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法律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6 20:23:56 419 人看过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

下列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

1、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3、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

4、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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