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形不是医疗过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6 21:34:45 301 人看过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疗过错有哪些行为

1、未尽到相应诊疗义务的过错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今后的医疗纠纷中,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将是法律考量的重要内容。

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以及患者受损害,是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充分条件。

2、违法就是过错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违法本来就是严重的过错。

在今后的医疗侵权诉讼中,只要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就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3、做病历“文章”就是过错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在以往的医疗侵权案件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采取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以及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方式做“文章”,阻止患方维权的现象带有普遍性。这些做法损害了医疗形象,加大了医患关系的对立,加剧了医患矛盾,也在相当程度上损害了法律程序的正当性和权威性。《民法典》规定了这两种违法行为的侵权法律后果: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目前在我们国家关于医疗过程方面存在者过错,双方当事人没有办法,关于具体的赔偿方面的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之下,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诉讼的,当然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委托了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的话需要交费。至于具体的律师费用的话,由双方当事人自主协商来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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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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