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将无管辖权的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时,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法院将审查异议的成立与否。异议成立则移交案件,否则继续由受诉法院审理。
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的,依照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制度。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受诉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该案件,受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或是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在先立案了,受诉法院认为接受案件移送的法院有管辖权。
对于执行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移送管辖是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无管辖权时,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制度。移送管辖的条件包括:受诉法院已受理案件、无管辖权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先立案、受诉法院认为移送法院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法院将审查异议,成立则移送案件,不成立则继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依据规定确定执行管辖的依据
485人看过
-
返还原物管辖法院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131人看过
-
地域管辖中的犯罪地管辖基本原则
293人看过
-
2024执行案件管辖规定是怎么样的
463人看过
-
离婚案件管辖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173人看过
-
指定执行管辖依据
139人看过
执行管辖即执行案件的管辖,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强制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 更多>
-
执行中的案件管辖权确定的基本方法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0案件管辖权确定方法如下: 1、先专属管辖,确定案件是否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的案件; 2、再协议管辖,有约定管辖权的按约定确定; 3、最后一般管辖,案件既不是专属管辖,也没有约定管辖,根据一般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权。
-
制定行政复议管辖的基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51、对省级以下各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对省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3、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4、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终局裁决。
-
地域管辖规则的基本原则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9普通地域管辖是指根据当事人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一种管辖。我国对此的通行做法是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打民事官司应到被告所在地法院去起诉。那么何为“被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对作为公民的个人被告而言,是指其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如果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对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被告而言,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主要营业地。如果被告是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
-
法院执行法律执行管辖即执行案件的管辖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2法院执行法律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并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案件,由制作该项法律文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管辖,即使该案经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或者依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该案的执行仍由原来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管辖。
-
民诉法执行管辖的有关规定有哪些执行管辖有哪些分类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二种案件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一、判决、裁定。民诉法224条规定,民事判决、裁定,刑事判决、裁定中财产部分,由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排除了被执行人住所地) 二、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①仲裁裁决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