 租房合同中取暖费约定不明要谁承担
    租赁合同中取暖费约定不明的,双方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该费用由房东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就费用承担人约定不明的,可以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因此,按照交易习惯应当由房东承担。相关法律可参考:《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
    2023-05-04
    381人看过
  • 行纪合同违约责任中行纪人需要承担的情形有哪些?
    1、从事行纪活动的费用依法由行纪人负担,而委托人垫付的,行纪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或者相应减少报酬。2、行纪人占有购进或销售的物品,因保管不善造成灭失、毁损、缺少、变质、污染,应当对委托人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买入行纪中,包括行纪人以自己费用再购进委托人所要求的委托物);行纪人对购进或销售的物品占有期内,发生第三人侵害时,应当承担责任,赔偿委托人的实际损失。3、卖出的委托物由委托人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行纪人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处分该物,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在其损失范围内负责赔偿;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没有合理处分该物,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4、行纪人未按照委托人委托指示办理行纪事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行纪人代购的物品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买入价,又未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委托人有权拒收该物品,或者由行纪人自己补足其差价;如果行纪人未经委托人同意,以低于合同
    2023-04-16
    155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二次合同如何约定约定约定不明的费用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06
      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欠缺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况经常发生,此时可以对合同进行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费用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依法予以确定。
    • 不可抗力的约定不能履行合同如何承担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01
      首先应按照合同约定出现不可抗力后的赔付约定执行,若合同没有约定,则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赔付,协商不一致可以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
    • 合同的承担如何履行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01
      合同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根据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 行纪合同是行纪行约合同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8
      行纪合同不是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的活动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并且不能超出约定授权的范围。
    • 担保法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该如何处理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1
      在进行抵押担保的时候,一般都需要约定担保期限,那么,担保法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该怎么办呢?《担保法解释》第32条的规定将这种情况视为“约定不明”,也就是不承认“不定期保证”,强制将“不定期”变为“定期”2年,这可以视为最高人民法院在一定时期所采取的司法政策。一般而言,对于一次性交易合同,合同应当自履行完毕而终结,原则上不存在失效时间的问题。只有在连续性交易活动中,当事人才对该连续性交易的终止时间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