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实际损失怎么确定价格
存货的损失价值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当按受损时存货所处的实物形态分别核算。各类存货(以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为例)受损价值确定方法如下:
1.原材料。原材料价格的确定,主要依据为企业所供的原材料进货发票。
2.产成品。产成品的受损价值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其单位价值由料、工、费三项成本构成。料为直接材料,即构成产品实体的主要材料,其单价与原材料中的主要材料单价要一致,再按各项材料的消耗定额进行核算;工为直接人工,包括生产工人的工资及按规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其计算公式如下:工资和福利费单位成本=工资定额×(1+规定计提职工福利费比例);费为制造费用,单位制造费用采用产量平均法进行确定。
3.半成品。半成品的受损价值与产成品受损价值的计算方法相同。半成品在计算其实际成本时,因尚未完工,实物形态及完工程度各不相同,应分别不同完工程度进行核算。
二、民事诉讼中请律师的好处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中,律师可以为当事人写诉状、举证、辩论,提供当事人需要的法律法规帮助,依据法律法规为当事人争取更大的合法利益,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三、律师代理诉讼分为哪两种类型
律师代理诉讼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一般代理,指仅涉及普通诉讼行为,无权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明确表态和决策的代理。特别代理,指按照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对案件的实体问题直接作出决定并明确表态的代理。
根据授权范围不同,可以将律师代理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一般代理是指当事人只将民事诉讼的程序性权利授权律师行使的代理,如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事实陈述、申请证人到庭、进行辩论等权利。特别授权则是指当事人将民事诉讼的程序性权利和实体性权利均授予律师行使的代理。实体性权利包括起诉权,承认、放弃和变更诉讼请求权,进行和解和撤诉权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的规定,无论当事人授权律师一般代理,还是特别授权代理,都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具体明确委托事项,不能只作概括性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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