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纠纷的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0:14:26 130 人看过

土地承包侵权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

土地纠纷的类型是比较多的,土地纠纷需要的证据也非常多,依据土地纠纷类型,最有利的证据包括土地权属证明、征收补偿协议、土地承包合同等。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十九条土地权属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各自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及时向负责调查处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第二十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土地纠纷需要交的证据如下:

1、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2、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等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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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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