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权转让和经营权转让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11:12:50 257 人看过

经营权转让通常是指承包经营的方式,承包人以被承包人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利润按照约定由承包者与被承包人分享。就是承包别人可以正常经营的店铺。租赁权转让是将标的物租赁权让与给受让人,并没有设立一个新的租赁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成立的是一个转让契约而非租赁契约。

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的区别

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有:1、资金受让方不一样。增资的受让方是公司,转让的受让方是原股东。2、增资就是增加注册资本,而转让不会增加注册资本。3、增资后,新股东和原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是否一样,需要做另外的约定。而转让的新股东与原股东一致,不但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原股东相应的义务。4、增资需要开股东大会,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转让则是半数的股东同意即可,只需书面通知,不用开股东会。5、增资一般体现出公司的实力,告诉别人公司在发展。而转让一般体现在团队建设上,展示实力。6、增资进来的钱不用交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原股东需要交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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