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病女童入院2天后身亡家属质疑是长庚医院延误治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06:10:08 273 人看过

2月20日,2岁多的瑶瑶因先天性心脏病入住长庚医院,2月21日晚9点左右瑶瑶死亡。家属质疑医院在此期间延误了治疗,造成瑶瑶突然发病死亡。而医院表示一切程序符合规定,并愿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为何第一次未发现心脏病?瑶瑶一家来自贵州,父母常年在漳州龙海开工厂。2月初,瑶瑶出现咳嗽、发烧等感冒症状,家人带她去龙海医院看病,治疗了两三天后没什么效果,家人决定转到条件更好一些的长庚医院就诊。2月8日瑶瑶第一次来到长庚医院。“第一次我们带了此前的出院小结和医院拍摄的胸透片子给医生看,当天接诊的张医生也说是感冒。”瑶瑶妈妈陈女士说,当时在医院治疗几天后就出院了。2月20日,瑶瑶病情加重,家人又带她到长庚医院,这次接诊的林医生发现,瑶瑶患有罕见的先天性心脏病,而且已经病得十分厉害。“医学上叫三房心,而且心脏已经从正常的梨形变成了球形”,通过心脏彩超确诊后林医生当即要求瑶瑶住院。“既然瑶瑶有这个病,为什么第一次没发现,而第二次才发现?”陈女士等家属质疑医院。对此,张医生透过医院法务人员王先生解释说,因为第一次来院就诊距瑶瑶上次入院相隔时间很短,瑶瑶此时还没有明显的心脏病体征。经常规检查没发现异常,接诊的张医生就根据此前龙海医院的病历和胸片做出了诊断。“这是符合规定的。”王先生说。林医生诊断后发现,瑶瑶的病情已很严重,需要做“换心”手术。当时,林医生还跟陈女士等人说,要做好思想准备。“该病在出生后3到6个月介入治疗是最好的,越大效果越差,越有生命危险。”林医生说。“8个小时叫不到主治医师”陈女士说,最让家属们痛心的是从21日中午12点至晚上8点。瑶瑶的姐姐说:“我看见妹妹越来越虚弱,都不怎么吃东西了,下午手脚一直都冷冰冰的,我们急得直按铃,可是护士告诉我们主治医师8点后才来。”“我们按铃,他们就是进来看看,孩子已经快不行了他们也没什么动作。”陈女士说,大家不太相信当班医生的能力,拼命要求主治医师一定要来。林医生说21日他并不当班,在离开前他已经将此事交代给了当时值班的医生和护士。“医院有医院规定,我们并没有将孩子置之不理,输液、服药等常规治疗一直在持续。”林医生说。然而,陈女士等人对此解释并不满意,他们觉得,孩子早就该进重症监护室了。医院方面的解释是:ICU的费用较高,出于为病患考虑,要根据病患生命体征的表现判断是否需要入住,而当时瑶瑶还没有达到这个程度。当晚8点21分,医院下了瑶瑶的“病危通知书”。9点35分左右,瑶瑶死亡。“我们认为孩子死得不明不白。”昨日,瑶瑶的阿姨余女士说。而医院则表示,考虑到家属的心情,已向卫生部门申请尽可能优先安排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我们愿意根据鉴定结果,做出回应。”王先生说。来源:海峡导报

一、医院开证明有什么作用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据的特征有: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医疗诊断证明作为证据一种,也必须同时具备三性时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法院在审理当中,应严格认证。

1、诊断证明的合法性:诊断证明一般要求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有的乡镇等医院出具医疗诊断证明比较随意,因此需要一定核实。如: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是伤者就医的医院才能出具诊断证明,必须出具证明的经办人是疗伤者的主治医生,诊断证明必须明确,不得出具如:有的主治医生无法确认伤情便出具多处软组织损伤、脑振荡等等诊断证明。等。

否则,诊断证明的合法性存在瑕疵,难以认定。对具有违法行为的医院证明,经查实应认定为伪证,属无效证据,轻者对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重者予以罚款、拘留。

2、诊断证明的客观性。出具诊断证明的医院应建医疗档案,人民法院可到医院核实病历、处方,印证诊断证明书的真伪。

否则,诊断证明的客观性难以认定。对不客观的医院证明,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作出合情合理的解决。

3、诊断证明的关联性。诊断证明应确定因果关系,既确定是因交通事故导致!诊断证明内容不得自相矛盾,如前面说痊愈出院,后又说应再定期就诊、建议转院治疗等。对此,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作出处理。

(二)、赔偿义务人对诊断证明及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交通事故受害人擅自住院、转院、自购药品、超过医疗通知的出院日期而拒不出院、擅自在指定医院以外多处就医、治疗非交通事故损伤或疾病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便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医疗费范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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