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概念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6:30:21 78 人看过

诉讼离婚的概念是什么

诉讼离婚——也叫一方要求离婚或裁判离婚,指夫妻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合意,一方当事人基于法定事由,请求人民法院依据离婚诉讼程序处理离婚纠纷的制度。

凡属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纠纷,都是离婚的诉讼程序或裁判离婚。虽然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经过调解,当事人可能达成协议,因而不使用判决结案的方式,但这种调解协议的达成是司法行为的结果,且须经过法院确认,制作正式法律文书,所以当属诉讼离婚的内容。

诉讼离婚有以下几个特点:

只能由法院受理。

别的任何机构都无此权力。

只能由婚姻当事人亲自提起。

离婚问题与婚姻当事人的身份紧密联系,他人代替不得。

争议的解决结果不是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而是法院的判决。

这是与协议离婚的一个根本的不同。

诉讼外调解

调解是我国处理离婚纠纷的重要方式,按其性质可分为诉讼外的调解和诉讼内的调解。

诉讼外调解——也叫诉前调解,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在进入离婚诉讼程序之前,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由有关部门所进行的调解。

《民法典》(2001修正案)32㈠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这里所说的有关部门,当然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但究竟是法院以外的哪些部门?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从社会实际情况看,主要应当是指当事人所在的社区或单位、群众团体(妇联、工会、共青团等)、基层调解组织(乡镇政府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等)等。

进行诉讼外调解的好处是,由于上述“有关部门”都是当事人身边的或与当事人联系比较密切的单位,对婚姻当事人的情况以及矛盾都比较了解。由这些单位出面进行调解,有利于及时缓解矛盾,化解纠纷,使感情并未真正破裂的夫妻重归于好,使婚姻关系确实难以维持的当事人消除对立,促使双方协议离婚。

既然是调解,就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不能强迫或变相强迫。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诉讼离婚相关文章
  • 诉讼离婚的概念和特征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诉讼离婚的特征如下:1、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2、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3、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一、离婚有哪几种方式,分别是什么我国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二、诉讼离婚适用哪些情形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
    2023-02-24
    74人看过
  • 易货贸易的概念与特点是什么
    易货贸易的概念易货贸易是指在换货的基础上,把等值的出口货物和进口货物直接结合起来的贸易方式。易货贸易的特点易货贸易在实际做法上比较灵活,例如:在交货时间上,可以进口与出口同时成交,也可以有先有后;在支付办法上,可用现汇支付,也可以通过帐户记帐,从帐户上相互冲抵;在成交对象上,进口对象可以是一个人,而出口对象则是由进口人指定的另一个人等等。易货贸易退(免)税规定易货贸易出口销售在核算上基本同于自营出口销售。只是在外汇结算上,易货贸易一般是相互记帐,收不到外汇。对易货贸易的出口退税,主要是比照自营出口退税的方法办理。
    2023-06-12
    218人看过
  • 股东派生诉讼的概念与特点
    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他人侵害到了公司的合法权益,而公司没有行使诉权,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等的侵害,是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权人或者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是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是股东派生诉讼中的两种原告方。股东派生诉讼起航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在我国新《公司法》中的确立,必将在法律层面有效约束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管对公司的侵害行为,从而为改善我国公司的治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2001年,浙江五芳斋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建平因以公司资产违法向股东提供担保,公司被迫背负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另一股东朱传林状告董事长损害公司利益,请求法院判令赵建平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法院最终判决董事长个人赔偿公司所遭受的损失。然而,由于当时对这种股东代表公司起诉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旧的《公司法》还是一片空白,在
    2023-07-11
    278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三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杭州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要哪些1、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3、申请人入杭籍5年以上证明;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本;5、婚姻状况证明;6、收入证明;7、房产状况证明;8、部队师级以上政治部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需提供);9、委托公证书(委托代办需提供)。10、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申请家庭或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提出申请即可。必须注意一点是,首先必须到各区建设/房管局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请表格填写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
    2023-08-11
    227人看过
  • 收入的概念和分类及特点是什么
    一、收入的概念和分类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有以下分类情形:(1)收入按企业从事日常活动性质不同,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2)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二、收入的特点1.收入是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如出售商品、出租资产等,而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活动取得的利益流入,属于营业外收入范畴,并不归属于收入。2.收入可以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有时也表现为负债的减少;或者在增加资产的同时也减少负债。3.收入必然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不符合这一特征的经济流入不属于企业的收入。4.企业的收入是指本身经济利益的流入,其中不包括为第三方代收的相关款项。
    2023-06-01
    315人看过
  • 法院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概念及自身特点是什么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处刑较轻的刑事案件所采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程序。刑事简易程序较普通程序有很大的简化,但刑事简易程序有其自身的特点:(一)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则不适用。(二)刑事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虽然也有第一审案件,但不能适用。因为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或者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三)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和涉外的刑事案件不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四)刑事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简化,以达迅速审判的目的。如审判组织的简化,法庭审判程序的简化、审理期
    2023-04-21
    300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一)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是经营者。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的规定,经营者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违法主体。对于经营者的确定内涵,同条第3款指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司法实践中,某些从事带有营利或收费性活动的事业单位,如医院、科研院所、学校等应当视为经营者。(二)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在市场竞争活动之中。只有在市场竞争活动中才可能产生不正当竞争行为,非市场竞争行为不可能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一特征是不正当竞争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区别所在。例如,对技术秘密权的侵犯,侵权人与受害人无竞争关系时应以一般侵权行为论,只有在侵权人与受害人存在竞争关系、以此损害受害人的竞争优势的情况下才构成不正当竞争。(三)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谓
    2023-06-02
    286人看过
  • 民事纠纷的概念及其特点是什么
    民事纠纷的概念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所涉的民事权益而引发的争议,属于法律纠纷的一种。民事纠纷又称民事争议,是法律纠纷和社会纠纷的一种。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民事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一种,一般来说,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法律义务规范而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由此而产生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争议。总的来讲,民事纠纷就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特点:民事纠纷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平等。纠纷的主体在民事实体权利上平等性,纠纷解决过程中主体地位的平等性,双方享有同等或对等的权利。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这一特点将民事纠纷与刑事纠纷、行政纠纷等其他性质的纠纷相区别。民事纠纷的主体对自己的民事权利享有处
    2023-08-18
    443人看过
  • 诉讼离婚的诉讼的概念
    诉讼离婚一般指的是,在夫妻双方就离婚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之时,由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证明一方有法定准予离婚事由之一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2、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
    2023-08-12
    51人看过
  • 耕地占用税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一、概念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属行为税范畴。耕地占用税是我国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收。二、特点耕地占用税作为一个出于特定目的、对特定的土地资源课征的税种,与其他税种相比,具有比较鲜明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耕地占用税以占用农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用建设的行为为征税对象,以约束纳税人占用耕地的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运用为课征目的,除具有资源占用税的属性外,还具有明显的特定行为税的特点。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耕地占用税采用地区差别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差别税额,以适应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之间耕地质量差别较大、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相差悬殊的具体情况,具有因地制宜的特点。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耕地占用税在纳税人
    2023-06-18
    380人看过
  •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与特点
    一、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与特点我国行政诉讼法没有对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一般认为,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同时,对与引起该案件的行政争议相关的民事纠纷一并审理的诉讼活动和诉讼关系的总称。它具有以下特点:(一)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实质是两种不同性质诉讼的合并。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争议,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事纠纷,争议性质的不同决定了两种诉讼制度的区别,也决定了两种诉讼通常应分别进行。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存在的合理性在于,在两种分属不同诉讼系列诉讼请求具有内在关联的情况下,将两种诉讼合并审理,这将有助于节省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二)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可以是行政诉讼的原告,但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不能是行政诉讼的被告。(三)在行政诉讼中,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具相似性的行政赔偿诉讼,属一种特殊的行政诉讼,并非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二、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审
    2023-06-06
    208人看过
  • 法定继承的相关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在我国继承的方式有法定继承以及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概念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特征是:1、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2、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3、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4、其他。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1)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侵权民事责任的特征侵权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不是道义责任;侵权责任是民事法律责任,不是刑事、行政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是财产责任;侵权责任以补偿性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
    2023-08-09
    282人看过
  • 国际货物销售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国际货物销售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I)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概念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的协议,其营业地位于不同的国家。一方提供货物,收取价款,另一方接受货物并支付货款。它是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在国际销售合同中,供应商是出口商或卖方,而接收方是进口商,(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特征1.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因为货物的具体内容和界限难以界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采用“排除法”来确定货物销售的范围,即某些类型的货物销售合同被排除在公约的适用范围之外,它们分别是:(1)私人货物销售,家庭或家庭用途,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之前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也没有理由知道货物是为任何此类用途而购买的(2)拍卖出售(3)根据法律执行的令状或其他令状的出售(4)政府债券、股票的交易,投资证券和可转让票据(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买卖(6)电力交易在上述六项不适用公约的销售合同标的中,有些
    2023-05-07
    164人看过
  • 涉外诉讼什么概念
    涉外诉讼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诉讼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企业和组织,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发生在国外,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标的物在国外。一、涉外离婚一方不想到庭怎么办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想出庭,可以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所以,在立案、审理时都应对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进行细致审查。需要注意到:此类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与普通离婚案件有所不同:普通离婚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可以是特别授权代理。庭审时,普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代
    2023-06-26
    382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撰写起诉状,起诉状中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写明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如果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情况的,则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并附上证明夫妻... 更多>

    #诉讼离婚
    相关咨询
    • 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概念是什么,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概念及其特点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2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概念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
    • 离婚诉讼是什么特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1
      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 误工费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1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的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
    • 诉讼离婚的概念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诉讼离婚有哪些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8
      诉讼离婚,又称法院离婚。是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 诉讼离婚的条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特点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和特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实施了对另一方诸如通奸、姘居、重婚、遗弃、虐待或谋杀等侵害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并造成无过错方精神痛苦和内心创伤,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的抚慰性质的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能使有过错方受到经济上的制裁,使无过错方得到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有利于有效地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与我国民法已规定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